2009年2月28日 星期六

301只纸鹤

 当我折出第一只纸鹤时,
  我想起柯寄我的301只小纸鹤。
  我找出存放它们的玻璃瓶,
  我拆开一只小纸鹤,
  我在彩纸的中间,
  意外发现了一个大大的“爱”字。
  那是柯的笔迹。
  我再拆开一只,
  还是一个“爱”字。
  我的眼前,
  是当年蝴蝶兰开,
  淡紫、鹅黄、纯白、蔚蓝。
  一朵朵,一片片……
  
   1
  我天生手笨。小时,母亲捉住我的手,帮我看我手指上的罗纹,叹一声,这丫头,手笨。是指我手指上的罗纹,多为箩状。民间有说法,一箩巧,二箩拙,三箩笨了十八转。那笨了十八转之说,照我今天的理解,当是笨到家了。
  我偏偏有三个箩的。
  所以,我老是学不会折纸鹤。尽管我费了很多心思学,还是不会折。更不要说高难度的织毛线了,哪怕织一副手套,我也学不会。在那所开满蝴蝶兰的大学校园里,当我的女同学们,一人一捧毛线,为她们的爱情飞针走线时,我坐在二楼的阅览室里,静静地看柯寄来的信。我在素白的纸上,一笔一划,给他回信。我抬首写,柯。心底便有蝴蝶兰开,淡紫、鹅黄、纯白、蔚蓝,一朵朵,一开一大片。春光无限好。
  柯的来信,是一只只安静的纸鹤,躺在信封里。我不忍心一下子拆开来看,总是把那些纸鹤,托在掌上,细细端详。我想象着,它若飞翔,会以什么样的姿势,碧空白云之上,它的家园,在我看不见的地方。
  我也这样想象着柯居住的地方。柯说,开门见山,房后也是山。春天,漫山遍野,都是野杜鹃。而秋天,一山的红叶在燃烧。
  这样的描述,很具煽动性。以至于,我很多的梦里,会梦到那个地方。而柯,总远远地站着,清瘦,眼神忧郁。
  
   2
   那时候,我写诗,柯也写诗。我们狂热地爱着诗歌。柯组建了一个文学社,全是爱好诗歌的热血青年。他们打算出版一本诗集,向全社会征集诗稿,广告打到一家 无甚名气的刊物上。我坐在阅览室里,翻到那本杂志,看到那则广告。我在那则广告上停留了好几分钟,我抄下了地址,给他们寄去了我写的几首诗。
  并不抱希望会有回音。因为那之前,我也经常投稿,天南地北,但都石沉大海。
  初夏的天,图书馆楼前,一种叫荷花玉兰的花,开了。碗口大的花,白鸽似的,停在枝上,振翅欲飞。我仰头看花时,班上去传达室取信的女生,捧一叠信,一路飞跑。看见我,突然回头叫,叶子,有你的信,湖北来的。
  湖北?那个遥远而陌生的地方,一下子让我心跳加快。
  在一堆信件里,我翻找出我的。信封上的字,遒劲、飘逸。拆开信封,一只纸鹤,突然“飞”出来,让我惊喜不已。那是柯给我写的第一封信,大意是说,我的诗写得很好,他准备全部选用云云。
  那真是鼓舞我,我又给他寄去几首我写的诗。很快,他的纸鹤再次飞来,驮着他热情洋溢的赞赏。只是诗集最终因资金不到位,没有印成。柯抱歉地说,等以后他赚了钱,他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出版诗集,且把我的诗,放在首页。
   我们的通信,渐渐密集起来。渐渐地,有了牵挂,有了等待。还有,滋生出一种叫相思的情绪,点点滴滴。柯开始叫我叶子。我开始叫他柯,因为他姓柯。那个“ 柯”字,仿佛从心里长出来的,每叫一下,我的心,就甜蜜地开一次花。我说,柯,我不会折纸鹤,你叠好的纸鹤,我拆开后,再也无法恢复成原样了。我很笨的。
  柯再写信来,就多折一只小纸鹤,放里边,用漂亮的彩纸。他说,叶子,大的,你拆阅。小的,留着陪伴你。
  
  3
  当小纸鹤收集到一百只的时候,我知道了柯的一些故事: 穷山沟里出生,念书只念到初中,就回了家。梦想却一直不肯熄灭——他想成为诗人。他求了人,到镇上图书馆谋得一份差事——管理图书。馆长怜惜他,给他一间 小阁楼,让他做宿舍。他在那里面写诗。每天清晨,楼下有收荒货的,一路高叫着,收荒货哎——逶迤而去。他下楼,街的拐角处,有个烧饼炉子,做烧饼的,是脸 上长满疙瘩的中年男人。烧饼的馅,有大葱的,也有萝卜丝的。他去买两只烧饼,当早饭也当中饭。他说,那烧饼味道真的很好。叶子,我真想买了给你吃。
  这样的柯,让我心疼,让我柔软。我买了一盒饼干,给他寄去。这是当年,我作为穷学生,所能做的最奢侈的事。
  柯的信很快来,柯说,叶子,你美好得像花蕊,你是降落人间的天使。
  
   4
  大学毕业那年,柯寄我的小纸鹤,已多达300只了。它们花花绿绿的,斑斓在一只玻璃瓶里。
  我知道柯喜欢我,柯也知道我喜欢他,但我们,从来不曾说过喜欢。
  我在等柯说,叶子,你来吧,到我这里来吧。我想,只要他说,我一定会毫不犹豫地奔他而去。我甚至想好了,哪怕他长相不好,哪怕他真的两手空空,我依然愿意,爱。我会在他的小镇上,找一份工作,和他一起,慢慢把岁月数老。
  柯却没有说。
  在我毕业前夕,一直频频写信来的柯,忽然沉默了。
   我把300只纸鹤,装进我的行囊,我回了我的家乡,安顿在一所中学里,教一群孩子读书。数天后,柯的一封信,从我原来读书的大学,辗转到达我手里。信依 然被他折成一只漂亮的纸鹤,且在一旁另放了一只小纸鹤。在信上,柯第一次告诉我,他是个残疾人,是小时患小儿麻痹留下的后遗症。他说,他很羡慕大学生,认 识我这个大学生,是他一生的荣幸。他说,叶子,想象着你会嫁人,想象着你围着碎花围裙,在凡俗里,过着柴米油盐的日子,就为你欢喜。叶子,答应我,你一定 要过得幸福。
  我立即给他回了信去,隔些日子,却收到退信。信封上写着,查无此人。再寄去,依然是退信。
  柯就这样,消失了,从我的生命里。
  
   5
  我坐了一天一夜的火车,去了柯所在的那个小镇。
  小镇很小,楼高不过三层。所有的房子,都带了围墙,围墙上,趴着开得很好的喇叭花,还有,扁豆花。粉紫的一片。
  我掐了一朵扁豆花,放在衣兜里。
  我看到柯所说的图书馆。两层的房子,房顶尖尖地上去了,那大概就是柯所说的小阁楼。我进去,里面放着几张台球桌,一些人正热火朝天在里面打台球,不见了图书。
  有人看我一眼,问我,找谁?
  我说出了柯的名字。他们立即掉过头去,继续打他们的台球,说,没这个人。
  我出门。在街道拐角处,看见一个烧饼炉子,灰扑扑地立在那儿。旁边木牌子上写着“烧饼”两字,漆已剥落。我过去寻问,有烧饼卖吗?很久,才从屋内走出一个女人来,女人看我一眼,说,这儿的烧饼,早不做了。
  我握着一朵扁豆花,在小镇上转,从东,到西。从南,到北。天空高高远远,风吹得人疼痛。
  有人坐在店内,看我。我也看他。
  围墙边,有只小狗,蹲在那儿,也充满好奇地看着我,久久地。我走过去,弯下腰,小狗的眼睛,水汪汪的。我对着小狗,说了很多的话。那只小狗,就一直温良地听着。
  天快黑的时候,我坐上了回家的车。我把那朵扁豆花,丢到车窗外。我把我最美的青春,丢进了风里面。
  
  6
  我会折纸鹤,是在我有了儿子后。
  这个时候,我已学会了织毛衣,我给儿子织各种图案的毛衣,儿子穿上,看到的人,都说比买的还好看。我也会做很多手工,会把碎布,拼凑起来,缝成一个布玩具。会用纸,折飞机,折灯笼,也会,折纸鹤。
  我原来,一点也不手笨的。
   当我折出第一只纸鹤时,我想起柯寄我的301只小纸鹤。我找出存放它们的玻璃瓶,我拆开一只小纸鹤,我在彩纸的中间,意外发现了一个大大的“爱”字。那 是柯的笔迹。我再拆开一只,还是一个“爱”字。我的眼前,是当年蝴蝶兰开,淡紫、鹅黄、纯白、蔚蓝。一朵朵,一片片……

浪漫,在拐弯处现身

 他的公司倒闭了,他在一夜间成了穷人。
  
  为了躲避追债,他们搬到了一个陌生城市,他在一家超市里做搬运工,每天早去晚归。
   她在家里呆着,做些简单的家务,她本想去找一份工作,可他不喜欢。电视看腻了,上网也烦了,她只好每天坐在沙发上胡思乱想。她看到他站在门口向她招手微 笑,她追,却怎么也牵不到他的手。那是真实的距离。她觉得生活太单调了,那些曾有的浪漫,那些月光下玫瑰盛放的温柔,离她越来越远了。
  她还年轻,没有浪漫的点辍,她总觉得少了点什么。重重地叹口气,她把手伸开,那枚戒指是她最为昂贵的首饰,她以前本想取下,给他还债,却怎么也取不下。
  其实,她并不是贪图富贵,她只想让自己的爱情唯美一点,可他实在太忙了,根本抽不出时间来陪她。
  她生日那天,正好是情人节。他早早就出去了,她以为他会记得。但从早等到晚,她都没有等到他的玫瑰,哪怕是一个电话,都没有。
  他是7点回的家,比以前略早。饿了吧,我去给你做饭。她站起来,很失望。
  你跟我来。他牵着她的手,走出租住的小屋,向前走了50米,拐个弯,前面就是一条河。
  她惊呆了。河面上荡漾着几十只各色各样的小船,每只小船上都有一截小小的蜡烛,色彩斑斓,星水辉映。
  原来,浪漫还可以这样,她将头低在他胸前梦呓般地:谢谢你。是的,他并没有忘记浪漫,那些小船都是他亲手折的。他也明白以前带她去买钻戒,进五星级酒店消费,都没有此刻她笑得那样甜美。他说:我答应你,不管有多穷,我都会给你制造浪漫,不会让你再受苦。
  这一辈子,她都跟定他了,无论贫穷还是富有,她都会如痴相随。那几十只美丽的小船,在她心中还在无声地荡漾,支撑着她一路走下去,心甘情愿。那是她收到的最浪漫最昂贵最独特的情人节礼物啊。

最完美的暗恋

  1.少年时代最美的时光
  
  他并没什么特别之处。不高不帅,又有些调皮捣蛋。但就是吸引着她。
  他们是好朋友。那时候他们总是一大帮人出去玩,在空气中飘着淡淡花香的五月清晨,或是放松的周末。大家一起的时候,他总是大咧咧,笑声大得夸张。可她总觉得,在他那无所谓的外表下,却有一颗脆弱敏感的心。也好像只有她知道,他其实是个挺细腻的人。
   最初他们是同桌。那时她任性得很,可他很迁就她。每次哭泣,他都会费劲心思哄她高兴;她发脾气时摔在地上的东西,他会一次次帮她捡起。她最喜欢听他的那 一句关切的问候:你怎么了?谁欺负你?我帮你收拾他!她觉得只有他们两人的时候,他会收起平日里的张扬,变得很温柔。她不明白,是喜欢上了他对她的好,还 是喜欢上了他那隐隐的忧郁。
  教室外的那棵杨树随风摇摆,夕阳的余晖照进它的缝隙中,树上就像挂满了无数颗钻石般,闪着耀眼的光芒。这时通常是最后一节自习课,周围很静,一般他都在睡觉。她看看窗外的杨树,再看看长长睫毛的熟睡的他,觉得这是她最开心的时候了。
  
   2.甜蜜的猜想
  
  直到有一天老师愤怒地说,你们俩竟敢在老师眼皮底下偷偷打闹,又指着她说,你还学生干部呢。于是她被留在第一排,他被串到最后一排。她忘了,老师从来不喜欢学习差的学生。她总觉得连累了他,却无法说出抱歉。
   这事并没影响他们,反而使他们走得更近。偶尔上课传传小纸条,也开始通信,聊些班上不痛不痒的事。她想,从第一排到最后一排,再从最后一排到第一排,真 是声势浩大,路途遥远哪!常常在很静的课堂上,后面的同学捅捅她,递给她一本书或一个文具盒。她略带羞涩地接过,还要躲避老师的目光,心里却既兴奋又紧 张。然后迫不及待地打开来飞快地看,她太想知道他对她说什么了。
  她每天都在猜。留意他们每一个擦肩而过的感觉,记住他看她的每一个眼神, 揣测他信里略带暧昧的话语,并乐此不疲。她想他应该是喜欢她的吧,哪怕只是一点点。不然怎么对她这样好。她想他怎么就看不出自己对他的感情呢?她希望他知 道。可是他从未有过任何这方面的表示,她就又觉得他是不喜欢她的,只是把她当朋友看待。所以她又害怕他知道,怕他知道后便不理她,怕失去他。关于这段暗 恋,她决定永远不去挑明。那时她就知道女孩子要矜持,她有着骄傲的自尊。于是她一直等着他发现,等着有一天,他跑来,向她告白。
  
   3.等待竟如此苦涩
  
   初中毕业后,她考到了外地高中,而他留在家乡复读。他们失去了联系。她却开始疯狂地思念他。终于找到了他家的电话号码,她赶紧拨过去,激动的握着话筒, 心里一遍遍叫着他的名字。可当那头响起他的声音时,她竟不由自主地压抑着兴奋,轻松调侃地说,怎么哥们儿,这么长时间都不联系我,是不是把我忘了……放下 电话,她对自己的表现非常无奈,为什么总是要掩饰自己的感情呢?
  知道了他的地址后,她便开始写信给他。可是好像什么东西在悄悄变化。他不 回信,她打电话也很难找到他。可她还是眼巴巴地等,每天看着空空如也的信箱,才感到如此强烈的失望和痛苦。从前她从他那里得到的永远是温暖和照顾,她受不 了这样的待遇,决定不再理他。但当晚他的电话姗姗来迟,她却一下子原谅了他。也不再想问他为何不回信。她那时并不明白,他可能就是用这种方式来让她放弃。
  后来有一天一个朋友问她,你还在等他吗?他已经有女朋友了。她愣了几秒钟,终于大哭出来。她突然明白,永远也等不来他向她告白的那一天。她的 暗恋,似乎太清高了点。但不知道为什么还是不肯死心,仍然存有一丝幻想。放假大家又聚在一起,他还是对她那么好,好像比原来更好了,什么都护着她。她有点 搞不清楚了,于是问他,你女朋友对你好吗。好,很好。声音那么恳切,刺得她心都疼了。她终于明白早就不该存什么幻想了,他已经离她远去。
   少年时代的感情,总是来得快,去得也快。从那以后,两人似乎离得越来越远,完全是朝着相反的方向走去。初中毕业不长时间,他爸妈离婚,他开始变得冲动,爱 打架。她也曾尝试劝他好好学习,可因为明白了每个人要走不同的路,有些事不是那么容易就改变的,后来也就放弃了。而她要为了考上理想大学而努力。她想应该 慢慢忘记他,后来真的就忘记了。再后来,他们逐渐没了联系。
  
   4.原来他什么都知道
  
  那年夏天 同学聚会,她又见到了他。他已经不念书,而她已经考上大学。他们变得客气而生疏,没说几句话。酒席间歇时,她出去透气,失望地想,好像以前一切的美好时光 从未发生过。他忽然走过来,要走。他微笑地对她说,他要去上班了,问她怎么出来了,要她好好玩。她客气地问他在哪工作,然后和他说再见。时光突然静止,似 乎又回到了从前,但其实一切早已不同。
  不久前她惊讶地知道,一直以来,他其实什么都知道,只是装作什么都不知道。他到底喜没喜欢过她,已经不再重要。如果那时是喜欢她的,也许因为怕耽误她的学业,选择保持沉默;如果不喜欢她,这也是给了她最好的尊重。在那个懵懂的时代,这是他应该有的最好的态度。
  最近她看到一句歌词:而我已经分不清,你是友情,还是错过的爱情。说得真像他们。那段暗恋已渐渐远去,可在她心里会越来越香醇。她会一辈子记得他,感激他。他让她的暗恋淡淡的,却永远完美。

别让情人的泪在飞

  机场的候机大厅里,飞机因天气原因而晚点,所有人都在焦急等待,蓝犹豫了很久才拿出手机,发了短信给维维:“我要 走了,公司派我去昆明工作,前天晚上我看到你和生在一起,不知道你是不是不忍和我说出事情的真相,尽管它对于我是那么残酷,但是你知道吗?我是真心希望你 幸福,所以,去选择你的幸福吧。”屏幕上显示“发送成功”后,SIM卡被蓝从手机里取出,掰成了两半。
  生是维维的前男友,曾经的网恋时代成就了他们的爱情, 两人的感情在网上维持了3年之久,去年的十一生来北京了,那七天成了他们最最美好的回忆。但此后,沉浸在幸福中的维维却越来越少地接到生的电话,虽然他嘴 上的话没有变,但维维明显感觉到了不对,她不敢点破它,这本身就是一场没有任何把握的恋爱,爱人不在身边,一切都变得虚无缥缈和不可控制。终有一天,生发 短信给维维说,“我们分手吧,我们离得太远,我想我无法给你幸福。”简简单单的一句话,结束了他们3年的恋爱关系。在维维尽可能地想象出千万种可能性来安 慰自己时,她却从生的一个朋友口中得知了事情的真相:生有了新女友。
  每个女孩子都有这样的一个男性朋友,他不是男朋友,却也超出一般的友 谊,有什么事都愿意和他分享,尤其是在失恋的时候。蓝就是这样一个人,英俊的脸,匀称的身材,在他的身上具备了成为大众情人的所有条件和气质。不过蓝知道 自己的真实想法,他爱维维,可他明白维维喜欢的是生,所以在维维面前,他一直微笑的,爱护的,宽容的。
  维维和生正式分手后,她每天都要拽 着蓝陪她一起吃饭、看电影、玩游乐场,这些大部分是由情侣完成的活动他们一样也没少。人在失恋后的心是空的,有时候他们会想尽办法把它填满,停止自己的空 虚,他们最怕的就是故地重游而让自己更加悲伤,所以蓝从没有带维维去过仙踪林,他知道她会伤心,那是她和生在那年十一见面的地方。
  从游乐 场里的旋转木马上下来后,维维突然说:“我们结婚吧。”蓝怔怔地看着维维,大脑一片空白,实在想不明白她为何会说出这样的话来,更不知道这是因为了什么。 见到蓝愣在那里,维维说,我说真的,和你在一起我很开心,开心其实就是幸福,所以,我们结婚吧。蓝没有立即回答,他抱住了维维,然后说,我喜欢你,一直都 喜欢你,我没有告诉你是因为我不想给你包袱从而远离我,我愿意照顾你一辈子,让你永远幸福。可在这之前,我会给你时间让自己冷静后再决定是不是要嫁给我, 如果你确定,我们就结婚。维维哭了,这是她不曾在生那里感受到过的温暖,原来被人照顾的感觉竟是如此幸福。
  维维搬来和蓝一起住,两个人的 生活从此变得特别轻松,有了维维的照顾,蓝工作起来更加努力,因为他要维维幸福,幸福有时候是需要经济基础的。在情人节的前一天,蓝和客户谈完事从饭店出 来,正准备去给维维买情人节的礼物时,却隔着玻璃看到了仙踪林里面的维维,旁边的是生。
  蓝踏上了去昆明的飞机,他知道即使自己回到北京,他也不会和维维相见。让维维做这种两难的选择不如自己直接退出,也许这是最好的解决方法,蓝这样想。所以,他扔掉了手机里的SIM卡。他做好了老死不相往来的准备。
   维维实在搞不清到底发生了什么事,电话打过去,蓝却一直在关机。维维一肚子委屈,可更多的是不解。一周后她从朋友那里得知了蓝在昆明的地址,第二天就飞 了过去。维维永远不会忘记那天的场景,她在楼下等待蓝回来时,看到了蓝和一个非常漂亮的女孩子一起下了车,还没等维维开口,蓝一把就搂住了旁边的女子说, 这是我女朋友,说完蓝搂着她走进了电梯。维维顿时觉得自己可笑极了,难道千里迢迢赶来就是为了看这样一个场景吗?她嘲笑自己,除了嘲笑,更多的是悲伤。
  进了电梯,菲问蓝为什么要这样做,蓝只说了谢谢你,就再也没说话。菲是蓝的同事,今天是来蓝家取资料然后去机场接客户的。
  维维回到北京后,搬出了蓝的家,也拿走了那本落叶册,她回家了,回父母的家,然后如这城市所有人一般,独自生活。
   两个月后,在昆明,蓝在街上碰到了生,蓝问你怎么没和维维在一起。生说,我还想问你呢,你怎么来昆明了,维维也在吗?蓝糊涂了,你们不是和好了吗?生笑 了,没有,我们在北京只见过两次面,一次是在街上偶遇,第二次是维维说她有本集了50片落叶的册子让我帮她加些图案进去。这时远处有个女孩子向生打招呼, 生说我老婆来了,我先走了。蓝这才明白原来两个月前发生的事情居然是一场误会。手机响了,他没有接,手机铃声和街上汽车开过的声音混在一起,像极了剧场版 MV中的情景,而这首歌正是维维之前帮他设置的“我要和你一起慢慢变老”。
  那本落叶册,是维维给蓝准备的情人节礼物,同时也是结婚礼物, 因为蓝喜欢落叶,他曾开玩笑地说,如果你在街上走的时候每碰到一片落叶正好落在自己脚下,你就捡起来,等捡到了第50片落叶,我们就结婚。蓝是开玩笑的, 可维维记下了,她开始收集落叶,当然这一切都是瞒着蓝的,每一片落叶都被她贴在了一个精美的笔记本内。就在情人节前几天,她终于等到了第50片落叶,可本 子里的每一片落叶看上去都实在太雷同,并且少了点缀显得没什么生气。正在她发愁该怎么办时,有一天她意外地在街上碰到了生和他的爱人,她知道生的画很有造 诣,于是立刻请生帮她在落叶边上加些图案进去,每一片都要。那天在仙踪林,维维就是给生送这本落叶册的。
  蓝立刻拨通了维维的手机,却没有打通。随后他立刻订了晚上回北京的机票,下了飞机,直奔了自己的家,却发现维维已经搬出去了,蓝立刻打了电话去维维父母家,她母亲说她陪一个同事去天津拍婚纱照了,大概晚上回来。
   三天后,在维维的卧室里,蓝看到了那本落叶册,每一页都那么漂亮,每片叶子维维都赋予了它们生命,有些笑着,有些睡着,有些思考着。最后一页有一行字是 留给蓝的,“我想我终于懂了什么是爱,因为是你告诉了我爱。”蓝顿时觉得双腿一软,跪了下去,心里的悲伤太重,他已无力面对昔日的爱恋。那一晚在回来的路 上维维出事了。
  蓝带走了相册,维维的桌上依旧干净,她是个爱干净的女孩子。

谁来证明爱

  遇到他的时候,她32岁,正闹离婚。老公另有新欢,处心积虑地要和她离婚。她固守阵地,死不退让。离婚大战打得风生水起,她的心日渐疲惫沧桑。虽然容颜依然美丽,但眼角也有了掩饰不住的皱纹。
   他22岁,笑容干净明朗,是一家大型连锁超市最年轻的主管。是在一次朋友的聚会上,席间有人频频向她敬酒,她也不推辞,闷头就喝,很快便两颊飞红眼神迷 离。旁边的他忽然起身,夺过她手中的酒杯,对着一桌诧异的人,坦然地说:“我姐醉了,我先送她回去。”然后不由分说,拉着她的胳膊就往外走。
   她没有说话,由着他,乖乖地跟着他走。一直到外面的马路上,他才松开手,红着脸低头说:“喝酒伤身,哪能像你那样灌?”路灯下,他年轻的面庞有微微的潮 红,鼻尖上细小的汗珠晶莹剔透。她的心里,仿佛有一根弦,轻轻地颤了一颤。却只是看他一眼,并没有接他的话,自顾自地走了。是的,她借酒浇愁,他如何能 懂?
  很快便有他的电话来,也没有太多的话,只是叮嘱她再喝酒的时候要学会拒绝。“或者,以后就不要喝了吧?”他试探着说,带着孩子气。她 不答他,却问:“从哪里找来我的电话号码?”他说:“想认真找一个人,还能找不到吗?”电话那端,他笑得天真明朗,像窗口斜进来的那抹阳光。
  渐渐地便多了联系,她懒于做饭,他会请她到家门口的小店吃烤肉;家里总是有他送来的各种新鲜水果;午夜不眠,他在网上陪着她,讲笑话给她听,发可爱的表情给她……他细致地呵护让她的暗伤日渐痊愈。不久后,她主动和男人离了婚,重新找了工作,人渐渐神采飞扬。
   他很坦白地对她表示喜欢和爱,她总是一笑而过,仍然戏称他小男生。是的,他们中间隔着10年的光阴,她是繁花渐衰的晚春,而他,还是早春初绽的花蕾。难 道他爱的,是她的沧桑?她也知道,他家在农村,父母多病;而她,有车有房,小有资产。他如果想走捷径,她自然是个不错的人选。
  当然只是猜 想,当然什么也不会说,她只是拒绝。拒绝也很委婉,不久后她便有了新人,是公司的老总,长她8岁,也离异。她拉着他跟老总介绍:“我小弟。”又对他说,“ 你姐夫。”她不动声色地看着他,他紧咬下唇,脸色涨红,嘴角有一道坚硬的弧线。他跟老总僵硬地握手,他说你要是照顾不好我姐,我会跟你拼命的……然后他便 不停地喝酒,像白开水似的,整杯整杯地灌下。她的心,有微微的疼,她知道他从不喝酒,可是她甚至来不及劝他,他便已经醉了。
  那天晚上她辗 转不眠,关了手机,拔掉电话,人却在房间里焦躁不安地转悠。她看着他用过的茶杯和毛巾,厨房里被他清洗过的油烟机,阳台上他种下的芦荟,沙发上他买的靠 垫,抽屉里各种各样的零食……她的心一阵阵地抽搐。她想到他陪她度过的那些最黑暗的日子,他酒醉时无望的眼神,他加薪时兴高采烈地第一个告诉她:你不用担 心我养不活你了……她想,这个孩子,是真的在爱她了。她想,明天就告诉他:她答应他的求婚。她找来的那个老总,不过是想考验一下他……
  却 还是难眠,午夜两点的时候,她的心口突然一阵疼痛,无端地慌乱。她本能地想到他,打他的手机,正在通话中,再拨,仍然在通话中。她挂掉电话,忽然想起关掉 的手机,刚一开机,电话就响了起来。对方说:“我是警察,刚刚发生一起车祸,有个人酗酒后横穿马路,被车撞死。你是他的朋友吧?……这是他手机里惟一保存 的电话,死之前,他一直在打这个电话……”
  手里的电话“啪”地掉在地上,她疯了一般冲到事发地点,现场已经被清理干净,路面上有惨淡的血迹。她蹲在那摊血迹前,心像被抽空了一样。她不知道,原本爱情是这样脆弱,经不起些许的怀疑和怠慢。
  是的,她不过是想证明他爱她的纯度,只是她没有想到,代价竟是如此的昂贵。他用自己鲜活的生命,做了爱的代价,逾越了从一颗心到另一颗心的距离。

一床被子的温暖

  相爱不需要理由,分手的理由却太多。
  他把袜子乱扔,抽烟将沙发烧了一个洞,喝酒半夜不归,走路专挑漂亮小妞看……她小心眼儿,不修边幅,花钱如流水,说话罗罗嗦嗦像个老太婆……
  结婚才5年,他们就走到分手这一步。
  财产不多,两居室的一套房子,几万元的存款。他说:“房子归你,存款归我。”她说:“家里除了电视是我挑回来的,其余的,你愿搬哪样搬哪样。”他想了想,大丈夫何患无“屋”,旧的不去,新的不来,就说:“都留给你吧。”
  他揣了存折,走到另一个房间。那是要离婚的前一夜,两人分屋而睡。
  月光如霜,夜冷似水。她躺在床上,呆呆望着窗外,心里五味俱全。想着初婚时的甜蜜,想着生活中的琐碎,想着伤透了的心,眼泪缓缓地落下来。
  他躺在床上,重重地叹口气,闭上眼睛,朦朦胧胧中,鼾声飘出来。
  她听见了,心想,明天就要办手续了,亏他还睡得着。爱情走到尽头,她的心跟着一点点揉碎。实在睡不着,她索性坐起来。
  有风呜呜吹着,哗哗地拍打窗户。起风了。天气预报说明天来寒流,没想到今晚就来了。看来,老天也知人心。她摇摇头,感觉有些冷,抱紧双臂。
   他渐渐睡得深了。睡梦中,他走在一片白色的雪地里,有风像小刀一样吹过,雪花飞舞,拍打他的脸。他一个劲地走啊,走啊,前不见村,后不见路,白茫茫的雪 地上,只有两排孤独的脚印。一不小心,一个趔趄,他摔倒了,倒在冰冷的雪地上,他挣扎着,却怎么也爬不起来。他觉得自己的手脚在一点点地冻僵,身体在一点 点地冻僵,心,也在一点点地冻僵。睡意中,他想,我要冻死了。
  她将身上的毛巾被裹严,还是感觉冷。索性下了床,打开壁柜,抽出一床被子,盖在身上,身体渐渐暖和,有睡意袭来,她躺下来,闭上眼睛。过了一会儿,她睁开眼,想了想,起身,又打开壁柜,拿出一床被子。她抱着被子,慢慢走到他的房间。
  他蜷缩在床上,身上是一层薄薄的毛巾被。他微微呻吟着,孩子一般,眼角有晶莹的泪花。她的心一动。她想起来,刚结婚时,她以他为自豪,他高大、伟岸,她喜欢像小猫一样偎依在他怀里。她轻轻走上前,给他盖好被子,掖好被角,轻轻地走出来。
  从她走进房间的那一瞬,他便醒过来。他不动声色,任由她将被子盖在身上,她掖好被角,她暖暖的小手,不经意抚过他的脸。被子轻盈地盖在身上,他觉得自己的手脚在一点点变暖,身体在一点点变暖,心,也在一点点变暖。他的枕边,渐渐濡湿一片。
   早上醒来,风还在呜呜叫个不停,却有阳光,轻轻洒落进来。她走出房间,惊住了。餐桌上,金黄的煎鸡蛋,香香的小米粥。他系着围裙,微笑地看着她。她疑惑 着,一时回不过味来。他掏出存折,说:“这钱我不要了。”她瞪圆了杏眼,问:“那你要什么?”他定定地看着她,一字一顿:“我——只——要——你。”
  ……
   她过生日时,他在厨房忙得不亦乐乎,红烧鲤鱼、百合鸡丝、三鲜豆腐……全是她最爱吃的。她用毛巾擦拭他脸上的汗,忽然想起什么来,问:“那一次,你为什 么不离婚?”他不语。她撇撇嘴,说:“前一天晚上,你的态度还很坚决。”他将一片火腿塞进她嘴里,边忙边说:“那天晚上,你送了一床被子,太暖太暖……” 她边吃边问:“能有多暖?”他停下来,看着她,微笑着,说:“温暖一生。”

魔方

  女孩走的时候,送给男孩一个魔方。
  那时候,男孩很喜欢看女孩玩魔方,小小的魔方在女孩修长纤细的手指间灵活地上下翻转,不一会儿,六个面就被完完整整地拼出来,这个过程常常让男孩惊叹不已。
  女孩走后的日子里,男孩一有空儿就拼转女孩送给他的那个魔方,可不管他怎么努力,他都拼不出完整的一面来。他发现这个小小的六面体,竟是那么的变化多端,奥妙无穷。
   人都是优劣的混合体,在有些方面你非常的出色,可在有些方面你却笨拙的很。男孩其实很优秀,可他自己都不明白怎么就拼不出一个完整的魔方来呢?有好多 次,男孩想打电话问女孩,可每次一拿起电话他就失去了勇气。女孩没走时。男孩就发现自己有很多话想告诉她,但他每次说的都不是自己的心里话,经常是看到女 孩,就手足无措,言不由衷。记得有一次夕阳西下,男孩站在女孩面前双手抱着低垂的头欲说还休,女孩站在那里,夕阳摔碎在天边,有许多云霞飞溅成为她的背 景,女孩用让人发狂的眼睛告诉男孩说她什么也不懂。等到男孩鼓起勇气要向女孩说出那句藏在心里的话时,女孩却走了,只给他留下了一个魔方。
   男孩把那个魔方视如生命,他觉得只要握着魔方就像握住了女孩那温软的小手,他隐隐发痛的心里就有一股暖暖的细流淌过。虽然在后来的很长时间里,他都拼不 出一个完整的面,但他从不放弃,男孩坚信总有一天,自己也能把魔方拼出完整的六面来。慢慢的,他发现这个小小的正方体,有着其它运动所无法比拟的优势,体 积小,不受年龄和场地的限制,只要有空就可以拿出来转几下。不仅能锻炼空间思维能力,还是不可多得的大脑活动。于是,他对魔方爱得愈发痴迷了。
  终于有一天,男孩拼出了六面体,他欣喜若狂,第一件事就想告诉女孩。带着这份喜悦,男孩坐了一天一夜的车去找女孩,他要给女孩一个惊喜。
  当男孩风尘仆仆地出现在女孩面前时,女孩正在电脑前飞快地打着字,那修长的手指仍是那么灵活,那么轻盈。
  男孩说,我会拼魔方了。
  女孩抬起头,有些不解地问,什么魔方?
  就是你给我的魔方啊。男孩小心翼翼地把魔方拿出来,魔方早已被磨得颜色斑驳,但却油光发亮。当着女孩的面,男孩飞快地拼转着魔方,不一会,魔方就在男孩的手中拼出了完整的六面,男孩笑了笑把它递给女孩。
  女孩接过那魔方看了看,轻蔑地说,现在还玩这个?你真像个孩子。说完,轻轻一扬手,魔方划着美丽的弧线翻着跟斗从窗口飞了出去。
  男孩看着女孩半天也说不出话来。仿佛一盆冷水兜头淋下,他只觉得自己那颗心也随着魔方飞去,飞出了胸膛。

普罗旺斯的薰衣草,薰衣草开过吗

  “乐茶士”的“普罗旺斯”
  
  午后,阳光撒满西巷,树影漫过街,偶尔有低头徘徊的少年,白衬衫,蓝牛仔,一切都是那个年龄特有的。只是,他们额前的发太长,遮过了眼,尽管我每天都会透过店里的落地窗仔细望,却仍难分清他们的模样。或者说,他们在我眼中是一个样子,都是那个年龄里的忧伤少年。
   “乐茶士”是西巷唯一的冰品店,招牌冰点是一客叫做“普罗旺斯”的新地。但长久以来却从没人点过这份冰点,原因是价格太高,而光顾这里的,多是对街摩尔 学院和西巷附中的学生,38元一份的冰激凌火锅对他们来说已是奢侈。所以这么多年,“普罗旺斯”新地的宣传海报一直安静的挂在店里,圆底水晶脚杯中,小小 一份,纯白奶昔上点缀着一层别样孤单的紫,那是我亲手酿制的薰衣草浆。
  6年,光顾乐茶士的脸孔,由陌生变得熟悉,再由熟悉换成陌生,却从没人问过,这客“普罗旺斯”为什么会价高521元?
  小昭不止一次提醒我,莱雯,“普罗旺斯”新地的价钱是不是印错啦?
  莱雯是我的英文名,小昭是我的店员,粉粉的小女生,很特别的美。
  我笑着将一颗酸梅放到她小嘴巴里。我美丽的小昭,你如何懂莱雯的心事?
   其实,乐茶士里,我一直等待,等待着某个阳光很好的午后,一个眉目清秀的男子推门而入,毫不迟疑点下那客“普罗旺斯”。他会将五张粉色百元钞票、一张橘 色二十元钞票外加一枚晶亮的一元钢镚小心放入我掌心。可我,只会收下那枚晶亮的钢镚。然后亲手为他调制“普罗旺斯”,看他一口一口吃掉。
  小昭,你猜,那时,我会微笑,还是落泪?
  
  摩尔学院与西巷附中的爱情版本
  
  西巷附中的高中生素来瞧不上摩尔学院的大学生。可笑的是,西巷学生高考时,90%都考进了摩尔学院。
  他们彼此嘲笑和争执,就连在乐茶士为我讲故事都会争执不休。
  光临乐茶士的人都知道,莱雯是个码字为生的女子,只要你为她讲一个故事,就可以免费吃一份三色球:粉色草莓球,麻色提拉米苏,纯色白脱,盛在水晶碟中,情同往事。
  常常,我一边看她们小猪一样的吃相,一边听她们粉色舌尖滑出的故事。
   摩尔学院的女生告诉我,很久前,他们学校有过“汤泊湖点邱姜”的故事。一个叫汤泊湖的漂亮男生,进大学第一天,喜欢上一个叫邱姜的不怎么漂亮的女生。每 天他都会送她一段薰衣草,或扣在她袖口,或别在她发间。后来他们一同退学去了普罗旺斯,因为,男孩答应过女孩,一生都让她如薰衣草一般芳香。
  我认真地记,小昭出神地听。
  西巷附中的学生却抗议,汤泊湖和邱姜本就是青梅竹马的玩伴,而且,邱姜是一个很美丽的女孩,喜欢吃甜品。从小到大,汤泊湖先是攒钢镚给她买甜食,后是攒钢镚帮她治牙病。
  于是,乐茶士里,两帮学生争吵起来,为一段别人的爱情。
  
  那些幸福的旧伤
  
  小昭告诉我,她最近头疼已减轻,可不可以不吃药?
  我给她倒水,将药片点数到她粉色掌心,我说,只有这样,头疼才能彻底好起来。
  吃下药,小昭很快睡着了,粉色睡衣中,婴儿一样温暖。不知今夜,她的梦境里,那个男子的模样是否会变得清晰?
  小昭说,每夜,她都会梦到一个男子,模样模糊,但她肯定,那是她丢失很久的恋人。她说,我一定要看清他的模样,我一定要找到他!
  小昭说要找到,那她一定会找到。她是一个很执著的女孩。6年前,一场意外,她失去了回忆,唯一能记住的,便是有过一个很相爱的男友。可她记不得他的模样,也记不得他的名字。
  6年前,多么遥远。
  那时的我,还是个穿白衣蓝裙的少女,17岁,骄傲的束着马尾,荡在德尔的单车后。德尔问,将来你要去哪个地方定居?我在他身后喊,普罗旺斯!我要躺在薰衣草丛中一辈子!好不好,德尔?
  德尔弓起腰,拼命蹬单车,大喊好,我们就这样一直骑到普罗旺斯!
  结果,德尔没骑到普罗旺斯,为躲逆向行驶的卡车,一头扎进河里。他在河里拼命挣扎,最后被我拖上岸。
  我一边喘息,一边责备他。从小我们一起学游泳,但德尔总莫名的怕水,跟我串通,欺骗老师,不是肚子疼,就是发烧。我说,德尔,你以前不好好学游泳,早晚被淹死!
  德尔笑,我不怕,有你呢。
  我看着他湿漉漉的发,亮晶晶的眼,满心温暖。他往河里躲,就因为我会游泳。可德尔,你不会游泳,你忘了吗?
  
  我的德尔
  
  那些回忆,我不知德尔是否记得。
  如今的他,远在普罗旺斯,那个美丽的法国南部小镇。大片迎风摇曳的薰衣草,交织着紫色的梦。灿烂阳光下,德尔是不是还像以前那样透明的笑?
  我发邮件告诉他,我在写一个“汤泊湖点邱姜”的故事。但我没告诉他,汤泊湖的影子总在我眼前晃啊晃的,那么忧伤,让我想起年少时的他。
  我也曾无度的吃甜品,年少的德尔也攒下无数硬币给我买甜食,有蓬蓬松松的棉花糖、浓浓香香的大白兔、还有奢侈的娃娃头雪糕。
  我总会假装睡着,赖在他背上,让他背我回家。是的,我们也是青梅竹马。从一年级到六年级,他背了我6年。
  我眯着眼,看他流汗,听他喘息。白衬衫黏在他后背,他回头看我,你再吃就成小胖妹了。
  我偷笑,我就要胖成五指山,像压孙猴子那样压住你。这样,你就永远只属于我。是的,那么小,我就开始这样想,因为德尔太好看了,那么多小姑娘看着他就跟看大白兔一样满眼绿光。
  初中时,我也因吃甜食过多,长虫牙,每天疼得咬他胳膊,德尔的胳膊很快由小胡萝卜变成大青萝卜。他开始攒钱帮我治疗牙齿,每天监督我,不许我吃甜。
  长此下来,我每看到德尔,都像看到大白兔一样眼冒绿光。变得像那些女孩一样没出息。德尔说,乖,治好牙,将来我给你开个冰点店,天天让你吃“娃娃头”。
  从小到大,德尔一直处于为我攒钱满足我不同阶段需求的忙碌中,他没钱玩老虎机、逛网吧,所以没荒废学业。从小到大,都是标准好学生。
  高考,我发挥失常,成绩只够进摩尔学院,德尔成绩却好高,可他大笔一挥,跟我一同堕落到这所学院。我很内疚,可德尔说,摩尔学院是化工学院,我答应要帮你开冰点店,所以得好好学化学嘛。
  到这里,你们一定猜到,传唱已久的“汤泊湖点邱姜”,说的是我和德尔。我就是邱姜,而德尔就是汤泊湖。
  17岁,进了大学,我学会小资,喜欢薰衣草。薰衣草英文称Lavender,就是我俩的英文名“莱雯·德尔”。
  
  “爱情版本”缺失部分
  
  他们的爱情版本里,结局是我同德尔幸福地生活在普罗旺斯。
  他们错了。我依旧在国内,而且在学校附近的西巷开了这个冰点店。因为,德尔曾指着这个地方说过,冰点店开在学校附近,这样,我就可以一边大快朵颐,一边看学校里那些漂亮男生。
  德尔,你看,你多么了解我,贪吃兼好色。
  小昭一直在等待我给故事作结。她说,你描述的汤泊湖的样子,怎么像我记忆中的一个人?
  我问她,梦里,你看清了那个男子的模样了么?
  小昭抱着我哭,为什么我失去了回忆,却还记得那个男子?
  我看着小昭,回忆飘到6年前。
  6年前,我上大学第一年,小昭来到我家,斜着眼睛看着我身上的漂亮衣服,还有我身后好看的德尔。
  母亲说,邱姜,快喊妹妹。
  我望着小昭美丽的小脸,十多年前,一次旅游,父母意外将她弄丢,如今她竟然鲜活的出现。我热情拥抱她,却感到她的反抗。
  我常常听她在梦里喊,邱姜,把东西都还给我!

三十六种男人不能嫁

  1、风流自赏,频繁暗示他本人各方面条件极佳,看上你是天上掉热馅饼,呼吁你一定诚惶诚恐好生张嘴接着——我的反应是:余南方人也,不喜面食。
  2、骑驴找马——永远身边有一“深爱我但我不太动心”的女孩,永远在继续寻找真爱。
  3、贬低历任女友,或面露得意之色宣称:我的初恋情人曾为我自杀过——未遂。
   4、沾沾自喜汇报月薪几位数、衬衣多少钱一件、圣诞节到哪里滑雪、刚加入某超级贵族无敌高尔夫俱乐部、下个月准备在中东盘一油田、阿拉斯加建一冰库…… 吾友潺潺小姐的反应是:闭嘴!看戏(他们当时在小剧场)!散场自己走——你要敢说明年造航母我立马就报警说你耍流氓!
  5、雨天开车不顾路旁艰难行走之妇孺,不减速、不绕行、不挥手示意行人先过而昂然溅人一身泥汤。
  6、用酒店的窗帘或面巾擦皮鞋,离店时电灯、电视、电脑、水龙头一个都不关——按说这种人表现太差根本就不值一列,但前不久我采访的一位海外归来、卓有名气、照片登在若干女性杂志封面上、一口一个nopmblem的ceo就这风采。
  7、记不清自己父母家的电话号码,或拎起话筒即以大爷或外交官口吻质问:“今晚吃什么?”
  8、见你第二面叫你宝贝。
  9、见你第30分钟即盛赞你的腿为他今生所见的腿中最性感的一双,哦不,两条。吾友雪儿的回答:见得太少了您。并建议他买一桶扎啤于三伏天蹲在红绿灯儿下面马路牙子上好好看一天,省得少见多怪,丢人现眼。
  10、闲谈尽是:他办公室的女孩谁腰太粗、谁斗鸡眼、谁品位太差老在小摊买衣服、谁好像和头儿关系不一般、谁无故请假一周不知是否去做人工流产……
  11、偷办公室的稿纸回家。
  12、人穷志短马瘦毛长,一喝酒就慨叹人生无趣、怀才不遇、主任给他小鞋穿。
  13、年过30仍留小辫、穿补丁牛仔扮青年艺术家状。
  14、以当代贾宝玉或青年李嘉诚或中年版F4自居。
  15、告诉你他喜欢你他的老婆不明白他……是的,要是明白早在您老豆浆里下砒霜了。
  16、告诉你他喜欢你但他可能离不了婚所以想和你一生都做最好、最好、最好的好朋友……甭废话,直接拿大嘴巴抽他。
  17、钱包里掉出安全套。
  18、问:你一个月赚多少钱、怎么这么年轻买得起市中心四室两厅、是分期付款吗……相信我,结婚以后他会跟踪你上下班并给你的客户打匿名电话。
  19、跟你借钱。
  20、迟到。
  21、手机常常、不定时、无故关机——民航飞行员除外。
  22、每次接过电话立刻以手势示意你噤声,或马上溜到洗手间并随手关上门。建议:突然大唱革命或黄色歌曲、或把他轻轻反锁在洗手间里然后飘然离去。
  23、浴室中的化妆洗涤用品比你的还多——若无缘得进其浴室,则身上香水过浓、头上摩丝湿淋淋如落水狗、领带鲜艳如嘉年华会侍者、夏天穿白衬衣内用乳贴、大陆青年说话像港台人士:一口一个“我们男僧好喜番攀岩爬三哎。”
  24、穿一身假名牌,洋洋自得。
  25、穿一身真名牌,洋洋自得。
  26、知道一切内幕、原理、玄机。答话以不字开头。
  27、时常冷笑。
  28、他不会换保险丝、轮胎,但声称他的秘书和司机会换——指责你不会做满汉全席,他妈就会。
  29、已经不是中学生,但要和你AA制。(你愿意为这样的人怀胎十月生孩子、洗衣做饭50年?)
  30、深夜约会完毕问你可否一人搭车回家——而他并没有突发阑尾炎、妈妈医院报病危、公司大楼失火。
  31、记不住你的生日就算了,但他居然记错。
  32、不是数学家、哲学家、物理学家和脑震荡后遗症患者,但你问他现在几点钟他说在上衣口袋里。
  33、貌似无心、拐弯抹角问你如果婚后发现老公有婚外恋、一夜情会怎么办——“但他还是爱你的,还会回来的呦”——吾友阿眉“叮”一声把小银匙扔在冰激凌盘里俯身盯住他的小眼睛一字一顿微笑低语:“……阉了他。”
  34、电话本上一连串密码似的名字而他并不在中情局、FBI就职。
  35、认识一年以上你屡次请他周末同到父母家吃个便饭均婉言谢绝。
  36、同一个问题(如你幼儿园在哪儿上的?)问过你三遍,或问完一个问题不等回答即问下一个——他根本不是真想知道,所以你也根本不必好好回答。

薇丫头

  朋友的店铺,开在大学城最繁华的路段上。所以几乎是每天,都有很多面容新鲜的女孩子,叽叽喳喳地涌进来。我喜欢这个叫“薇丫头”的店铺,并不是朋友的缘故,更多的,倒是因为爱与店里叫薇的女孩子,闲扯上几句。
   薇不过19岁,却已在这个城市里独自闯荡了两年,所以她的眼睛里,有同龄的女孩子没有的忧伤与成熟。黄昏的时候,店里人少,薇趴在柜台上,听我有一搭没 一搭地问话。薇的言语总是简洁,起初我以为她是害羞,后来才知道,那不过是她自己处世的一种方式,她在城市漂泊的两年里,学会了在陌生人的打量问询里,用 冷淡的外表,包裹起自己。但我还是喜欢她,冬日的阳光懒懒地射进暖气充足的店里,薇温柔地劝那些与她一样年轻的女孩子,买下试穿的漂亮毛衣。总是三言两 语,女孩子们便被薇说动了心,一脸欣喜地掏钱买了穿出门去。我说薇,为什么有时候她们明明知道这衣服你卖贵了,还是甘心要买呢?薇听了便抿嘴笑,不言语。 但我知道那一刻,薇的心里,是快乐的,一种被人承认且接纳的喜悦,让薇像那纯美的花儿,在与她无关的一片繁华里,清香绽放。
  因为有了薇, 朋友的小店,就经营得有声有色。但我几次劝说朋友给薇多加些工钱,都被拒绝了。朋友说,要都像你一样心软,商人还如何吃饭?她不过是我雇来的员工,为老板 卖命工作,那也是分内的事,况且,像她一样等着做工的女孩子,这个城市一抓一大把呢!我很难过,为薇。是的,她在朋友的眼里,不过是尘埃一样无足轻重,如 果不高兴,朋友随时都可以请她走人。可是,辞掉了薇,朋友又去哪里寻到如此聪慧乖巧又坚强的女孩?有谁还会在新衣上架的时候,在门前的信息板上,画一个眼 睛明亮神情可爱的卡通娃娃,来吸引顾客进门?有谁会把衣服,摆出各样的艺术Pose,挂在墙上?又有谁会每日清晨哼着歌儿,将店铺打扫得窗明几净?把店铺 当成家一样热爱着,怕是只有薇,才会吧。
  薇很少对我提起她的家人,但我还是断断续续地,知道她的父亲,早已去世,她高中读到一半,便毅然 退学,挣钱供自己的小妹读书。我曾经试着问她有没有过后悔,但她从来都是将我的问题跳过,不肯作答。后来有一天,我偶尔看到她倚在门口,神情复杂地看着那 些衣着时尚面容骄傲的女孩子,才终于明白,薇,其实是心内一直都在后悔的,只是,现实让她,只能这样隔街望一眼,那曾经想要的未来,便用世俗的喧闹,将她 一把拦住。
  我几次邀请薇去我任教的大学散步,都被她拒绝了。我以为她是敏感,怕在高傲的大学生面前伤了自尊,但几个月后,却在校园的水杉 林里,看到了薇。而且,竟是和我认识的一个男孩。薇的手,被男孩紧紧地握着,她脸上的幸福,如一湾潺潺的小溪,清亮无比。薇,显然是遇见了她生命里的初 恋。
  那个男孩,学的是艺术设计,他第一次到店里来,便被薇别致的设计打动,外人只知道薇是个打工的女孩,但他却一下子看穿了薇的不甘与渴盼。是他先写了情书过来,薇很快用一整颗心,迎合过去。她把自己化作一团火,将这份浓浓的爱恋,熊熊地包裹住,连我这不再相信爱情的人见了,都觉得温暖。每到吃饭的时候,男孩都会过来,远远地就喊她“薇丫头”,薇常常忘了顾客,瞬间便冲到马路对面去,将他环拥住,而后,仰头傻傻地笑望着他。那时候的薇,如一朵百合花,听到春天的呼唤,迫不及待地,便哗一下绽开了。
   一向内敛的薇,在这场爱情里,丢掉了所有的矜持和羞涩。她的0里,有多少爱,她便将多少,完全地展露给他。她从来没有像那些有心计的女大学生一样,在爱 情里,学会周旋,学会计算得失,学会从容自如地进退。薇只是去爱,并且,尽情享受着这份在别人看来,差别悬殊的爱情。薇开始跟着男孩去大学里听课,昔日她 所向往着的生活,终于啪地一下向她打开了房门。男孩在学校里也是稍有名气的,爱上一个打工的女孩,更是让他的知名度,一夜间飙升。他与薇牵手走在校园里, 总会有许多的人议论指点。我不知道男孩有没有过退缩,但我却清楚,至始至终,薇,都是没有过犹豫的。她知道自己配不上他,但她还是执拗地爱着。
   店里不知何时开始断断续续地进来一些女孩子,她们并不买衣服,只是假装饶有兴趣地环顾一圈,便笑着离开,走出去老远,还会回头,看一眼辛勤忙碌的薇。有 时候她们也不进来,只站在门口观望一阵,说,这就是那个爱上我们校草的薇丫头,看她把店里的镜子擦得多么清晰,可是为什么她从来不照照自己呢?这样的话, 很快地让朋友听了去。朋友很果断地对薇说,要么辞职,要么离开那个男孩,别再给店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我知道朋友不过是一句警告,她是舍不得像薇这样灵巧 的员工的。但薇,却是在朋友的叱责里,轻轻说,好,我走。
  这是朋友没有想到的结局,不过是一场看不到结果的爱情,莜却选择了为之丢掉赖以谋生的工作。我赶过去劝薇,而薇,却是在我还没有开口,就说,姐姐,你也不了解薇吗,你知道她即便是将来后悔,也会去做的。
  我终于在薇的这句话里,保持了沉默。我想,薇会受伤,可是,她亦会因为曾为一份不可能的爱情,努力过,而心内喜悦。
  一年后,我便再也看不到薇。那个男孩的身边,开始换了另外一个时尚光鲜的女子,一眼看过去,便知道,在世俗生活里,他们是相配的。可是,我还是忘不了薇,这样一个在与她无关的冷漠城市里,为了渴望着的幸福与爱情,曾经不顾一切地与生活争抢过的丫头。

如影随形

  1
  
  瑞木吸着鼻子,一个人漫无目的地走在大街上,脚下的影子忽斜忽正,然后她咧开嘴巴笑了,在这样的季节里灿烂如花。下午3点,她的影子终于和她本人形成了40度,她抬起头,眯着眼睛,这迷宫般的城市正一点点地把她吞噬,她却只能这样张望行走着,无能为力。
   “你丢了很重要的东西吗?”那个下午,他是惟一一个和瑞木说话的人,只是眼前的这个女孩眼中溢着的泪水让这个人有些不知所措。油腻的头发胡乱地耷拉着, 脸上的皮肤因为哭泣开始泛着红色,只有眼睛是明亮的,泪水透明得跟水晶似的,正大粒大粒地往下掉。在这样的城市很少会出现瑞木这样不修边幅的邋遢女生,也 只有他,才会跟着瑞木这么久。没错,他叫黎生,这个城市有名的摄影师,有着大把时间到处晃悠的人。
  瑞木一把推开眼前这个男人,“让开,你踩到我的影子了。”黎生显然被她冒出的话吓了一跳,但他随即笑了,露出好看的牙齿,他遇到过的女子无数,他的职业嗅觉告诉他眼前的这个女孩是特别的。
   在KFC明亮的灯光下,瑞木狼吞虎咽地吃着全家桶,她小小的胃早被塞得满满的,却还不满足,甚至连手指头上那残留的鸡翅香味她都欢喜地吮吸着。最后,她 小心翼翼地对坐在对面的黎生说:“我可以要一个冰淇淋吗?”她指了指旁边桌子上小孩子的圣代,舔舔嘴唇。黎生从上衣的口袋里掏出100元,“这次换做你自 己去买。”瑞木并没有推辞,跑了过去。一会儿,找出一大堆零钱放在黎生的面前,“我以为你会都花光了。”黎生做惊讶状,脸上挂着溺爱的笑。“我一向都是个 诚实的孩子,可为什么每个人都不相信我。”瑞木神情黯淡下来,睫毛遮住了她的眼睛,可黎生看到里面写满了忧伤。
  这一刻,黎生决定让瑞木做他的模特。
  
  2
  
   事情比黎生想像中要顺利很多,瑞木轻易答应他的时候,他甚至有些难过。没有人会抵挡住钱的诱惑,他扯了扯嘴唇尽量不动声色,“好,明天就过来吧。”然后 递给她一张名片转身离去,并没有绅士般地送瑞木回去,只是走出门外时,他忍不住向里张望了一下,瑞木依旧舔着冰淇淋,开心且安静的样子。
   合同仅为3个月,瑞木的眼神早已告诉过他,她不会在这个城市呆太久,她厌恶这个地方,却又不得不留下来。是为什么?为了爱的人吗?瑞木进来的时候,打断了 这些出现在黎生脑子中的滥俗情节。她今天穿白裙子,露出细长的腿和干净的脚趾,完全不见昨天乱糟糟的形象,只是不知道跑了多远才找到了这个地方,光洁的额 上渗出许多汗来。
  “你可以给我很多钱,是吗?”瑞木问道。
  黎生皱了皱眉头,他很不喜欢这样的问题,可他还是点了点头,并把合同扔到了瑞木面前,“签吧。我对你的惟一要求就是随叫随到。”
   工作开始一段时间后,黎生发现自己并没有选错人。他开始拍很多很多的照片,甚至以前几个月才能用完的胶卷,在短短几天内就能用完。因为瑞木总会给他很多 灵感,她的眼神倔强而自由,会时常自恋地看着自己的影子,缀着蕾丝的裙子会让人联想到上世纪末落寞的公主,还有那即将被人遗忘的高贵。他们的工作时间并不 太规律,通常会很晚回去,这时候,黎生总会请她吃饭。在如水的音乐里,瑞木会说很多她小时候的事,黎生也总能听到一个名字,家和。然后,她会嘲笑似地 说,“你真不应该干摄影,你是那么缺乏激情,感觉平静如水。”每每这时候,黎生的心像被堵住般,压抑得说不出话来,这让他有些不安。
  爱情的去留是那样突然,我们惟一能做的也只是空着手等待。
  午后的明晃晃的阳光下,瑞木哭泣着让家和留下来,周围有无所事事的人发出幸灾乐祸的笑声,瑞木像一只被围的小兽一样恐惧,却挣扎着,勇敢地拖住爱情的尾巴。
  “我可以赚很多很多钱的。”还没等瑞木说完,家和身边的女人却露出轻蔑的神情,这个年纪的女子早已不再漂亮,可她却可以让家和这样的年轻男子做她的情人。
  这个世界越发的可笑,上帝却躲在云端悠闲地吹着口哨。不知道什么时候,一只手拉着瑞木不由分说地就往前走,瑞木试图想摔开,却被更紧地握住。她转过脸来,听到黎生恶狠狠一句:“怎么还有闲情在这里吵架,不是让你随叫随到吗?”
  阳光下,他们的影子被拉得好长好长,却平行得没有交点。
  
  3
  
  就这样,瑞木眼睁睁地看着家和和那个女人扬长而去,她天真地以为10年的感情总该抵得过10万块钱的钞票,可是她错了。很长时间以后,瑞木才明白,爱情是脆弱的,有时候甚至经不起一点诱惑。
  “黎生,我不再做你的模特了。”在摄影棚里,瑞木说,“因为我不再需要钱了。”
   黎生的心一下子就沉了,其实他很想让瑞木留下来,虽然这不符合他一贯的作事风格。可话到嘴边却没有说出来。瑞木走了,一阵风似地,飘飘无痕,却留给了黎 生阵阵凉意。接下来的日子,瑞木开始流连往返于各种酒吧,穿妖艳的裙子和高跟鞋,若无其事地和每个男人喝酒,然后坐不同的车回去。而黎生就这样望着,跟 着,直到她安全到家,如此反复。
  “你今天还没有下班吗?”瑞木倚着黎生的车笑着说。在车里打盹的黎生并没有料到瑞木会出现在他的面前,有 些慌乱。这时候,一个醉醺醺的男人向瑞木走过来,试图搂住瑞木的腰,“我送你,我送你回去。”男人一身的名牌,却丝毫不能掩盖他一脸的龌龊。“瑞木……” 黎生叫她。“怎么?你是想我跟你回去吗?”瑞木把头凑过来,脸上的皮肤因为酒精的作用变得粗糙和黯淡。黎生皱着眉头,脑袋里“嗡嗡”作响,他应该上去把这 个家伙揍一顿,还是应该把瑞木拉上车来。可他竟然什么也没做,再一次的,他无助地望着瑞木的背影,心如刀割。夜晚华灯闪烁,影子在夜色下忽隐忽现,让人捉 摸不透。
  “你是个胆小鬼。”这是瑞木留给黎生的话。
  
  4
  
  家和再一次出现时,是一 个月后。那天,黎生依旧在酒吧门口守着瑞木,然后看到家和走了进去。原本家和去哪里跟黎生没有任何关系,然而,不同的是,瑞木也在这个酒吧里。黎生很快地 跟了进去,虽然这个地方已经来过多次,可每次都在门口呆着,并没有真正进去过。他努力寻找着瑞木,终于,在一个暗暗的角落里发现了她。她的身边坐着一个男 人,这个人不是别人,正是刚刚进去的家和。
  “瑞木,跟我走吧。”家和拿着酒杯,“我可是好不容易才找到你的。我现在有钱了,大把的钱。”
  “你走开。”瑞木叫道,“我不想再见到你。”
  “你怎么会不想再见到我呢?”家和笑道,“你不是在为我堕落吗?”他很大声地说着话,好像生怕别人不知道瑞木曾经深爱过他。
   爱是一个人的事,可总有人会拿别人的爱来作为自己的资本。在酒精的作用下,家和开始对瑞木动手动脚,他的脸因为欲望而变得扭曲。正当瑞木不知道该如何逃 离,无助地打量周围时,黎生出现了。瑞木的心一下子就安定下来。他真是个明亮的男人,干净的平头和衬衣,笑起来总会嘴角上扬。突然地,瑞木觉得黎生的出现 照亮了整个酒吧。
  “你给我滚。”黎生拖起家和的衣领。
  家和没有料到自己会被人这样对待,脸变得通红,顺手就抡起了酒瓶。尖叫、吵闹、拥挤、逃跑,酒吧里陷入恐慌之中,大家像四处飞散的鸟儿,只想快点找到出口。随即,十几秒后,酒吧突然安静了,因为地上出现了一摊血,黎生倒在了地上。
  
  5
  
  “我是一个为爱情奋不顾身的人。”第一次见面时,瑞木就曾这样对黎生说过,“我喜欢自己的影子,因为家和说他会像影子一样一辈子在我身边,他是个勇敢的人。”
  是的,从小到大,家和都为她撑着半边天。他会为了给她摘一朵花爬最高的山顶,会因为她而和老师顶嘴,甚至为她和别人打架。那是小孩子心目中的偶像,瑞木也不例外。她把家和塑造成她心目中的英雄,沉溺在自己所创造的幻象中。
  这些都是后来瑞木才想明白的。现在,瑞木站在展厅中,一遍遍地望着那些黎生曾经为她拍的照片,小心地抚摸着。这是黎生最后留给她的礼物,一张张定格的记忆。离开时,瑞木抬起头,看到摄影展馆前的标题“如影随形”,瞬间泪流满面。

血信

 她有一个九曲连环的爱情故事,与一位远在新疆喀拉昆仑山边防哨所的军人的爱情故事。
   军人一直爱着她,她也一直爱着军人,但谁也没有捅破那一层薄如蝉翼的爱情窗纸。军人想,他吃苦,他不能让他所爱的女孩也吃苦。她没有向他表白之前,曾多 次与她母亲说起了他,可是母亲听后脸上如下了霜的天空。一个出身书香门第科班毕业生爱上一个农民出身只有高中文凭的穷当兵的?是脑子进了水吧?
  依然鱼雁不绝,彼此都没有提及到爱和婚姻,但两人却心心相印心照不宣地爱着对方。终于,女孩决定给军人回个信,告诉他,她要与他结婚。如果不是那天作出的决定,如果不是那天写的信,如果不心急如焚地要把信寄出去……或许,一个平凡而美丽的爱情故事即将开花结果。
   可是就在那个夜幕降临的夜晚,写完信后的女孩迫不及待地骑着一辆脚踏车,幸福地朝邮局方向去了。离邮局还有几米远的地方,一位喝得酩酊大醉的司机似乎要 把女孩子当作靶子瞄准,刹那间,货车像一头面目狰狞的怪兽,无情地把女孩连人带车抛出公路,女孩在空中划出一个美丽的弧线。
  当人们赶到她 的身边时,她已血肉模糊,气若游丝。人们发现她的左手还紧紧地攥着一封信。细心的人还发现,她的眼里闪着一种虚弱而近乎谲秘的光,那道光似乎可以穿透任何 障碍,当它抵达几米远的邮箱后便戛然而止。就在人们手忙脚乱地把她抬上救护车的时候,她的右手无意中触到了车门边沿,继而,她的手化成了一把有力的铁耙子 反扣着勾在车沿上。人们努力地掰开也无济于事。终于有人明白了:“你是不是现在要寄这封信?”女孩的嘴像一道生了锈的闸门艰难地打开了一个小缝,接着,人 们看到她虚弱的眼光像一盏刚挑拔了灯芯的灯一样倏地提高八级的亮度,直到她看到别人把信投进信箱的那一刹那,她眼里的那盏灯像是已燃尽了灯油似地慢慢暗淡 下去,那双长长的眼睫毛像两只受伤的毛毛虫无力坠落,此时人们触目惊心地看到,那只死拽着车门边沿的右手,像一枝被狂风吹断了的树枝,摇摇晃晃地垂挂在还 僵直地指向邮箱方向的右臂下。
  有人含泪地别过脸去。后来医生解释说,其实,她的右手在她被大货车抛出后落地时就断了,可是人们却怎么也想不通它怎么还能有如此力量拽着车门边沿。
  那封信送到军人手里时,沾在信封上的几滴血迹也早已变成了褐色的圈圈,像几个深邃得令人感到绝望的无底洞。
  得知女孩寄信时的情景,军人没有哭,只是10年过去了,军人再也没有找过女朋友,他似乎在默默地等着一位远航的爱人归来。
  那位军人就是我的这位初中同学。

半臂的距离

他们结婚不过一年,彼此已经感觉,无论生活习惯还是性情爱好,都与对方格格不入。
  她是个精细的女子,喜 欢扎着围裙在厨房里研究各种菜的做法,他却天性简洁,简单的米饭馒头就能打发过去;她喜欢逛街,专拣偏僻的小街巷里的小店,淘碟子或者一些精致的小玩艺, 一呆就是半天,而他,宁愿呆在家里打游戏。还有:他喜欢吃糙米,她喜欢吃精米;她的衣服每天必换,他一双袜子能穿一个星期……
  当初恋爱的时候,不是没有发现这些不合拍,但那时候只往美满的地方想,不是说性格互补的两个人在一起才是最完美的吗?没想到结婚后,这些琐碎的一点一滴,都成了利刃,把他们的婚姻生活刺得伤痕累累。摔盆砸碗,恶语相向,到最后,只剩下一条路可走:离婚。
  离婚的过程格外简单,他把房子和存款都留给了她,还没有孩子,所以并不怎么麻烦。离婚协议写好,签完字后,便一起打的去民政局。
  出租车上,两个人都坐在后排,却都各自靠着车门而坐,远远的,隔着半臂的距离。这半臂的距离,是冷漠,是疏离,是咫尺天涯。想到热恋的时候,彼此恨不得把对方和自己粘在一起,永不分离。那般如胶似漆的狂热,如今都已是过眼云烟,彼此都有些伤感。
  出租车经过一个路口,前面突然多了一辆装满黄沙的大货车。司机踩了油门,从左边超车后,向右转弯。没想到大货车减速不及,失去了控制。
  悲剧在瞬间铸就,他们只觉得眼前一黑,就什么也不知道了。
   不知过了多久,他先从昏迷中清醒过来,剧烈的疼痛使他意识到,他们出了车祸。他试图转动一下身子,尖锐的疼痛袭来。他马上想到了她,四周一片黑暗,他看 不到她,他焦急地喊她的名字,没有回应。黄沙仍然不断地从窗口涌进来,车里的空气变得非常稀薄,呼吸都困难。但他仍在固执地喊她。
  他叫:“宗娅琴!你在哪里?”没有回应。
  “娅琴!你能听到我的声音吗?”他能听到外面嘈杂的人声,但是没有她的声音,哪怕只是微弱的喘息。
  “丫丫……宝宝,……你应我一声啊……”
   泪水,悄悄地布满了他的脸庞。他无助地想,她是不是已经死了?这么一想,他的心突然就疼了起来。他的脑中一瞬间闪出许多场面:恋爱时,她连夜给他织围 巾,手都冻烂了;结婚后,她心甘情愿地为他洗手做羹汤,他的胃不好,她便常常用整个下午的时间,为他熬出浓香的粥;那次她过生日,他给她一个红包,让她买 新款的宝姿,她却抱回来几斤上好的毛线,为公婆各织了一件毛衣……其实他们之间,并没有真正不可调和的矛盾啊,如果他多迁就她一点儿,日子还是很幸福的, 怎么就闹到要离婚的地步了呢?
  他很想伸手去摸摸她到底在哪里,可是胳膊似乎也断了。他想,如果他们之间没有隔那半臂的距离,那么此刻,他至少还能握一握她的手吧。
  他们被救出来时,他伤势较轻,尚且清醒,他看到自己躺在后排座位上,她则躺在座位下放脚的地方,一上一下,其实只有半臂的距离。她的伤势严重,人已经昏迷不醒。他试图去拉她的手,却怎么也握不到。
  一个月后,两个人出院回家。他兜着一只胳膊,她拄着一根拐杖。他用那只完好的手紧紧地挽着她的手,须臾都不愿放开。因为他明白,有时候,哪怕只是半臂的距离,也会隔断幸福,从此天涯。

美丽之花

  二姐从老家打来电话告诉我,妻子顺利生下孩子了。
  除了激动,我觉得很对不起妻子,在她最需要勇气与关爱的时候,作为丈夫,我却在千里之遥的地方。我也很愧对刚出生的孩子,在他最需要父爱的时候,作为父亲,却不能在他的啼哭声中抱着他,吻着他。
   我和妻子都不是本地人。大学毕业分配那年,本来以为两人不会相隔太远,我在L市,她在Y市。L、Y是邻市。谁知一来这里,我们都分在镇里,妻子还不算镇 里,去镇里还有近10公里。我和她两地相隔了近150公里,更可怕的是,我们相隔的两地坐车竟然要换乘4-5次车,一坐就是近5个小时。刚开始,还不认为 怎样,但时间一久,两人就有点心灰意懒了,特别是我在学校教书,每个星期就那么两天,而学校星期六上午还要上假日活动课。等我上完课,跑到她那里基本已是 掌灯时分了,第二天匆匆吃完中饭又得往我这里赶,坐车的时间和相聚的时间差不多。
  看到我辛苦的样子,妻子说,还是我的时间宽松一点,就让我来跑吧。因此,整个周末,妻子就这样在车上来来回回颠簸近10个小时。每个星期六十余元车费钱还不是什么大事,可两天坐车下来,身心很疲惫,要几天才能恢复。可妻子却没有怨言,更多的是理解。
   妻子怀孕这段时间,医生说她血压偏高,要多注意休息。我这才承担了“跑差”的任务。医生说,怀孕血压偏高要定期到医院作检查,最好是每周一次。本来,我 是应该每次都陪她去医院做检查的,但很多时候都因为学校有事,我几个礼拜去不了她那里,因此,她都是一个人挺着大肚子搭车去医院。一想到她一个人挤公交 车,一个人上楼梯,现在我都感到很后怕。常常在街上看到挺着大肚皮的妇女都有丈夫坚实的手牵着,而妻子她只有自己一个人踯躅独行,我觉得自己对妻子愧欠实 在太多太多。
  因为老家在江西,考虑到生孩子的时候没有人照顾,我们最后决定还是回老家生孩子好。8个月身孕的妻子又不得不坐长途车回家, 本来以为在Y市能买到回老家的卧铺票,可是经过Y市去老家的只有惟一一趟火车,而且根本就买不到卧铺票。我们只好先买到南昌的卧铺再转车。2004年12 月25日刚好下雪,火车到南昌是凌晨5点,一出站,我才觉得这是我经历过的最冷的一个凌晨。在寒冷的早晨里等回家的车,想想还要坐4个多小时回家的客车, 我心里真的很想哭,但我怎么也哭不出来,我只能在伞下紧紧握住妻子的手……
  听朋友说:女人生产的时候最需要勇气,特别需要一个她最关爱的人在生育前后紧紧握着她的手。然而,我却没有。
  有一次,妻子问我:我老了、变丑了,你还会经常握住我的手吗?
  我说:会的,永远都会!
  妻子悄悄告诉我:只要是我的手躺在你厚实的大手掌里,一种温馨和甜蜜的感觉就会油然而生……
  现在的我,每次见到妻子,第一件事就是去握住她那温存的双手,我要把我的温馨和甜蜜毫无保留地传递给她。妻子那双手,不论在以后的岁月里变得如何苍老、饱经沧桑,它都会是绽放在我手掌之中最美丽的花!

明天就要开始工作了

 明天就要开始工作了。
  离开家时,妈妈很担忧地看着我,叫我要注意身体,末了还来上一句“要记得和博士 保持联系。”笑,我没有办法跟她说,我实在无法对博士有任何心动感觉。我不再期望激情四射的恋情,却也不想仅仅为了年龄或为了他的学历之类就这样妥协了。 就像我跟杨老师说的,我不敢想如果有一天博士要拉我的手,我想我会很抗拒。
  那天看到博士在短信里叫我洋娃娃我直接倒向椅子背,我无法接受这样的称呼缘于那是一个我一点都不喜欢的人。
  我开始怀疑我是不是真的太挑剔了,为什么所有人都觉得博士和我简直是佳偶天成,而我却还在犹犹豫豫。
   现在很害怕与家人一起和别人吃饭,我的个人问题是必然会被问到的,而一被问到,爸爸妈妈竟然是那么窘迫的表情。那天听到人说我是个老大难,心里一惊。我 从未意识到这个问题已经有这么严重。我并非不想谈恋爱,不想找个人在一起。只是已经走到了今天,我更不想再将就再凑合再随便妥协。我不知道自己还可以坚持 多久,不过是想要一个从容温和的男人,让我觉得值得为他做一个纯粹的小女人,让我觉得值得为他再绽放一次。我希望还有足够的力气支撑自己走到看见那个人的那一天。
   昨天验证了我对博士的感觉,原来从一开始我的字字句句,一举一动皆在他眼里。忽然恐惧。从前一直以为遇见的都不是对手,现在才知道,分明就是从没遇见过 真的对手。真的遇见了,才知道,所谓棋逢对手是很考人的一件事。对着一架X光,被照个透明,无处遁形,原来这样可怕。
  他昨天笑着问我怎么 会对他用可怕这两个字,我说是,绝对是,可怕。记得有些时刻我觉得我马上要被眼前的男人逼疯,而他竟然还是气定神闲,一句一句毫不留情地把我的盔甲件件卸 下。眼前的这个男人,我看不出他对我可有丝毫怜惜。他的确绅士而细心,出差回来会来接我吃饭,会说听到我的声音很高兴而激动,可细细回想,这一路,他做得 滴水不漏,处处为自己留足了后路。才明白,他是随时可以撤退的,我却把自己暴露在枪口下,前无去处,后无退路。一切好像从一开始就慢慢偏离轨道了。我所有 努力都像对着空气挥拳,拳拳落空,无能为力。
  博士说他没有时间了,他没有时间再去谈一个小女朋友,然后花几年时间等她成长,他没有时间。 我知道他说的是对的,因为我现在同样没有时间去试一个男人是不是真的适合我,等发现不适合了再换。但是这样明白地听他说出来,心还是一点点凉下来。跟他 说,怕的不是现在有差距,或者现在不够了解。怕的是根本没时间叫他看见我的好,一切已成定局。怕的是,在明白些什么之前,一切已经来不及。不再有说话的欲 望,他说“其实不是说你一无是处,只是我已经很清楚自己要什么,而且,对你是恨铁不成钢,你到底懂不懂什么叫恨铁不成钢?!”我不想说话。什么都不想说。 眼前这人,看得出我所有缺点,我的自负,骄傲,我的死要面子。而且他不留任何情面,这叫人绝望。我一直说,想要找一个比我更骄傲更自负的男人,不然“治” 不住我。可是真的遇见了,我才知道那是很折磨很考验的事。我仿佛又回到在北京时去面试的时刻,面对着一个随时准备挑剔我,随时准备找出我的漏洞毛病缺点的 考官,纵然再怎么自信,气势上已经先输了一半。
  博士看起来就是个水很深的人。他已经太成熟太沉稳太能够掌控局面,我无所适从。也许,现在惟一可以避免的就是,有一天被迫撤退的时候,还可以全身而退,而不是丢盔弃甲,落荒而逃。我想,既然已经没有退路,也看不见方向,我只能这样向前走了。
  好奇心能杀死猫。
  博士今天和我告别的表情,让我觉得好奇心其实可以杀死人。也许,这一次,是大错特错,在他面前,怎么可以玩小伎俩。当他面无表情地说,他在想我的直觉时,我就闻到了失败的气味。一败涂地。但是,已经来不及。
  明天要开始工作,未尝不是好事。只有在工作的状态里,我才觉得自己是安全的,是可以自己掌控局面的。
  我将爬起来,再度起飞。

幸福在左,金钱在右

 一
  
  我曾经也是一个很幸福的女孩子,有温暖的家,有疼爱我的爸爸妈妈,那时候家里开了家玩具厂,生意不错,而我正在卫校读书,很快就要毕业了,一切看起来似乎是那么的美好。
   我永远都不会忘记那个秋天的傍晚,爸爸说他明天要去南京参加一个定货会,妈妈也嚷着要去见见世面,我当时还开玩笑说:妈妈是怕爸爸一个人走了,不再回 来,所以才会跟去的。直到现在想起来,我都会懊悔地扇自己耳光,因为我的那句玩笑竟然真的应验了——他们在回来的路上出了车祸,到家时,两个活生生的人已 成了骨灰盒里两捧小小的白灰,我的爸爸和妈妈就这样一起走了。
  那年我刚刚17岁,便已成了孤儿。
  爸妈去世后,叔叔把玩具厂转让了,存了50万元在我名下,其实我很清楚实际上并不止这个数,但是我并不在乎,钱对于当时的我来说不过是一个空洞的代名词罢了,就算再多也换不回爸妈的命。
  
  二
  
  不久之后,我便从卫校毕业分到了区医院做了一名护士,就在那时我认识了郑磊。
  郑磊是我们医院的实习医生,家在农村,没什么背景,当时的工作是去是留还是问题。也许是因为那个冬天太冷了,我们彼此都需要温暖,于是便自然而然地走到了一起。实习结束后,郑磊顺利地留了下来,是我托人打点的。
  到了春天的时候,我和郑磊同居了。我们一起上班下班,一起买菜做饭,开始柴米油盐地过日子。其实我也不知道我们之间有没有爱情,郑磊从没说过爱我,我也没说过爱他,但是我知道他能带给我温暖,对于那时的我来说,这一点温暖就已经足够了。
   转眼我们在一起已经5年,5年的时间不算太长也不算短,这期间我升职做了护士长,而郑磊已经辞职下海,开了一家装修公司,是我拿出了10万块钱为他注册 的。这些年在一起,郑磊似乎已经习惯了花我的钱,而我也觉得无所谓,毕竟他是我的爱人,是我在这个世界上惟一的亲人。这时候,我已经完全从失去双亲的悲痛 中走了出来,那点温暖已经满足不了我,我开始渴望一份安全踏实的感觉,但是郑磊却从不提结婚,而我也不是个喜欢用歇斯底里来达到目的的女人
  日子过得越来越平淡,我们还没有结婚却已经有了一种老夫老妻的感觉。
  
  三
  
  说不清从什么时候起郑磊迷上了网络,每天一回到家就去书房上网,我知道他是在跟女孩子聊天,但是却并不担心,我一直觉得那种虚幻的东西根本无法破坏实实在在的生活,我们毕竟在一起已经5年了,就算没有了激情至少还有份习惯在里面,所以我从未想过有一天郑磊会离开我。
  有朋友劝我说:“于帆,别太大意了,其实有些感情危机往往出现在太过信任对方的时候。”我听了只是不置可否地笑笑。
   事实证明朋友的话是正确的,因为郑磊终于向我摊牌了:“于帆,我们分手吧!小蔓要我跟她结婚,我已经答应了。”我愣在那里半天没说一句话,我知道小蔓就 是他的女网友,只是我不明白,我们在一起5年了他都从没提过要结婚,如今却要和一个刚刚认识几个月的女孩子结婚,突然之间,我感到了一种极度的幽默。他没 再说什么,甚至连一句“对不起”都没有,便起身开始收拾行李。
  我5年的感情就这样结束了,就像做了一场梦。郑磊离开不久,没有告诉我一声就把我们住的房子卖了,房子虽然在他名下,但当初买房子的钱我也出了一半,可现在他竟然一声不响地就把房子卖了,这个自私的男人就连分手了还不忘拿上我的最后一笔钱。
  
  四
  
  时间慢慢抚平了我内心的伤痛,一年以后,经人介绍我认识了家明。
   家明的条件不是很好,他是名军人,家在偏僻贫穷的山区,而且家里还有一个体弱多病的老母亲和一个刚刚读高中的妹妹,他是在部队通过自己的努力考上军校 的。第一次见面,我对他的感觉很一般:黑黑的,高高大大的,长得也不英俊,但是经过了第一次的教训,对于爱情我已经现实了很多,于是在见过一面之后我们开 始交往。
  相处之后,我才发现家明其实是个很细心的男人,细到变天的时候,便打电话叮嘱我多加件衣服,细到我哪怕只是打了个嚏喷,他就会紧 张得把各种各样的感冒药都买了回来……说实话,自从爸爸妈妈去世之后,就再也没有人对我这样好过,即使和郑磊在一起整整5年,他也未曾这样细心地对过我。
  一切都在重新开始,终于有一天我突然发现,自己心上的冰已在不知不觉中被家明的温情融化了。
  
  五
  
  转眼我们在一起已经1年的时间了,有一天家明突然告诉我要把妈妈接过来,原来他前几天接到妹妹的电话说妈妈的心脏病又犯了,因为怕花钱老人就硬撑着不去医院看,只是大把地吃“速效救心丸”,家明对我说这些话的时候,眼圈红红的。
   很快家明便把妈妈接过来,在我们医院做了系统的检查。检查结果出来后,医生告诉家明:他妈妈的心脏病已经很严重,需要马上换瓣膜,手术费连同瓣膜的费用 差不多需要20多万块钱,如果不手术的话,他妈妈也许就只有几个月的时间了。那一刻,我看到家明的眼神一下变得绝望了,坐在椅子上好久没说一句话……我知 道20多万的手术费对于一个穷当兵的来说,无疑是一个天文数字,就算这小半辈子也不一定能赚得来的。可是让他眼睁睁地看着含辛茹苦养育了自己的母亲就这样 因为自己的无能为力而撒手人寰,也一定很痛苦。那段时间,我经常看到家明一个人暗地里偷偷流泪。
  说实话,我手里还有30万的存款,虽然曾想过拿出来为家明的妈妈做手术,可是一想到跟郑磊5年的感情,到最后自己却是人财两空,便又犹豫了,我真的不敢再轻易付出了。就在我思前想后犹豫不决的时候,家明的妈妈又一次病发住院了,这次医生最终没能挽回她的生命。
  葬礼上我哭得很伤心,或许是因为内疚也或许是后悔。
  
  六
  
  家明妈妈去世之后,一切很快又恢复了正常,家明还是一如往常地对我好,只是不知为什么,我心中总感到隐隐的不安。
   两年以后,他妹妹也考上了大学,而家明马上面临转业了,我们的感情已经水到渠成,他已经答应我转业以后留下来,于是便决定结婚。那段时间我们像所有即将 结婚的年轻人一样,忙着逛街买东西,打扫卫生布置新房,虽然很累但却觉得非常幸福。可不知为什么,上天似乎总是在故意捉弄我,就在婚礼的前一天,家明竟然 无意之中看到了那张30万的存折,而且上面明明白白写着存入日期是在4年以前,当时他只是怔怔地看着我,然后一句话都没有说便转身走了。
  那天我没有去找家明,因为事实已经让我无话可说,他也没来找我,哪怕是为了质问我,但是没有,也许他觉得钱是我的,他没有权利要求我拿出来为他妈妈做手术,但是他又无法接受自己的爱人,明明有能力救自己的母亲却袖手旁观。
  当我再次找他的时候,他的战友告诉我家明已经在几天前转业回老家了。
  幸福又一次与我擦肩而过。
  我不明白,幸福跟金钱在我身上为何总也无法保持平衡,始终一个在左一个在右,当我抓住金钱的时候,却失去了幸福,当我拥有幸福,金钱却又显得如此沉重。

饿狼往事

 那时正是少年,我们村南一直到松花江边上,是一大片草甸,南北有近十公里,东西则望不到边际。甸中沼泽密布杂草茂盛,各种野生动物活动于其间,而最令我们难忘和恐惧的,就是狼了。
  
   第一次遇见狼,是和老叔在甸子上过夜。正是秋天,我们在那里打草,晚了就住在小窝棚里。那夜月华如练,躺在窝棚里的干草上,心就开始一阵阵地不安。无边 无际的蛙声充盈于耳间,忽然就在某个瞬间,蛙声顿止。我和老叔一下子紧张起来,随手抄起打草用的钐刀,摸出窝棚。就在不远处的一个草堆上,一匹狼蹲踞其 上,仰头向天上的满月长嗥!我不觉两股战战,手中的钐刀也颤抖不已,刀刃上的寒光随着闪烁不定。终于,那狼垂下头,跃下草堆,意趣萧索地窜进草丛,不见了 踪影,竟是连看都没看我们一眼。这时,蛙声才又起起落落地响起来。
  老婶的父亲,曾在草甸上与狼有过近距离的接触。那也是在秋天,他牵着两 匹马在凌晨去甸子上,车在前一天已经留在打草处,想趁早晨凉快把草拉回来。刚刚走进甸子的纵深,那两匹马忽然就发起狂来,挣脱缰绳飞奔而去。老婶的父亲害 怕了,此刻他手中只有一把钐刀,而他知道,这马一定是受什么东西惊吓了。这时,两匹狼幽灵一般无声无息地出现在他身前不远处,而且还在向他靠近。他将长长 的钐刀挥了一圈,狼就停在身前五六米处,他用钐刀指着狼,狼亦不动,甚至蹲坐在地上,用荧荧的目光与他对视。天刚刚蒙蒙放亮,凉凉的风吹得额上的汗一片冰 冷。他不敢稍动,怕狼趁隙扑上。对峙良久,远处传来拖拉机的声音,那两匹狼才悠悠然转身消失于草丛中。而老婶父亲已是双腿发软,走不了路了。
   我们村里有个姓段的人,四十多岁,外号叫狼剩。听老一辈人讲,这个外号是有来历的。狼剩四五岁的时候,一天傍晚独自在门口玩儿,被一匹进村觅食的狼叼 走。屋里的大人们听到声音急忙出门,狼已蹿出很远。家人大急,呼喊着追赶,不少村民闻讯都拿着家伙在后边追。那狼仓皇之间不及用力咬噬,只是衔着孩子跑, 这也影响了它的速度。这场追逐,直撵出十多里,狼才将小孩放下独自跑了。所幸那孩子并没有受大伤,自此人们便都叫他狼剩。知道了这件往事之后,到了晚上我 们小孩是不敢独自出门的。
  这种担心和恐惧并不是危言耸听,那时的狼确实常在夜里进村的。有的老狼极狡猾,在夜间进村便直了身躯行走,就像 受了训练的狗一样,不细看绝似人在走路。这种情形我大舅曾遇见过,当时他在我家喝过酒,摇摇晃晃地回家去。我们两家隔着两条土道,不远。大舅走着走着就看 见前面有个黑影,那个晚上没有月亮,影影绰绰地也看不清。可笑的是我大舅竟然还看着那个身影眼熟,以为是熟人,便紧跑几步赶上去,伸手拍了一下。顿时惊出 一身冷汗,酒立刻就醒了,立时大喊了一声,那狼处于这烟火密集之地也是害怕,听到叫声前腿一扑,箭一般窜进了黑暗。我大舅却是吓得两天没起来炕。
   其实这狼进村主要是想捕食一些牲畜,多是猪羊类,不过有狗的人家它是绝对不敢去的。虽说狗是它的后代晚辈,可在这村里,狗却是它的克星。这狼也极聪明, 多不在村里将牲畜咬死现场大嚼,而是赶出村外才大啖其肉。其中以赶猪为最多,狼对赶猪有一手绝活儿,用嘴衔住大大的猪耳朵,用尾巴不停地抽打猪身,猪便老 老实实地跟它走。这是村人亲眼看见的。我们村西头有一户姓韩的人家,他家的猪曾被赶走过两头。于是便留了心,当狼在一个深夜将第三头猪赶出去时,埋伏好的 人一拥而上,使用各种武器将其当场格毙。那是我第一次极近地看狼,比大一些的狗还要小些,毛很长,嘴巴极大,我还摸了它一把,虽然它已死,威严犹在。
  后来,村南的那一大片草甸全成了稻田地,许多鸟兽失去了赖以生存的环境,走的走,绝的绝,全都销声匿迹了。狼也没有了,不知是都死了还是寻找到另一片丰美的草原。村里的人再也不用担心狼的骚扰了,可我却总觉得缺少了些什么。那些曾近在身畔的故事,已成了遥远的传说,而且越来越遥远。现在生活在那里的孩子们,只能在动物园里领略狼的身姿,而那些失去自由的狼,却早没有了那份慑人的野性和霸气。
  忽然就想念起野甸中的那些狼来,不管它们曾经残暴还是骇人,不管它们留给我的回忆是惊是悚,我都要祝福它们,希望它们在无人打扰的草原上,自在地生活,孤独地长啸。

在银色的月光下

  我和乔刚吃过早饭,我们正在慢慢地喝着最后一杯咖啡。我们第一次看到那两只郊狼就是这个时候。
  它们 站在那里望着我们孤零零的小木屋。它们一定是闻到了我们做饭的肉香。冬天在雪原上是很难找到食物的。我们为它们感到抱歉。软心肠的乔想给它们东西吃。“去 吧,”我说,“给它们扔些肉。但我敢说它们是不会吃的。牧场主们经常为郊狼放下过毒的肉。主动送给它们的食物,它们是不会相信的。”
  但乔还是切掉两大块肉,走了出去。
  起初,那两只郊狼没有让步。乔离它们大约有30码远。随后,它们跃跃欲试,慢慢地退回到了丛林里。它们太害怕不敢摆开架势,但它们太饿又不愿离开。乔将肉放在雪地上,开始返回小木屋。
  他刚走回半道上,两只郊狼就飞奔到了那肉边。两只狼各飞快地叼起一块肉,跑进了丛林里。
  我和乔来怀俄明州淘金。正当冬天来临之际,我们发现了这个小木屋。我们在那里可以免受寒冷的北风和雪的袭击。
  小木屋坐落在一个山脚下。我们可以看到方圆几英里,但没有多少事做。是那样孤独和寂静,我们常常说郊狼的号叫声陪伴在我们左右。
  我们常常听到它们的号叫声,直到太阳升起。它们开始叫时经常带着尖叫声,随后声音越来越响亮。它们的吠叫总是以一声悲怆的长吼而结束。
  在所有漫游在大平原的野生动物中,我最喜欢郊狼。喜欢上这些狡黠的小郊狼是很容易的事儿。当冬天的夜晚太阳落山时,你总是会听到它们的歌声,对它们所爱的大地歌唱。
  我和乔很高兴那两只郊狼没有忘记我们。它们沿着河边的一条小路猎捕。我们的小木屋就在那条小路附近。它们早上路过时总是会停下来。
  像我所说的那样,那年冬天它们寻找食物非常艰难。它们要猎捕的那些小动物都安全地呆在雪下的洞里。两只郊狼厚厚的皮毛下都瘦成了皮包骨头。
  那只公狼个头很大,同时也有点儿胆怯。那只母狼个头很小,却很勇敢。无论我们什么时候看到它们,小母狼总是打头阵。那只公狼常常站在后面几步远处。也许是母狼太饿而不害怕吧。
  母狼已经得知我们周围没有狗,知道我们不会伤害它。然而,当母狼走近小木屋时,公狼总是留在后面。在离门大约20码处,母狼常常会停下来,通常不会越过那条线,只是前后小跑着,直到我们把门打开。
  无论是乔还是我总是带着食物出来。母狼常常会后退一点,在那里等待着。公狼藏进某个灌木丛后面。它们直等到小木屋门合上,然后才向那食物跑去。而且它们总是两个一起分享。
  两只郊狼都是在太阳刚刚升起之后来到我们的小木屋边,它们好像总是非常疲惫。它们一直在沿着河边捕猎。当它们到那里时,不得不提防着下过毒的食物以及枪和陷阱。
  3月的一天早上,我们的郊狼朋友没有过来。
  我们忧心忡忡,我们整整一天都在向河那边望着,我们一直希望它们会出现。但夜晚来临,我们也没有看到它们。那天夜里其他的郊狼号叫着。但我们的两个郊狼朋友没有回音。
  第二天早上,我们一次次地走到窗边,我们相信一定是发生了什么丑恶的事情。那是一个多云的、灰色的早晨。雪融化殆尽,风呼啸着穿过灌木丛。我们默默地吃着早饭。乔感到非常伤心。他已经跟那两只郊狼建立起了友情,现在好像这种友情要结束了。风吹过来,而当我望着窗外时,某个东西引起了我的注意。
  “看,乔!”我大声叫道,“你猜我看见了什么?那个低洼的地方那里!”
  乔跑到门口,大声叫道:“是它们!快点儿!”
  我们跑了出去。我甚至连帽子都没有戴。我们的郊狼正挣扎着向小木屋走来。我们马上就看到它们俩都已经精疲力尽了。
  那只小母狼拖着一个可怕的钢夹,钢夹的利齿咬进了它的一条腿。但它不是孑然一身。它的同伴用牙咬着那个钢夹链,它帮它拖着那个沉重的东西穿过了灌木丛。
  它们是来找我们的吗?我们曾是好朋友。它们不害怕我们。它们肯定知道我们会帮助它们的。
  当我们走近时,它们停了下来。那只公狼向后退进了一个灌木丛。但那只母狼却站在那里望着我们,它疲惫的眼睛在闪闪发亮。
  “它也许会一下子咬住你。它的腿看上去的确是坏了,”我警告乔说。乔弯下腰,抱住它毛茸茸的脖子,对它轻轻地说着话。
  随后,他说:“现在要着手处理掉那个夹子。就是它耍脾气,我也得那样做。”
  当我取下那个夹子时,那一定会伤着它,但那只小郊狼什么也没有做。我们回到了小木屋,两只郊狼也跟了过来。母狼又一次走到了前面。它三条腿一瘸一拐地跳着。它们吃着我们放出来的食物。之后,它们就走了。
  从那以后,我们看到两只郊狼的次数就少了。春天已经来临,而且改变了它们冬天的习惯。它们正准备建立一个新的家庭。
  我和乔重新投入了工作。我们再次寻找起了金子,现在只把那个小木屋当做睡觉的地方。因为没有雪,所以我们无法看到郊狼的踪迹。
  春雨停止,灌木丛都开始泛绿。后来有一天夜里,我们听到了门边的一小声叫唤。我从床上跳起来,向门外望去,只见月光下站着我们的小郊狼。它的嘴里衔着一个什么东西。
  起初我还以为那是一只兔子,后来才看到它是衔着一只小狼崽。它走进了小木屋,小心翼翼地将小狼崽放在地上。
   乔突然大声叫道:“它受伤了!它的爪子正在流血。”他抱起那只狼崽,看着那只受伤的爪子。我过去端热水。“不要紧。看上去好像是什么东西落在了它的爪子 上,”他说。但它的母亲将它送到了我们这里,它想要我们对此做点儿什么。因此,我们就尽我们所能给予帮助。在我们用肥皂和水清洗它的蹄子时,它的母亲一动 不动。它只是呜呜叫着,好像是在催我们要快点。它还记得我们,但已经到要走的时候了。乔将小狼崽放在地上。它的母亲将它衔在嘴里,跑进了银色的月光中。

今夜请将我遗忘

 本是最美好的爱情,只可惜未在最适合的季节里绽放。一段爱情,最终成了两个人的痛。
  
  1……
  
  遇到黛姣的那一年,梁俊贤刚过二十五岁,在一家不大不小的报社做记者兼编辑。
  因为一次例行的采访,他在写字楼里见到长发披肩、明眸皓齿的黛姣,“众里寻她千百度”,自然不会轻易放手,于是便疯狂地恋上。
  在梁俊贤火热而执著的攻势下,六个月后,温柔秀气、贤淑可人的黛姣做了他的女朋友。
  最美好的年华遇到从天而降的爱情,绝对是锦上添花的喜事。
  俊贤很宠黛姣,简直百依百顺。每天接她回家,然后下厨做饭,炒她最喜欢吃的鱼香肉丝,用香喷喷的米饭一勺一勺地喂到她“求饶”。她喜欢吃“烧烤”,不管有多晚,他都会趿拉鞋,满大街地找寻,然后买回来,看她在被窝里吃得满脸堆笑,然后自己也心满意足了。
  黛姣会挽了梁俊贤的手出去散步,然后把脸靠到他的肩头,一脸掩藏不住的幸福。她痴痴地说,自己是世界上最幸福的女人,因为遇到了对她最好的男人,而且自己也最爱这个男人。
  似乎没有什么比这更完美了。最喜欢的人最爱你,夫复何求?
  比之那些擦肩而过的红尘男女,黛姣觉得两个人的生活再美满不过。他们已经慢慢习惯了这种爱——彼此眼中都只剩下对方的浓郁爱情。
  
  2……
  
  第一次去见黛姣的母亲,梁俊贤的底气并不足。
  在“希尔顿”见到这位雍容华贵的中年女人,他怯生生地叫她“阿姨”。女人并不抬头看他,眼神慵懒、鼻唇翕动,不以为然地“嗯”一声,算是应答。
  黛姣的父亲倒是热情,忙不迭地招呼他们就座。从这个男人看自己妻子的眼神里,梁俊贤读出了面前的这个女人并不像自己的女朋友那么简单。
  中年贵妇开门见山就问,你在哪里上班,月薪多少,家里是做什么的,能给黛姣想要的生活吗?
  他吞吞吐吐地竟不知从何回答。面对这个女人的颐指气使,自己的现状真的是难以启齿。他是农村里走出来的大学生,报社的待遇很一般。在这个属于别人的城市里,除了年轻与爱情,他一无所有。
  妈,俊贤人很实在。黛姣开始打圆场。
  你闭嘴。这个女人呵斥自己的女儿毫不留情。
  年轻人,我其实不想反对你们之间的感情,但请理解我作为母亲的心情,我不允许自己的女儿一辈子这么清苦。女人硬邦邦的话,算是最明白不过的表态。
  梁俊贤落荒而逃。
  
  3……
  
  梁俊贤决绝地辞掉报社的工作,打点行装,执意南下。
  他相信自己的能力,他要给那个看不起农村人的女人瞧瞧。最重要的,是他舍不得丢掉自己千般辛苦才找到的爱情。
  爱情纯洁,但婚姻是物质的。谁也无法改变这个无形之中早已既定的规律。梁俊贤和黛姣也不例外,唯有努力适应。
  不混出个人样,我不回来。俊贤斩钉截铁地表达自己的决心。
  我等你。劝说不得的黛姣一边抹眼泪,一边细声叮嘱他。
  初到南国的梁俊贤四处碰壁,现实的世界远不如他想象的澄澈与精彩。两个月后,他只得揣起所有的梦想,到流水线上拼命劳作借以赚取基本的生活费用。但在电话里,他依旧满声欢笑地向黛姣描述自己工作的“优越”,而挂了电话后,一个人就躲到角落里偷偷地落泪。
  黛姣的母亲开始频繁地安排她去“相亲”,但黛姣一个也看不上。她的心里早已被一份来自远方的牵挂与承诺悉数填满,再也没有空间留给其他男子。
  
   4……
  
  梁俊贤的工作终于有了起色,他精彩的文笔以及不时在各大报端发表的文字,让他脱颖而出,被老总委任为公司内刊的主编。
  当他把这个好消息告诉黛姣时,黛姣正在母亲的撺掇与逼迫下与一个肥胖的商人坐在“老树”咖啡厅里,心情黯淡地喝咖啡。
  是谁?商人愚笨地盘问。
  朋友。黛姣心情烦躁,懒得搭理他。
  商人以其优越的家境和可观的收入,颇得黛姣母亲的喜欢。她千方百计地创造“机会”让黛姣与他相见,她以为梁俊贤早已知难而退,黛姣注定会是商人的妻子。
  只有梁俊贤蒙在鼓里,为了兑现自己的承诺而不顾一切地努力。黛姣也无法开口,她怕他伤心,更怕他失望。在电话里,她只说自己一切都好。
  一面是心中的挚爱,一面是母亲的压力,黛姣左右为难。心灵深处的苦楚,只有她自己知道。
  那年的国庆节,肥胖的商人拿了数目可观的“聘礼”到黛姣家,想要进一步“明确关系”,意思再明显不过。黛姣的母亲乐不可支,她为自己女儿的“美满”恋情由衷的高兴。
  只有黛姣,开始慌乱了。
  
  5……
  
  当梁俊贤在车站里见到黛姣时,她刚经过一天两夜的颠簸劳顿,风尘仆仆地来到了他的面前,满脸的疲惫和牵挂,以及行李箱中满塞的衣物,成了她全部的礼物。
  黛姣把自己能带走的东西都带来了,家中的一切,她已不能再忍受。
  俊贤,我只有你了,我也只要你。在相拥的那一刻,黛姣忙不迭地表白自己。
  梁俊贤半是欣喜半是忧虑。朝思暮想的女子终于舍弃荣华富贵来到自己的身边,这是件天大的喜事;但自己能让她幸福吗?黛姣可是个过惯了悠闲生活的大小姐。俊贤的担忧也不无道理。
  在租来的房子里,他们的爱情得到了升华。生活似乎只是转了一个圈,一切又回到起点。
  梁俊贤每天早早地回家,用全部的心思和时间去爱那个为自己抛却了锦衣玉食的女子。娇媚的黛姣已然满足,自己的选择和牺牲是值得的。在面对那个肥胖商人时,她只会心如止水,对方透明得就像空气。只有跟俊贤在一起,才能心生狂澜。
  一个女子,可以最终得不到,但却不能没有一场真爱。黛姣是这样想的,也是这样做的。
  
   6……
  
  美妙的生活,总是十分短暂,往往来不及珍藏和挽留。
  那天正在上班,梁俊贤突然接到家里的电话,母亲的声音慌乱无助,卑怯地说有人因急事找他。
  片刻的沉默过后,梁俊贤就听到了黛姣母亲阴冷而淡漠的语辞。
  只一瞬间,他就抵抗全无。
  梁俊贤,我不想听你解释什么,你在两天之内把黛姣给我送回来,不然有你好看。你看看你家里像个什么样子,你有什么资格把黛姣掳走……中年贵妇的骄横依然不改。
  贫穷是梁俊贤的一道软肋,他瞬间就被点中了。
  想像着父母的为难,梁俊贤觉得自己俨然成了十恶不赦的千古罪人。
  黛姣的母亲通过关系查到了他们的通话记录,并且顺利地找到梁俊贤的家。看到村里低矮残破的瓦屋,以及俊贤老实巴交的父母,她更加认定了自己阻止黛姣的行为是多么正确。
  在电话那端,父母并没有责怪俊贤什么,只是不住地叹气。孩子,我们惹不起啊,你还是寻个门当户对的姑娘吧……母亲无助的哭诉,把他的最后一丝坚强也彻底摧毁了。
  原来爱情,并不简单。
  
  7……
  
  梁俊贤兴冲冲地要带黛姣出去旅行,在出发前,他将行程通过手机短信向黛姣的母亲和盘托出。
  刚一下飞机,黛姣就看到了早已等候在出口处的母亲和肥胖的商人。回头瞥见爱人满脸的慌乱,她什么都明白了。
  只一瞬间,她的泪水就夺眶而出。随后,她转过身拭干眼泪,朝母亲招招手,头也不回地走了过去。
  我会来找你的。梁俊贤的最后告白显得那样苍白无力,连“请原谅我”这句话也只有自己才听得见。
  如果有个地缝,他恨不得立马钻进去。或是有辆车,惨烈地将自己撞飞于马路边。他也实在是别无选择,父母太辛苦了。
  爱情总是这样两难,一面光鲜,一面黯淡。像道诡谲的选择题,我们总是期待多选,可直到最后才会被告之——答案永远只有一个。而且这个答案,不知是被你握在了手中,或是丢在了半途?
   一个人孤独地捱过24岁,黛姣再也经受不住母亲和肥胖商人的“软硬兼施”,在那个已经开始寒冷的秋日,违心地披上了嫁衣。生活真的是一个圈,不管你怎么 用力旋转,最终还是要回到起点。黛姣终究要做肥胖商人的妻子,那些在心灵深处为梁俊贤预留的空间,只能被时间和尘埃掩盖。
  黛姣不再出去工作,辞职做了全职太太,她的生活平静如水,再也不会风升水起、波涛汹涌。
  爱情早已过季,心情也会逐渐变得苍老起来。
  
  8……
  
  梁俊贤还是兑现了自己的诺言,34岁那年,他事业有成,依旧单身。黛姣是他心中永远的牵挂,那些清晰的往事,折磨和激励了他近十个春秋。
  再次见到黛姣,她已经是一个4岁孩子的妈妈了。
  他们在“星巴克”里相对而坐,没有惊讶也没有欢笑,只有一丝伤感萦绕身边。
  他们静静地凝视,这错过的十载光阴,到底跑到哪里去了?在日渐显现的皱纹里,是否蛰伏了爱情的痕迹?
  他祝她幸福,听说她4岁的儿子乖巧伶俐。
  她要他幸福,劝他赶紧找个照顾自己的人。
  仿佛约好了一样,那些流年里的往事,谁都没有提起。
  梁俊贤再次回到南国,看到她平静的幸福,自己这么多年的牵挂和愧疚已然释怀。
   本是最美好的爱情,只可惜未在最适合的季节里绽放。一段爱情,最终成了两个人的痛。
  黛姣回到家偷偷地哭了一夜,自己孤寂地抗争到了24岁,但女人的青春太短促了,爱情经受不住如此的苍老。
  有一个秘密,她没有告诉他——自己的儿子也叫“俊贤”。

复制情书

  我第一次给她写情书还是在高一的时候。中考之后,来到高中新的班级,上课的第一天早晨,坐在自己的课桌上,周围都 是陌生的新同学,一个个连名字也叫不上来,不甘寂寞的我禁不住四下打量着,希望能见到一位熟悉的同学,这时候我的后脑勺被重重地敲了一下:“呆子,东张西 望的瞧什么啊,老同学坐在你后面呢。”
  我扭头一看,哟,还真有一位老同学呢,不过是小学的女同学,叫朱静。
  女的就女的吧,无所谓了。这么个陌生的环境,突然碰到个几年没见面的老同学,也够有缘分的,幸亏是女的,要是个男同学,差不多就该乐得抱在一起搂上一阵子了。
  朱静是那种比较活泼开朗的女孩子。不过这一次同学聚会还真让我大吃了一惊,真是女大十八变啊,她跟小学时比可变了很多,高挑的身材曲线毕露,白皙的脸蛋微微泛红,笑起来媚力十足,这么靓丽的女孩子在身边,真是我的福分啊。
  大概也就半年多点的时间吧,同学之间基本都熟悉起来后,班上明的暗的情书也就漫天飞舞了。谁让我们班校花级的女生就有好几位呢,照班上“老油条”的话来说,那就是近水楼台先得月啊。
  我一直想给朱静写封情书,可是一直没敢写,就凭我肚子里那点可怜的墨水,写了不让她笑死才怪。
  说来也怪,我这个人脑袋其实挺好使,成绩也还不算差,就是作文不行,也从来不喜欢看中外名著。每次写作文都让我搜肠刮肚像害了一场大病,想起来就头痛,要写一封让朱静满意的情书,还不知道要熬到什么时候,心里面那个急啊,可是一点办法也没有。
   那天“老油条”从传达室老头那儿又领回一叠书信来,分到朱静手上的就有好几封,又是贺卡又是明信片还有信件,看得我眼又馋心又酸的不是个滋味。“老油条 ”还起哄吓唬要拆开情书,弄得朱静脸红红的不知所措,末了一甩手说:“你们要看就看吧,没什么了不起的,不就是抄来的情书吗?我不看就知道写的什么,还不 敢署名,全是匿名的,一个个都是胆小鬼。”
  朱静的自白还真提醒了我,敢情那些情书都是抄来的啊,他们能抄我为什么就不能抄。回家马上找来家里所有的书籍,东翻西找,不多会儿也炮制出了我的第一封情书。写好了自己读了几遍,感觉挺好的,想想若是写作文的话,这篇情书至少也会得个80分了。
  到邮局里挑了张最好看的信封,又买了张最漂亮的邮票贴上,放入邮箱里的时候,心里咚咚直跳,七上八下的有点惶惶然。虽然我也没敢在落款写上我的真名实姓,可是我这字迹,朱静还能认不出吗?
  信寄出后,我的腿也勤快起来,没事就往传达室跑,义务给大家取信分信。第三天下午最后一节课下课时,我又从传达室取来十几封信件,那里面有我写的第一封情书。我忽然想起自己有点傻,干吗要多此一举从邮局寄呢?夹在这一摞信里给她不就得啦,真是太笨了。
  寄给朱静的信,连我的那封一共是三件,我将它们交给朱静的时候,她看也没看便揣进了书包说:“走吧,放学了,赶紧回家做作业去。”
  沿着护城河跟在朱静的后面,也不知道该不该提醒她有封我的情书,眼看快到了分手的路口,我撵了上去,叫住她说:“朱静,我今天取回三封信给你,你别忘了啊。”
  朱静看看我笑了:“你不说我还真忘了,那叫什么信啊,都是千篇一律的东西。我扔了它们。”说着她就从书包里找出那三封信,扬手便要往护城河里扔,我一瞧不好,这还弄巧成拙了不是?一着急忍不住脱口而出:“别扔啊,还有我的一封呢。”
  “啊?”朱静扬起的手在半空停了下来,吃惊地对我说:“你也会写情书?长见识了啊,我来看看老同学的情书写得如何。”
  一时我手足无措地站在那里,不知说什么好。
  她很快找到了我的那封信,拆开来后,狡黠地瞄了我一眼,便专心地读了起来。末了她竟哈哈大笑起来,笑得我心惊胆颤,差点就要溜之大吉了。
  “写得挺好的,真的。我收藏了。”朱静乐呵呵地说,随手将另外的两封信扔进了河里。
  我不好意思地笑了笑,心里却乐开了花,什么也没说扭头便走,就听得朱静在我后面叫道:“记得下次写信署上你的大名啊!”
  从那以后,我的情书一写便不可收拾,反正都是从爱情小说中复制而来。抄得多了,越抄越顺手,越写越来劲,渐渐地自己也能说上几句,这写作水平眼看着提高不少,作文本上也挣扎着亮出了几个优秀,可乐坏我了。
   偶尔,朱静也会给我回上封信,这倒好,当面不太好说的话,都写在信上了,没多久,同学们都知道我和她好上了,我不反对,她也没吱声。日子一天天的过去, 我们甚至偷偷到野外玩了几次,还有一次趁她的父母不在家,她带我去她家,让我去品尝一下她的厨艺。她说我是除了她的父母外第三个品尝过她手艺的人,我吃惊 得不得了,至今也没想起来那顿饭到底是什么滋味。
  这样的日子一直持续到高考到来时为止,虽然我俩的分数相差无几,只是上大学时一个南一个北,不得不分开了。
  没有了朱静的日子,心里空荡荡的总像少了些什么,一段初恋的日子就这么无声无息地过去了,我也不再复制情书。终于有一天当我郑重其事地给她写了封求爱信时,她却给我回了这么一封信。
  旗王你好:
   见信非常高兴,我不会忘记那段日子,不过我一直没敢告诉你,那时我放纵你给我写情书还有一个目的,就是提高你的写作水平。作文一直是你的弱项,高考时你 的作文分数很高,我也非常高兴,因为这里面也有我的一份功劳。说实话我也喜欢过你,可是太迟了,我已经有了心爱的人,一个非常优秀的男同学,我们的感情很 好。其实你也挺不错的,情书写得那么漂亮,有人抄都没有你抄得好,那些情书,我都会珍惜的。我想你很快就会有愿意接受你情书的人了,努力吧。
  朱静2008年4月15日
  看完她的信,轻轻地叹了口气,我知道复制情书的时代已经彻底结束了。

房子里盛着最美的爱情

  我在建材市场门前的棕榈树下喝完一瓶雪碧,吃了两个冰淇淋,绕着门口转了5圈之后,一个身材健壮的小伙子突然满头 大汗地在我面前停下,一边擦脸上的汗,一边喘着粗气说:“你是于娟吧?我是装修公司的许志强。程先生说他临时有事来不了,让我陪你买东西。”程轶凡的电话 也及时跟过来:“于娟,公司临时有个会,我去不了了。装修材料让小许盯着就行了……”
  我对着电话大喊:“程轶凡,半个小时后你不露面,咱们就彻底拜拜。”程轶凡在那端不急不缓地说:“我真的走不开,别闹了啊。再说,装修那些事情,我一点都不懂。好了,我开会去了。”不等我再说话,他就果断地挂了电话。
  我握着电话,有些尴尬。许志强并没有留意我的尴尬,只是询问我想装什么样的风格,计划要买哪些材料。然后他大手一挥,说:“走吧,有我在,你就放心吧,只管跟着我就行。”
   我和程轶凡是通过相亲认识的。其时我28岁,大学毕业后,我留在了这个繁华的大城市,努力工作,希望有一天能在这个城市里有一个自己的家。如今5年过去 了,我依然独身一人,眼看着一拨一拨青春靓丽的女孩子如雨后春笋般“蹭蹭”地往外冒,心里的恐慌也像雨后春笋一般,疯狂地拔节生长。程轶凡33岁,是一家 电脑维修公司的职员,虽是名符其实的王老五,却不是钻石。好在人长得潇洒俊逸,加上他有一套准备结婚的房子,还是相当有诱惑力的。
  在我们看了一场电影喝了两次茶散了6小时的步之后,结婚的事情便正式提上了议程。程轶凡的账算得很清楚,说房子是他的,所以装修就交给我,各种家用电器他来买,置办婚礼的事情归我管。我自然明白,一个男人如此斤斤计较,一是他确实没钱,二就是这个女人非他所爱。而程轶凡,二者兼备。好在,我对他,也仅仅停留在一个结婚对象的层面,所以并没有感觉不平等。
   程轶凡果然没有露面,许志强带我去选装修材料。我有些萎靡不振,听他介绍哪种材料是环保型的,哪种材料质优价廉,哪种是时下最流行的风格,倒是头头是 道。我更没有想到,他居然还是个砍价的高手,本来我挺满意的地砖,他愣是挑颜色挑质地,从产地到环保性能,他侃侃而谈头头是道,完全是行家里手。老板头上 不断地冒汗,最后成功地从130元一块压到90元。我看得目瞪口呆,没想到男人砍起价来,远比女人厉害。回来后他对我说:“平时没事儿我就喜欢在建材市场 转悠,对这些东西自然了如指掌,那些老板看到我就头疼。所以,有我护航,你就放心吧,呵呵……”
  那天,一大车材料拉回来,天已经黑了。装 卸工早回家了,我犯了愁,怎么弄回去呢?给程轶凡打电话,居然关机,我气得脸都绿了。许志强安慰我不要着急,他来想办法。他打了一通电话,十几分钟后,四 五个身强力壮的小伙子便陆续来了,许志强和他们一起往5楼上背砖。一大块地砖压在背上,他的腰像大虾一样弯下来,我要去帮他,他推开我,笑笑说:“别添 乱,小心砖掉下来砸了你的脚。”
  半个小时后,材料终于卸完了。我要给钱,许志强拦住我:“算了,都是哥们儿帮忙,大家出来混,谁还没个难处?再说,你以后需要用钱的地方多着呢。”然后,他便领着那帮哥们儿散了。
  我的心,有微微的潮湿。许志强,他让我在这个初春乍暖还寒的夜晚,感受到了柔软的暖意。
   接下来的日子,我陷入了无章的忙乱之中。程轶凡彻底成了甩手掌柜,装修的事不管不问。给他打电话,不是关机,就是正在用户家里修电脑。我一趟趟地跑建材 市场、陶瓷市场、灯具城、家具城、选择马桶的款式、定做橱柜、退换浴霸……碰巧此时单位又实行了新的考勤制度,迟到一次就暂时下岗。我焦头烂额,十几天的 时间,人已经瘦得不像样子。
  惟一庆幸的是,还有许志强。他陪我跑市场,教我辨别材料优劣,甚至给我当装卸工,归他管的不归他管的,他都管 了。程轶凡偶尔来看一次,不是挑剔我选的门式样不好看,就是指手画脚,让工人按他的方式进行。可他完全是个门外汉,依他的来,不但费时费料而且耽误工期。 渐渐的,我不再要求他来看了,我开始依赖许志强,一有事先给他打电话,而不是程轶凡。
  装修进行到尾期,我意外地在一天早晨从楼梯上摔下来,小腿骨折。躺在冰冷的水泥台阶上,我的第一个反应是给许志强打电话。电话通了,我只说了一句:“我摔了……可能骨折……”就再说不下去,泪一下子涌了出来。许志强简短地说:“你别动,我马上到!”
   5分钟后,许志强赶来了,身上还穿着脏兮兮的工作服。他不由分说,弯腰把我抱起来,就往医院跑。跑了几十米,才想起来应该打个车。拦了出租车,刚坐上 去,又赶紧下来,说怕车上颠簸。他就那样抱着我,一路飞奔,赶到医院时,他身上的衣服都湿透了。依在他的怀里,我忽然竟觉得十分安心。
  一直到腿上打上石膏固定好,才想起来应该给程轶凡打电话。程轶凡在电话里说:“你骨折了?怎么那么不小心啊?那装修的事儿怎么办呢?不是还有些材料没买吗?我这么忙……”不等他说完,我就合上了手机。有泪,从眼角溢出来,一点点地,酸了我的心。我以为有没有爱情并不重要,将就一下,就会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家,可是,程轶凡的冷漠,终于打破了我的梦。
  许志强帮我办了住院手续,他一直守着我,晚上腿疼得厉害时,他就为我讲故事,讲他的经历。他说:“我第一次看到你的时候,就觉得你跟别的女孩儿不一样。你外表柔弱,让人想要保护你。可是内心又很倔强独立,你太要强了……”他沉默了一会儿,又说:“我看出来了,程先生对你不好,这样的男人,不值得你为他流泪。幸福不是能够交换来的。”
  我无语。
  第四天,程轶凡终于来了。他冷冰冰地说:“分手,当然可以。我们先说说房子怎么办。要么你买下这套房子,总价23万,你先付我7万,余下的分期付款,可以把按揭转给你;要么我付给你装修费用,房子归我。”
  我不知道该如何选择。我是想要房子的,一个多月的奔波,房子里的一个挂钩一块瓷砖都浸着我的心血,眼看着有了家的样子,要舍弃,我心疼。可是,要我一下子拿出7万,也不可能。装修房子,已经花光了我几年来所有的积蓄。
  正为难,许志强忽然对程轶凡说:“这房子,我买了。”我惊愕地望着他,他却微笑不语。
   接下来的日子,许志强每天在医院照顾我,我问起房子的事情,他只安慰我安心养病,对房子的事儿只字不提。一个月后,许志强接我出院,他并没有把我送回我 租住的小屋,却把我带到了新房子里。房子装修一新,淡雅的窗帘,柔软的沙发,宽大的床,一切都是我想象中的样子。正疑惑,许志强把一串钥匙放在我的掌心, 他看着我笑,问:“喜欢吗?”我呆着,如在梦中。许志强又把房产证放在我手里,那上面,清楚地写着我的名字。
  许志强说:“房子我买了,但 我只有那7万,以后的贷款,你愿意和我一起还吗?”他扳过我的肩,认真地说:“知道吗?从看到你的第一眼,我就喜欢上你了。可你,却是要装修新房结婚的。 我想,我们是相遇得太晚了,所以,只能默默地照顾你帮助你。可是程轶凡那个傻蛋,他居然不知道珍惜你。也许是上天的安排吧,这样我才有机会来爱你照顾你 啊。我把房子买下来给你,因为我的爱情是从这里开始的。我把房子,还有我自己,一起送给你,你愿意接受吗?”
  我目不转睛地盯着他,笑了,笑着又哭了。扑进他的怀里,说:“我愿意。”
  许志强一把抱起我,在房间疯狂地转圈。而我,在被幸福击晕的那一刻,看到最美的爱情花,在我的房子里正灿然开放。

爱的影子

 安和雯的相识,始于一次商品交易会。
  当安和雯分别作为两家知名公司的代表出席交易会并且在会上当众侃侃而谈时,彼此间都是眼前一亮,高雅不俗的谈吐和落落大方的气质,使两颗年轻的心在瞬间迸发出了异样的火花。交易会结束后,安与雯相互留下了联系方式。
  两座相距数百里的城市,因为两颗心的撞击而成为咫尺。
   安与雯时常相约。对于风华正茂、情窦初开的年轻人来说,每一天都是艳阳高照、煦风骀荡的五月。花前月下,闪过两人相偎相依的影子;河边柳阴,萦绕两人推 心置腹的絮语。朋友们都把美好与羡慕写进了目光和祝福,谁都有足够的理由相信:魁伟豁达的安、小鸟依人的雯,就是对方找寻已久的白马王子和灰姑娘。
  爱情滋 润的日子,时间也似乎挂上了快档。一晃一年过去了,安与雯也走到了婚姻的门口。天有不测风云,恰在此时,安由于一时疏忽,在一笔交易额较大的生意中,给公 司造成了不可挽回的经济损失。老总一气之下,将安降为公司的普通职员。看着自己亲手将奋斗多年换来的成果拱手让与他人,安气愤悔恨之余,也沮丧到了极点, 一颗年轻的心跌入了冰河。
  雯闻讯后,请假赶到了安的身边。对于一颗受伤的心来讲,爱情是最有效的药方。在陪安休假的那些日子,雯像家庭主妇一样料理安的一切生活,还使出浑身解数逗安开心,帮助安一点点地打开烦恼沮丧的心结。
  渐渐地,安走出了失败的泥淖,他像一头雄心勃勃的公牛,重新站在辽阔的草原上,目光里刻满了刚毅和坚定。
  在雯回去消假的头一天晚上,安特地在一家酒吧订了一个包间。摇曳的烛光,舒缓的音乐,醇香的红酒,一切都是那么的温馨、和谐、宁静、醉人。四目相对,雯和安听到了彼此间被爱情拨动的心跳。
  在酒精的作用下,安向雯讲起了自己苦涩的童年和艰辛的打拼生涯。雯则向安娓娓谈起了自己过去的一些人生细节。
   “19岁,我有过一次初恋,那时,他刚刚从体校毕业,高大威猛,身材与你一般无二,尤其是你俩的走姿,简直就像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一样!”雯咯咯地笑 起来,低头呷了一口酒,继续说道:“因为双方父母的原因,我们没能走到一起,唉,这也许就是所谓的缘分未到吧!不过,你们俩说话的口音和语调,真的是太像 太像了!……”
  雯沉醉在自己甜美宁馨的爱情往事里。
  不知过了多久,当雯再次举杯时,蓦地发现:对面的安,竟不知何时没了身影!
  雯怔怔地望着对面空荡荡的座位,一时无语……
  爱情是一次性的产品,如果把一桩爱情作为一种复制品强加在某一载体上,那其实是对一颗真诚的心的戕害;在爱情面前,谁也不想失去自我而沦为别人的影子。

一条为爱当掉的棉裤

  哈尼小学在加拿大魁北克省哈尼镇。这座学校有在校生两百多人,小学的建筑是镇里最美丽的建筑,学校绿树掩映、歌声 喧沸,走进学校如走进水彩画中,可是你猛一抬头,见学校的大楼前的旗杆上飘着一个黑黑长长的东西,哈,还有两条腿!是一条棉裤吗?哈哈,你猜对了。是的, 是一条棉裤。准确点儿说,是Bulrushlion先生的棉裤,它是哈尼小学的校旗。
  哈尼小学是一个叫Bulrush?鄄lion的人创办的。他创办这个小学的目的,就是让孩子们学会爱。旗杆飘着的这条棉裤,就是他当年为爱情当掉的一条棉裤。这条棉裤,如今成了这所学校的风景。
  1912年,Bulrushlion在一所大学读书,钟情的他爱上了班里的一位同学。他是看到她的第一眼就爱上她的,啊,那年Bulrush?鄄lion18岁,在他走入大学门的第一天,他遇到了她,遇到了爱。
   Bulrushlion是多么幸福啊,在这个世界上真的有一个人可以让他爱。他敬畏和感恩这世界,他感恩太阳、月亮、风、树、水。试想,不管是谁早生一 天或者晚生一天,他都不会遇到她啊。他怀着感恩的心情努力学习,期望用自己的知识换来财富,让他的爱人幸福。他在心里默默对自己说:“我是为她而存在的, 我要为她的幸福而奋斗。如果我不能让她幸福,我的爱字就永远张不开口。”
  四年过去了,Bulrushlion小心呵护着他的爱。他一直没有告诉她他爱她,哦,他说了,但他是用行动表示的。他曾经在一棵树下种下她的名字,也曾经在一个黑夜在一条小路上写下999个“我爱你”。他曾经在教室里她的抽屉里放过一点儿钱。
  转眼就要大学毕业了,她越发美丽了,Bulrushlion也越发珍爱她了。她眼影应该用兰蔻的吧,她的外套应该穿香奈儿的,她的红唇喝库克香槟很合适,百达翡丽的腕表很适合她,娇兰香水很能显示她的华贵和惊艳,她应该在年轻美丽时有一辆自己的车,不能像其他女人一样,年轻时没有钱,有钱享受时却老了,我该给她买一辆什么轿车呢,是奔驰还是劳斯莱斯?
  Bulrushlion掰着手指头认真地盘算着未来的生活,突然间,他的心抽了一下,他的心疼了,钱啊,我什么时候才能够挣到这些钱?在经过了无数天的思考之后,他决定放弃这段感情。
   离校的前一天,Bulrushlion卖了身上所有的东西:手表、收音机、自行车、刚刚买的一件新上衣、姐姐织的围巾。他打听好了,市里有一个叫 Dire的餐厅最豪华,去那里吃饭只要3000加元就行。他把钱仔细数一数,天啊,还差20加元,怎么办?他可是没有一件多余的东西可以卖了。如果在平时 他可以借同学的钱,但现在就要毕业了,他哪好意思向同学张口。
  我身上还有什么?我身上还有什么?他一遍遍地念叨着,一边转着圈瞅着地板。忽然,他的眼睛亮了,他看到了身上的棉裤,这是他刚买不久的棉裤,还是新的,也许,能换几个钱。
  他跑到楼下,楼下住着他的学弟学妹们。他敲开一扇门,问有没有人需要一条棉裤,他急需钱。直到他敲到第七扇门,他卖出了他的棉裤,他卖了30加元。
  那天,Bulrushlion带着他喜欢的女生去Dire吃了分手晚餐。Dire餐厅真的十分温馨美丽,他的她十分高兴,Bulrushlion也十分高兴。
  Bulrushlion是穿着一条单裤去的,那天夜里的温度是零下27度。
  付了账,他手里还剩下10加元。
  “嗨,等一下。”看着走了十几米远的她,Bulrushlion喊了一声,他转身跑回到饭店,又用10元给她买了一个蛋挞。
  “你的早点。”他说。
   Bulrushlion就这样离开了他心爱的女人。他穿着一条单裤在零下27度的街上走。他想忘记她,但是爱终于没能让他忘记。当他终于明白他不能忘记 她后,他更加发奋努力了。又过了四年,Bulrushlion成了百万富翁,他把他的爱娶回了家。他赎回了裤子,又盖了一个小学。
  在讨论校旗的时候,他力争把当年当出去的棉裤作为校旗。
  “我办学校的目的,是告诉从这里走出的男人们如何爱女人。”他说,“所以,我坚持用那条棉裤做校旗。男人们看到它就会知道,你还有多少东西没有献给你爱的女人。也提醒自己:你离真正的爱有多远。”

2009年2月27日 星期五

溫馨情暖之帝王企鵝親子

遊客進入南極的時間, 小企鵝已日漸長大, 還留在雙親腳上的少之又少, 在廣大的棲息地裡, 這樣子的親子不只難尋找, 還真是可遇不可求呢!要等候餵食畫面, 週邊又不被雜景或其他企鵝甚至遊客破壞畫面的, 真是少之又少, 而且若非運氣好, 可能等很久沒好的畫面可拍, 還真叫人心煩, 甚至不少畫面。在餵食時, 整個頭完全伸入雙親的大嘴內, 較無可看性, 而且在短時間內完全分開, 令人措手不及, 足見拍攝此類題材的困難度並不低。

當小企鵝日漸長大, 已不再能臥在親鳥腳上或胸前懷裡, 以便直接抬頭進食的小帝王企鵝, 進食時, 站在側面, 頭伸入雙親大嘴裡去吃反芻物, 只是拍照時常是親子重疊在一起, 大大失卻藝術價值。

動物之幼兒吃飽睡, 睡飽吃自是難免, 而且如此做有助成長:



餐廳一隅, 於棲息地以附近小冰山之冰柱當配景去拍攝


用餐時間


親愛的, 孩子睡著了!幼兒吃飽了, 睡著了, 雙親低頭看著睡在溫柔鄉的幼兒, 是否會令人想起我們的搖籃曲童謠呢!真是溫馨感人的畫面


好夢正酣, 即使不能臥在雙親溫暖腳背上, 緊靠雙親溫暖的小腹, 熟睡一會, 也是很溫馨的


熟睡。小企鵝睡著了, 親鳥累了, 也低頭一起進入夢鄉熟睡, 補充體力


睡相。各人習慣不同, 各有不同之睡眠姿態, 就企鵝而言也是如此, 各有不同之睡相, 因帝王企鵝於極度寒冷的天氣下, 只能孵一蛋、養育一幼兒, 因而身旁的幼兒應是其他左右鄰居「託管」的小企鵝


睡臥冰床, 地面上厚厚之冰雪雖冷, 在天氣回暖, 氣溫漸昇, 累了, 睡臥冰雪上, 應是無妨


腳背上的寶貝, 小小企鵝,耐寒力不足, 難以接觸冰凍雪地, 無法自我保暖, 要在親鳥腳背上生活四、五十天左右, 才可下至雪地自由活動

孔雀开屏

  那年,班上一位男同学堕入情网。在神魂颠倒之际,他还能在课业上发愤图强,独占鳌头,人人对他刮目相看。在毕业前夕的叙别会上,同学追问他恋爱感受,他眼泛柔光,坦然细述:
  “两人相爱后,我便觉得自己变成了一只孔雀。”
  哇,男人自喻孔雀?人人屏息聆听。
  “孔雀把它光辉灿烂的美集中在开屏的一刹那;而我呢,希望在她面前永远是一只开屏的孔雀,把我最好的一切展现给她看,让她为我而骄傲,所以,我拼命努力地充实自己……”
  我莫名感动。这是一个懂得爱的真谛的男人。他以内涵装饰“尾屏”,自我奉献。他的爱里,明显的有“敬”的成分;而“敬”,正是爱的酵母,能使爱情日益发酵而成香醇佳酿。
  现在,这位男同学早已和他的爱人同结连理了。衷心地希望他要作为开屏孔雀的这份心意永恒不变

低头,爱还在

  每次吵架,全是他在说对不起。
  吵得最厉害的时候,气得他用拳头砸墙,也舍不得打她。她那么羸弱,随便一个指头都能让她疼痛。他还是舍不得。
  然后是闹着回娘家,很恶俗的招数,一遍遍地闹,一遍遍地重复着他低三下四去求她回来,坐在出租车里,是她有些得意和骄傲的脸。
  因为骄纵着她,所以,放纵着她怎样,这些,她却全然不知。只当他是没有能耐的男人,所以,才会如此地忍让。
  后来,她有了外遇。是个有钱的男人,给她买夏奈尔的香水和路易威登的包,给她锦衣玉食的生活,唯独少的,是那份怜爱。她气了,男人从来不哄,只任由她去,反正有的是女人在周围。
  他知道她有了外遇,提出了离婚。几乎没怎么考虑,她同意了,离了婚,却嫁不了有钱人。有钱人说,男人怎么会娶你这张被别人画过的纸?妻不如妾,妾不如偷,不偷了,趣味就没有了,所以,散了吧。
  她心里冷笑着,冰冰地凉了,知道自己走错了生命中最重要的一步,也就错过了今生最爱的人。
  从不低头的她,约了他出来。
  想起很多年前总是他在说“对不起”,低下头讨她的欢心,今天她才明白,那是爱,没有爱,是不会轻易向一个人低头的。
  就像她也终于明白了自己最爱的人是谁。她带给他的伤害那么深那么深,她想,是应该她说声“对不起”。
  一声“对不起”说出来之后,对面好像老了10岁的男人抬起头问她:“为什么,隔了多年你才有这一句?”
  她轻轻地说,只有低下头,才看见了爱。几个月后,他们复婚,过着柴米夫妻的日子。
  错了的时候,她总是说,对不起。那3个字里,不是委屈,是爱意。

青春幻梦

  刚升入初中的女儿有一天突然告诉我,她要写爱情小说,我问:“怎么?有人喜欢你?”女儿答:“没有。”“那你知道该写些什么?”“就像那些青春小说那样写。”
  女儿的构思是这样的:有一个很平凡的高三女孩,爱上了隔壁班的一个富家帅公子,公子也很爱她,但还有另外一位调皮的男生也在爱着她,于是,三个人之间产生了一连串的感情纠葛……这故事听 起来很耳熟,似乎又是一个《流星花园》?我摇了摇头:“不新鲜!老套!”女儿一听,有点沮丧,但她并不气馁。经过重新构思,第二天她又告诉我,她要写的男 主角虽然是有钱人,但因为和家庭闹矛盾,独立生活,班里没有人知道他是富家公子。他到快餐店打工,因为长得太帅了,每天都吸引好多女孩来照顾他的生意,但 他只爱他的女主角……看着女儿的认真劲,我笑着问:“现在的青春小说里的男主角是不是都很帅,都很有钱啊?”她想了想:“好多是这样吧,可是我们喜欢看这 些啊。”想想,也不能太难为女儿了,毕竟,有哪个女孩会梦想爱上一个丑陋的穷人呢?
  那天去书城为女儿买教辅书,才一会儿就不见了她的人 影,果然,我在青春小说的书架前找到了她。青春小说的书架前攒动着刚放暑假的小女生们的身影,她们或站或坐,或小声交流,或认真捧读,那神情充满了对未来 的向往。在整个书城,几乎没有哪类书被追捧得如此热烈了。青春本是梦想年华,青春小说正好为女孩子们编织了一个个的美梦,而每一个女孩都可以是美梦中的女 主角。在这些梦里,她们被爱着宠着,拥有着所拥有的,得到着想得到的,她们都是完美王子所珍爱的完美公主。
  看着这些天真无邪的少女们,忽 然间我很想告诉她们一个故事:许多年前,有一个女孩子也曾经像她们一样梦想着心中的白马王子驾着直升机放下缠满鲜花的云梯来娶她,可最终来娶她的,却是一 台灰头土脸的拖拉机……她和男友舟车劳顿,辗转返乡,最后爬上拖拉机“突突突”地一路风尘回到男友老家,举行了一场乡村婚礼。直升机是梦想的天,拖拉机是 现实的地,很不好意思,那个从云端里跌落到地面的女孩子不是别人,正是我自己。我还想说的是,每个女孩都会有一次这样的跌落,而跌落之后她才会发现,原来 地上也有着另一种踏实的美。

进退的空间

  女子站在路边发传单。我不忍拒绝。打开传单一看,是德克士的优惠券。很多年没有吃过德克士了,看到咖喱饭时,我的心一跳,便想起了他。
  那时候,我们都还算年轻,我骄傲,他卑微。他出身贫穷,这种洋快餐的地方不曾进过。我带他进德克士的时候,他犹犹豫豫地点了咖喱饭。
  吃的时候,他有些抱怨,说咖喱饭又贵又难吃。我建议他放弃咖喱饭,再点个汉堡。他不同意,仍是一边抱怨着一边吃。我把自己的汉堡推到他面前让他吃,他也不吃,还是吃着“难吃”的咖喱饭。
  我一下就来了脾气,我说:“这怪不得别人,你原本就是冲着洋快餐来的,结果点了这个西不西、中不中的东西。要真想吃米饭,哪一家中餐馆不好?”我咽到肚子里的话是:怪只能怪你土,怪你小气。
  听到我抱怨,他愣了一下,不再说话,低头继续吃。我觉得这样的男人实在拿不出手。回来的路上不肯和他说一句话。他就那样跟在我后面,唯唯诺诺,一直把我送回家。后来,相处得久了,我对他渐渐有了感情,那种嚣张就弱了下来,学乖了很多,把自己也放低了许多。但是,他渐渐有了脾气,曾经对我的那些耐心,随着时间的消磨,就没了。
  看到这张优惠券的时候,他已经10天没有给我电话了。在这10天里,我的心中全是恨,全是决绝的放弃。但在看到单子,回想起曾经对他的凶,心里就那样软了下来。原来,我曾经也是“恶人”。
  泪水是一下溢出来的。阳光正好,又是正午,我立刻装作困顿的样子,在公交车上用力地揉脸,顺便把泪水擦干。想起他曾经的委屈,心里是恨自己的,不得不承认一直挂念着他。
  男与女相爱的时候,肯定会有一个在上一个在下,在上的那个,爱得少些;不爱的时候,同样会有一个在上一个在下,在上的那个,进退的空间大些。可惜的是,这个道理,只有到了最后一步,才会明白。

给他留条回家的路

  瑞怡可以原谅一切,但心中有道坎是迈不过去的,那就是她的爱情被亵渎了。
  当年,瑞怡和大伟曾像校园的凤凰花般爱得火红而热烈,男才女貌、志同道合、风花雪月、卿卿我我。他们双双在美术学院教书,暑假他们就一起上黄山写生,常有弟子跟着,女儿出生后,瑞怡分身乏术,大伟就自己领着学生们去了。
  女儿三岁那年,大伟从黄山归来后变得心事重重失魂落魄,有时又容光焕发神采飞扬,瑞怡却只顾惊讶大伟这次上黄山的画作在艺术上已臻佳境,自己是拍马也追不上了。
  大伟他们这次暑假写生收获至丰,他除了一幅画在全国得了奖,学院还专为他们在图书馆办了个画展。那天,瑞怡夫妻正要去参加开幕剪彩,却被雁飞堵在家门口。
  雁飞是大伟的高足,马上就要毕业了,几乎年年跟大伟上黄山。她对瑞怡说了三句话:我们相爱了,我有了他的孩子,我要和他结婚。
  大伟“扑通”一下,跪在瑞怡面前,反复说:不是这样的,是我的错,我不要离婚。
   瑞怡在床上不吃不喝,睡了三天才打开房门走出来。大伟知道宣判的时刻到了,瑞怡却只叫他去煮碗面来吃。这三天,瑞怡思前想后,她的眼睛是揉不进沙子的, 如此不堪的一幕,和大伟是缘尽难续了。但如此一来,结局将是大伟和雁飞身败名裂,前途尽丧;女儿失去家庭和父亲;而她也是遍体鳞伤,总之是同归于尽,无人 幸免。
  瑞怡深知,大伟不是个有决断肯担待的男人,即使她放过他,他也绝不可能有勇气顶住舆论和各方压力,给雁飞一个说法。这么多年,大伟就像瑞怡的儿子,早已习惯了依赖,无论生活还是感情,他都离不开她。而做母亲的,则总会留一条回家的路给迷失的孩子的。
  瑞怡不能让所有人都陷入万劫不复的深渊中去,她强打精神,带着家里所有的存款去找雁飞,安排她做了手术,又托付好友文老师将来在毕业分配时想办法照顾雁飞。瑞怡对雁飞说,我能做的就这么多了。
  生活终于恢复了平静,好像什么也没发生过一样。但瑞怡的心却一直煎熬着。
  日子一天天过去,大伟评上了教授,成了学科带头人,女儿考取了法国一间大学的奖学金,令人艳羡。送完女儿回到空荡荡的家,大伟让瑞怡坐下来,握着她手说:把你的心结解开吧,都这么多年了,你给了我条回家的路,却把我隔在你的心门外。别用我的错误惩罚你自己。
  原来,大伟一直都是知道的,瑞怡的眼泪流了下来。有天,文老师转来一张雁飞的全家福,上面雁飞笑得很甜蜜,灿如春花相片的背后写着:师母,谢谢您!

纸币上的爱

  很深的夜里,我的邻居气喘吁吁地上来敲门,短暂寒暄后就急切地问,能不能把收齐的水费给他看一下。
  这个月,轮到我收水费。去他家时,他刚上小学一年级的儿子,在抽屉里翻了半天,终于找到了两张旧的10元纸币。他是个老实巴交的男人,几年前,和妻子双双从纺织厂下岗,在居委会的协调下在闹市区摆了个麻辣烫摊子。夫妻两个早起晚收,日子虽是清淡,倒也平安,直到两年前,他的妻患了乳癌,等发觉时,已扩散了,没多久,就去世了。
  妻子去世后,他依然骑着那辆破三轮车摆麻辣烫摊子,只是,人沉默了很多,一头乌黑茂密的发,争先恐后地白了。
  见我拎出水费袋子,他摸出一张20元的纸币,说想把儿子交的那两张10元的水费换回去。
  我翻了一下,抱歉地说:真不好意思,在找零时给找出去了。
  他捏着那张皱巴巴的20元纸币,有些愕然地微微张着嘴巴,几乎要流泪的样子。
  我纳闷,问换钱的原因。
  他抹了一下眼睛,告诉了我一个故事
  他的抽屉里,有整整90张10元的钱,无论生活多困窘,他都不会去动它们,因为,那些钱,都是已故妻子的爱。
  查出乳癌后,妻子只做了一下简单的保守治疗就出院了,在家静养,他不能留在家里照顾她,必须继续摆摊赚一家三口的生活费。
  他从医生那里知道,她剩的时间不多了,想着她无怨无悔地跟着自己受了那么多苦,到头来身患绝症却不得不放弃治疗,他的心,就像刀剜一样地疼。他能够对她的好,就是把每天赚来的钱都交给她,并挑出两张10元的写上:此为小卉的营养费,专款专用,不许挪作它用!
  他想让她用这20元买点好吃的,补一下身体,又知道她是个节俭成性的人,如果不特别强调,她肯定不舍得拿去买东西吃。
  她很听话,每天都把写了字的20元花得干干净净,在他回来后主动汇报今天吃了什么,并绘声绘色地和他描述那东西有多么好吃,然后满脸幸福地说,嫁给他,又吃了这么多好吃的东西,这辈子,值了。
  三个多月后,不断扩散的癌细胞让她出不了门了,在他的悉心照料下,一个多月后的一个早晨,她依在他怀里,抓着他的手,指了指床上的褥子,脸上带着心满意足的微笑,安详地走了。
  他掀开褥子,看见了那叠被压得整整齐齐的10元纸币。
  她一分也没花,和他说的那些美味,全是她杜撰的。他捧着这堆钱,号啕大哭,哭人生无常,哭她的善良,哭她对这个家至死都不能释怀的爱。
  那个深夜,我挨家挨户地敲门,终于找回了那两张写了字的10元纸币。它们是相互扶持在困境中的温暖爱情,含金量早已超过了它们的面值。

美丽的爱情我们看不到

 6年前,她在一家电台主持夜间热线节目,节目有一个很好听的名字——《相约到黎明》。那时,她只有23岁,年轻漂亮、青春逼人。每天清晨,她从电台的石阶上走下来,然后就在28路车的站台上等车。
  28路车的第一班车总在清晨的6:30开来。他选了她后排的一个位置,他默默地看着她,就像听她的节目。
  对此,她却一无所知。她的男朋友刚去日本,男朋友24岁,一表人才,在一家日资公司做策划,能说一口流利的日语和韩语。他去日本时,她送他并对他说:“不管你什么时候回来,我都会等你。”
  有一天,他拨通了她的热线电话。他问她:“我很爱一个女孩子,但我并不知道她是否喜欢我,我该怎么办?”她的答案通过电波传到他的耳际:“告诉她,爱不能错过。”
   终于有一天,车晚点了。那时已是冬天,她在站台上等车,有点焦急。因为风大,她穿得很单薄,她走过来问他:“几点了?”他告诉了她准确的时间。站台上只 有他们俩,她哈着寒气,他对她说:“很喜欢你主持的节目。”她就笑:“真的?”他说:“真的,听你的节目已有一年了。”他还说:“我问过你一个问题的,但 你不会记得,”于是他就说了那个问题。她说:“原来是你,”就问他:“后来你有没有告诉那个人呢?”他摇摇头说:“怕拒绝。”她又说:“不问,你怎么会知 道呢?”她还告诉他:“我的男朋友追我时,也像你一样。后来他对我说了,我就答应了。现在他去了日本,三年后他就回来……”
  车来了,乘客也多了。在老地方,她下了车,这次他却没有下,心中的寒冷比冬天还深。
  故事好 像就这样该结束了。但在次年春天的一个午后,她答应他去一家叫“惊鸿”的茶坊。因为他说他要离开这个城市,很想和她聊聊,聊完之后,他就会遗忘这个城市。 她觉得这个男孩子满腹心思,有点痴情有点可爱,只是她怎么也没有想到他会说他爱的人是她。她确实惊呆了,但还是没有接受。她说:“不可能的,因为我对男朋 友说过,‘不管他什么时候回来,我都会等他’……我们是没有可能的。”他并没有觉得伤心,很久以前他就知道会有这样的结局。“我走了,爱情留在这个城市里。”他说。
  午后,冬天的阳光暖暖地洒在大街上,他像一滴水一样在人群中消失……
  爱情有时候就是这样:相遇了,是缘;散了,也是缘,只是浅了。她继续做她的热线节目。
  她的男朋友终于回国了,带着一位韩国济州岛上的女孩。他约她出来,在曾经常见的地方,他神不守舍地说了一些不着边际的话。“我想和你说一件事……”他终于说出来。无奈的荒凉在那一刻迅速蔓延,像潮水一样,她只恨到现在才知道。痴心付诸流水,只是太晚了,覆水难收。
  她请了一段时间的假,呆在家里,只是睡,太疲倦了。一起走过的大街,看过的街景,说过的话……爱过、疼过的故事都淡了,她心如止水地上班去。
  其实,他并没有离开这个城市,只是不再乘28路车。他依旧听她的热线,是她最忠实的听众,甚至于有点迷恋从前的那种绝望。
  有近一个星期,他没有听到她的声音,以为她出差了,或举行婚礼了……有些牵挂。
  3年后,一个很偶然的机会,他读到她的一本自传——《晚上醒着的女人》书中写了她失败的初恋;也写了一个像他的男孩,还有那家叫“惊鸿”的茶坊……那时他结婚刚一年,妻子是他的同事,一个很听话的女孩。
  有时候,最美最美的爱情,我们往往看不到,因为它被心灵珍藏着,我们自己都无法把它展开。

你能在大难来临时紧握我的手吗?

  在厦门打工的同学写信来,说台湾海峡地震那一天,他正在挨老板训,一下点头如捣蒜,“是是是”、“对对对”、“我 全错你全对”。老板却更怒:“你还在抖腿!”他忙辩解:“没有啊。”一眼瞄见老板:“你的腿还不是在抖?”再一看,何止老板,连桌子椅子的腿都在瑟瑟地 抖。
  还是台湾老板有经验,大叫一声:“地震了!”一下钻进桌底——亏他那么大肚皮,身手倒敏捷得很——半晌,全无动静。
  而刻不容缓的瞬间,除了轶事之外还有传奇,如烟火绽放在寂寥的夜空。
  一位女友在保定读书的时候,一晚,突然有人高喊“地震了”。整幢宿舍楼的人顿时像炸窝的蜂群般大乱。她迷迷糊糊跟着人流跑到操场上,夜深如水,她赤裸的双脚冻得时不时地摩擦取暖,良久,也不见那楼有倒下来的迹象。
  她困得要死,又不敢回到七楼去睡,恍惚记得一楼有间寝室是本班女生的,便沿着漆黑的楼道摸索而进,往床上一歪。蒙眬醒来之际,只见一方绿军被盖在自己身上,她大骇跳起,一把撩开蚊帐,一个男生转过脸来……面面相对,仿佛山水遭逢刹那。
   ——她摸错了房间。而他随着同学回寝室后,看见一个陌生女孩睡在自己床上,便为她盖好棉被,不声不响在床边坐了半夜……
  三年后她嫁给了他。
  可是另一位女子的故事却饱含泪水。
  寻常的中午,她在二十层报社大楼的十五层看小说,朝夕相处的男友与同事们在打牌。谁偶尔一抬头,发现电线正无缘无故地轻轻摆荡,荡过来,又荡过去,大家看呆了,半晌猛地警醒过来:“地震了。”
  她正看得全神贯注,没听见。只觉得轰隆隆一片声音,整个办公室跑得精光,也不经心,信手又翻了一页。等她一部小说看完,虚惊一场的同事们说笑着回来,看见她:“咦,你怎么还在这里?刚刚地震了你知不知道?”
  她大吃一惊,反复盘问心爱的男孩:“你怎么不喊我?”
  “……我以为你知道。”
  “那你也没发现缺了我?”
  “……发现时,已经下到楼底下了。”
  不是他的错吧,当死亡如大军压境,关于生的渴求,是任何人都会一把攫住的一线天。只是,那比骆驼过针眼还要狭窄的隙口,他的爱,不曾通过,而橱窗中她早已看好的婚纱,仍在寂寞地等待……
  有一幅漫画是这样说的:“你能在大雨里捧着花在我家门前等待吗?你能在千人万人的海滩里认出我游泳衣的颜色吗?你能在众人目光里坦然为我洗袜子吗?你能在大难来临时紧紧握住我的手吗?”
  画面上,先是如林密举的手臂,一排一排地放下了,到最后,惟有空白……

幸福女人只睁一只眼

  百样的男女,造就了百样的婚姻。作为一个依旧在婚姻边缘徘徊的我,亲眼目睹了两个最要好的已婚朋友的生活。
  文和雪都是我的闺中密友,我们三个人曾在被窝里策划过甜蜜的未来:找一个疼爱自己的老公,做一个小鸟依人的幸福女人。当我还在寻找时,她们两个丢下我急忙嫁人了。
  几天前,文在QQ上告诉我,她想离婚。我不由地惊慌失措,连问了几个为什么?文曾经为了爱情,义无反顾地离开了生她养她十几年的父母,独自一人来外地寻找她梦中的爱情。然而,结婚不到一年,爱情童话中的公主就嚷嚷着自己的委屈,数落着男人的 不是:“那个男人啊,真让我伤透了心,我辛辛苦苦把房子收拾干净,他一回来就全变了。你说他,他不听,你吼他,他就急。看他那凶相,我真怀疑我们以前的爱 情!”而我只能在计算机上劝解说:“文,拜托你了,都结婚了还吵得跟小孩似的,就为那点小事,省省吧!”“不,这不是小事,这说明他不尊重我,非得治治他 不可!”文的头像闪动着。
  而雪呢?两年的婚姻生活,不断磨合,她和老公的感情越来越好。他们曾在一所学校上学,毕业后各自分配了喜欢的工 作,每年一有空闲就会出去旅游,每到一处便会拍下许多相片作为留念。有时,老公去另一座城市出差,雪丝毫没有独守空房的寂寞感觉,反而觉得一个人的生活自 由自在。
  我把文的事情告诉了雪,雪却笑了,说:“男人都是这样的,不用小题大做,有时,一双袜子还扔两个地方呢,更别提让他们收拾房子了。”我问雪是怎么过的,她只是说:“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想做就收拾收拾,累了就由它去吧。”
  是啊,我不禁感叹,幸福有时不是自己能够选择的,幸福的女人要学会只睁一只眼!

丢失的梦

 母亲对槐说,槐啊,昨夜里你爸的眼镜上了雾水。我给他擦,怎么也擦不干净……
  槐说,后来呢?
  母亲说,后来你爸找来一个大木盆,把我,还有你,抱上去。他推着木盆,划啊,划……我闭着眼睛,给你爸唱歌……我不停地唱……唱啊,唱……突然一个大浪打来,你爸就不见了……
  那时,他们正吃中饭。母亲夹一块鱼,小心地剔去上面的刺。她的表情平静得像黄昏的湖面。
  槐不厌其烦地听母亲讲梦,听了三十年。母亲的梦千姿百态、千奇百怪、千头万绪、千变万化。可是她的梦不管如何变化,有一点一成不变。那就是,槐年轻的父亲,总是固执地在她梦里出现。
  槐完全忘记了父亲的样子。槐的父亲没有留下任何一张照片。那时母亲还很年轻,鲜花般娇艳的脸,稗子般饱满的身子。那时槐还在襁褓,像未及睁眼的粉色透明的小狗或者小猫。大水眨眼就来了,房子成为落叶,在水中翻着跟头。父亲说,跑。他抱起女人, 女人抱起槐,他把女人和槐抱进木盆。木盆漂起来了,他也漂起来了。母亲说你累吗?父亲说眼镜湿了,你帮我擦。母亲就帮他擦干眼镜,再帮他戴上。擦干的眼镜 在几秒钟后被重新打湿,巨大的水珠像镜片淌出的汗。槐在母亲怀里号啕,父亲在漫天洪水里微笑。母亲说你累吗?父亲说你唱支歌给我听吧。母亲就开始唱。她不 停地唱,不停地唱。后来,她睡过去。睡过去的她,仍然唱得声情并茂。再后来她醒过来。醒过来,只看见一片黄浊的水。
  从此,母亲只能在梦中,见到自己的丈夫。梦成为母亲平行并游离现实的另一个世界,她深陷其中,不能自拔。每天她都要给槐讲述自己的梦。
   槐盯着母亲,他发现母亲是那样苍老。母亲的身体飞快地僵化,像一枚风干的枣,落下了,静静等待着冬的掩埋。槐说妈您休息不好吗?母亲说习惯了。这么多 年,天天晚上做梦,醒了,就再也睡不着。母亲再一次陷入沉思。槐知道,其实,她怕所有的梦。因为父亲总会在梦中出现,三十年来,一夜也没有落下。梦让母亲 在梦里兴奋异常,在醒后伤心不已。
  母亲对槐说,槐啊,昨夜里你爸,嫌我把菜炒咸了。这个死老头子……
  年轻的父亲,竟然在母亲的梦里,一点一点地变老。槐想着这些,心隐隐地痛。
  槐找到学医的大学同学。他把他请到家中,吃了一顿饭。饭后,同学悄悄告诉他,你的母亲,需要更多的休息。
  槐说,可是她并不累。
  同学说,可是她睡眠不好,这样下去,她的身体会彻底垮掉。
  槐说,可是她三十年来一直这样。
  同学说,可是她现在年纪大了,年纪大了,就不比以前。总之,她不需要梦,她只需要更深的睡眠。
  槐听了同学的话。他的菜谱严格按照同学的指点。茶几上有茶,客厅里有淡淡的曲子。所有的一切,全是槐的精心安排,全都有助于母亲的睡眠。
  终于,那天饭桌上,母亲没有讲她的梦。母亲静静地吃饭,眼睛盯着碗里的米饭。槐说,妈,您今天没给我讲你的梦。
  母亲笑了笑。她说昨天夜里,我没有做梦。昨天夜里,我把你爸弄丢了。槐啊,你说,是不是人老了,连梦都会躲开?
  槐说,妈,您睡得好,是好事情。听说,这样可以长寿。
  母亲再笑笑,笑出两行泪,那泪顺着她的笑纹,蜿蜒而下。她说,可是这样的话,活一千年,又有什么用呢?如果没有梦,如果梦中不能相见,我靠什么活下去呢?

红娘变

 梅芳结婚十年了,说起她和先生的缘分还是很兴奋。
  她说先生原本并不是要追求她的,而是要拜托她帮忙, 去追求她身边一个“仙女型”的女同学。女同学长得漂亮,情书几乎要用麻袋装。梅芳是她的好友,常常要帮她看信。梅芳说,是她从众多追求者中挑出她的先生 的,她觉得这个男生性格很好,人品也不错,只是,她完全没向“仙女”推荐,她其实另有主张。
  她约了男生出来见面,先告诉这个男生,他要面对的是怎样激烈的竞争,再告诉他自己对他的欣赏,很愿意帮他的忙。男生当然感激她的好意,也感动于她的知遇,立刻对她坦诚自己的许多想法。
  “成为他的同路人,是第一件重要的事。”梅芳如此说。
   既然担任了红娘的角色,自然他们俩见面的次数就愈来愈多,梅芳倾听他的想法,给他许多赞美和肯定,偶尔也把“仙女”的状况透露一些给他知道。当他期望和 “仙女”见面的时候,梅芳就会消失一阵子,让他积极寻找,找到的时候,便很愧疚地说:“对不起,我没办法帮你,我不好意思跟你见面。”男生急急表态,他们 是好朋友,见不到“仙女”没关系,但,他希望他们还是好朋友。“让他慢慢发现我的重要性,这是第二步。”梅芳是有计划的。
  当他们夜夜电话 聊天聊上一两个小时,男生靠她愈来愈近时,梅芳知道时候到了。她告诉男生,最近有另一个男生在追她,她需要听听他的意见,他开始焦虑,她干脆避而不见。男 生终于忍不住向她示爱,说他其实已经喜欢上她了,她比“仙女”在他的心中还重要,他想和她在一起。梅芳说这是不行的,你只是把我当成“仙女”的替身。男生 恳切地说:“陪我聊天的人是你,为我加油的人是你,跟我看电影的人也是你。别的女生对我根本没有意!”
  自此,男人爱上了红娘。
  很多女人乐 意帮男人牵红线,扮红娘,对于某些被动型的男人,他们就在等待着一个殷勤的女人,为他们谋划情感道路与未来的人生。如果初次介绍就成功,也就功德圆满。如 果屡战屡败,男人便会开始思索,在这个世界上,其他的女人都对我不屑一顾,真正能够赏识我的,不就只有红娘一个人吗?从惭愧而感激,由感激而生爱意,也就 是自然而然的事了。
  只要女人愿意放下身段,充当红娘,就有可能变成新娘。

守候无法接通的电话

 我没去赴白雪的宴会,把鲜花也送给了一个疯子,但我的心出乎意料地顺畅。我找到我的女友,告诉她,一个疯了的人还记着丈夫没吃的一顿晚餐,我们更应该给爱情一个坚守的理由。
  这天,女同事白雪邀我参加晚上在她住处举行的生日Party,虽然我已经有了一个如花似玉的女朋友,但美女有约。我哪能不去呢?
  信口跟女朋友撒了一个谎。我就买了一大束意义含糊的鲜花,赴白雪的宴会去了。
  白雪住在东郊,但具体住在什么地方,我不太清楚。兴冲冲骑着单车赶到东郊。我掏出手机给白雪打电话:“白雪,我快到了,你在哪……”你说丧气不丧气,白雪还没来得及告诉我她住哪儿,手机没电啦。
  还好,路边一个报摊上摆着一部电话。看报摊的是个两鬓苍苍戴眼镜的老头儿,我连忙扑过去:“大爷,我用一下电话。”谁知这老头儿把头一抬,拿了张报纸就把电话盖上了:“这儿没电话!”
   这时,过来一位包着头巾的姑娘袅袅婷婷地走到老头儿跟前,娇声道:“大爷,我打个电话!”老头儿本来怒气冲冲的脸一下子像盛开的菊花,立马把报纸从话机 上拿开。连声道:“好好,你打,你打。”说完,从桌边绕出来,还搬了个凳子给姑娘。那姑娘坐在桌边,拿起电话就聊天了:“喂,老公啊,今晚,我给你做红烧 肉啊,我用小火给你慢慢地炖,炖到八成熟,我再给你放佐料,什么葱啊,姜啊,香菜啊,对了,你不愿吃太烂的,我早早给你盛出来,等你回来吃,你说好不好 ”那姑娘打起电话没完没了,我在边上把肚子都气炸了,这叫什么事,明明有电话,不让我打,见了人家姑娘就眉开眼笑,还搬凳子给人家坐,这个老头儿是不是有 点那个呀。
  姑娘啰啰嗦嗦总算打完了。却还是坐在桌边不走,好像还有什么事情忘了说。我一个箭步上去就按住了电话:“大爷,您也别太那个了吧,你不能光让姑娘打,不让男人打呀!”老头儿腾地一下红了脸:“你个小子,你想到哪儿去了?好好,你打,你打!”我心下不由微微得意,不抓着你痛处今儿这电话肯定打不成了。我抓起电话,拨打白雪的手机,不通。连电流声都没有!一看,电话机根本就没有电话线!
  “那这姑娘……”我结结巴巴地问老头儿,老头儿长叹了一口气:“你是问她为啥打电话吧?告诉你,她是个疯子!她每天都要到这儿来打电话,这部电话就是为她准备的!”
   姑娘名叫郑静,丈夫是个消防战士,在一次救火中牺牲了。丈夫是在一次晚饭前接到命令的,那晚,郑静为丈夫做了他最爱吃的红烧肉,因为那天是丈夫的生日, 可惜丈夫这一走,就再也没回来。受到刺激的郑静一下子神经失常了,原先这个地方的报摊确实有个公用电话,郑静的新家就离报摊不远,有时候郑静会在这里给丈 夫打电话,自从丈夫走了,郑静几乎每天晚上都来这儿打电话,而且内容永远都是红烧肉……
  老头儿抹抹眼角:“以后这报摊儿的主人也去干别的 了,我就接了他的报摊,也安一部和原先一样的电话,为的就是这姑娘,只不过电话没线而已,我是害怕她再伤心……”我张大了嘴:“大爷,您是怎么知道她这些 事的?”老爷子抽了一下鼻子,叹气道:“因为,因为我就是她公公!自从她疯了后,就不认识我了,这孩子,心重,丈夫那晚没有吃上红烧肉,她疯了,还惦记 着……”
  郑静仍然坐在桌边,神情怔怔地,只是用手指着我的车筐,我知道,她看到了车筐里的花,我把花捧了出来,递给了郑静。郑静突然满脸喜悦,口中不知喃喃说些什么……
  这晚,我没去赴白雪的宴会,把鲜花也送给了一个疯子,但我的心出乎意料地顺畅。我找到我的女友,告诉她。一个疯了的人还记着丈夫没吃的一顿晚餐,我们更应该给爱情一个坚守的理由。 (

红玫瑰 白玫瑰

  我知道君在远处等我,我要用一生去爱这个给我温暖港湾的男孩子。做个温柔体贴的小妻子,正如当年我在他眼中的样子……
  张爱玲说每一个男子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 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 痣。我想说每个女子也都有自己的蓝玫瑰和黑玫瑰,一个邪魅迷人,一个儒雅温厚!当面对这样的两个人时,究竟该如何选择,如何舍弃’最终我选择了那默默爱我 的儒雅温厚,让邪魅迷人藏在心底,成为今生一笑而过的回忆。
  和君的故事始 于大学毕业,君是那种笑起来很温和。让人想依靠的男孩子,他有令人羡慕的家庭,但从他身上看不出一点纨绔子弟的气息,朴实得在人群中显现不出他来。我是个 很悠闲很自在的女孩子,大学即将毕业了,我写好了论文,懒洋洋地趴在教室桌上看小说。忽然看到君和他的一帮兄弟走了进来。当时教室中只有我和另一个男生。 君的兄弟都是平常很招摇,目空一切的家伙,我心想平时都没说过几句话,还是避开为妙,就顺势趴在桌子上假装睡觉,心想一会他们就走了。结果他们七,八个人 起涌过来和我前面坐的男生说话,君更是站在我的桌子旁边,我乜斜着看到他的衣角。天,他们滔滔不绝说个不停,君的兄弟们还在我前后左右走过移去。实在伪装 不下去了,我只好抬起头来,看见他正在微笑着看着我,我低声说了句:嗨!
  那天他穿着极干净的T恤,我至今都记得他脸白白净净的,由于紧张 微微泛红,笑起来好温暖,他问我干什么,然后就有一句没一句地聊起来,我是那种思维很跳跃的女子,很多时候我们观点不是很相和。我同时又是个很自卑很低调 的女子,我一直在纳闷怎么他们还不走,他们真是没理由和我这样默默无闻的小丫头说个不停啊。过了好久他要走了我的手机号码,QQ号,乃至我家里的电话,这 时他的兄弟拍拍他的肩膀说:走吧,别影响章小姐学习了。并且顺势把他的手机放在了教室,号称要充电,一会十点半的时候过来取,让我帮忙看着。我忙说好的好 的。还没到十点君就和那男孩过来了,我好奇怪呢,还早呢,应该没充好电吧。另外一个男孩一过来就直说谢谢我,还一直推君说:天这么晚了,快送章小姐回去。 我才不要那么尴尬,心想还不知道人家愿意不愿意呢,我忙把头摇得像拨浪鼓,说:不要了不要了,路我熟悉得很!说完头也没回就逃之夭夭了。
   回到宿舍没多久就收到了君的短信,我是那种外表极其温婉可人,但骨子里极其古怪精灵的女子,我的短信反映了我的内心。君惊讶干我的诡秘,一直在问是不是你 啊。我呵呵回答,当然是了,我就是大名鼎鼎,美名远播的章云云!如假包换。后来,每天我都会收到他的短信,我没多想什么,我想我是那样的平凡。直到后来他 开始邀请我吃饭,我还是调侃着拒绝了,我觉得他有点生气了。
  七月的校园到处弥漫着分离的气氛,每个人都焦躁不安,心里既充满了对未来的憧 憬又满怀对现实的伤感。那天我躺在宿舍,一个隔壁宿舍的女孩跑过来在我们宿舍大声说:你们知道么好奇怪的,咱们系有好多人喜欢云云(我的名字)的,尤其是 有一个,长得不错,人也好,工作也好。我马上心里就猜到了七八分,我问是不是君啊?那个女生吓了一跳:你怎么知道?我也吓了一跳:怎么可能?天知道?我想 可能是我貌似温柔的外表“迷惑”了他吧。
  毕业暑假在家我依然收到他的短信,温暖而体贴,慢慢地我开始依赖他的温情,我想只要他一说出来, 我一定马上答应他。那时他已经去外地工作实习了,他是个现实稳重的人,面对不确定的未来他不去作肯定的答复。后来他开始了封闭式工作,联系渐渐少了许多, 不过不管他到任何个新的工作地点都会告诉我他的情况。
  新的学年开始了,我开始了我的研究生学习,新的生活大大满足了我的好奇心,不久我认 识了鹏,我们几乎是一见钟情,我们从彼此眼睛里看到了欣赏二字。鹏和我有着相同的个性,我们都是那样时而冷漠时而热情洋溢,我们都那样骄傲,那样自以为 是,我们可以说出彼此下一句要说的话,我们相同的个性强烈地吸引着彼此,我喜欢看他像希腊神像一般的侧影,喜欢他给我带来的出乎意料的惊喜,我们的脚步遍 及我们所在的城市,我们吃过了所有的小吃,鹏会背着我走好远好远的路程。我觉得我体内的活力完全被他引发出来。但是我们之间有着不可逾越的障碍,他有个在 外地的女友,虽然他不爱她,但责任让他不能丢弃她。我们骨子里都充斥着悲天悯入的气质,我也不赞同他背叛,否则即使我们将来拥有幸福也是蒙受阴影的。我们 就像两只彼此取暖的刺猬,互相吸引又彼此伤害。终于有一天鹏不堪重负,走得远远的,我也默默为他们祝福。哭着告诉自己,只要爱过恨过,此生就无怨无悔。
  这时君回来了,我很惊讶。他一来到这座城市就通知了我,第二天一早他就开车来看我,两年的工作让他变得沉稳儒雅,但温和依旧,看着他温暖的笑 容,我觉得有港湾的感觉。他红着脸说大一就喜欢我了,喜欢我灵气温和,又安静乖巧。但那时他觉得我是那样高高在上不可侵犯,现在他可以给我个安定的环境, 嫁给他好吗?说这话的时候他脸红红的,一如当年他站在我面前的样子。我呆了,我早猜到会有这样的结果,但没有想到会来得这么快,我感动得泪流满面,点头答 应了。是啊,我累了,我想找个爱人好好停靠一下了,我会好好疼爱他,为他这么多年的痴情。
  我就要毕业了,君为我们的婚礼忙活着,我的心也充斥着温暖和甜蜜,我心想嫁夫如君,我复何求7我挑选着我的嫁衣,发誓要作最美丽的新娘。看着镜子里的自己,在君的爱护下我长发披肩,明眸顾盼,美丽如仙子。我笑了。好幸福的感觉。
   不久之后鹏回来了,他瘦了好多,我和他坐在酒店的大厅,隔着宽大的茶桌我看着他竟有些陌生,他告诉我他辞职了,开始学着做生意。然后酝酿着找一份更好的 工作。听他讲这些,我突然觉得心里好心疼他,他经历了这么多挫折,压力一定很大,我却不能陪着他一起度过,哪怕只是朋友。只是此时此刻我们已经不再是青葱 年少,我们都已经是罗敷有夫,使君有妇了。
  我送走了鹏。我只会把他当作一生的好友,是的,我们曾经爱过恨过,但少年的轻狂与放肆只会成为我一生的温柔的回忆。我知道君在远处等我,我要用一生去爱这个给我温暖港湾的男孩子,做个温柔体贴的小妻子,正如当年我在他眼中的样子……

一生只做你的眼睛

  原谅那个曾经“不小心”背叛了你的人,因为他的不小心,他深深地愧对你,并乞求你的原谅。肯一生只做你眼睛的人不多,有些东西错过便不会再回来了。
  在那个黄昏。一辆失控的车偏离了道路,在急剧而刺耳的刹车声中,我失去了知觉。醒来时,眼前只有无尽的黑暗。
  在我的意识开始恢复的时候,一种深深的绝望已让我感觉不到痛楚。我抱住父亲,放声大哭。我失去了已经四个月的孩子。头部的淤血破坏了视网神经。那一刻,我几乎绝望,三个月前,我失去了我的爱情,虽然我还没有和凯文离婚,但是我知道,那是迟早的事情,因为我不能原谅我的丈夫,在我有了身孕的时候,他却背叛我,而那个情敌竟然是我最好的朋友爱丽丝。不管凯文怎样哀求,我还是决定和他分居。等孩子生下来后,就和他离婚。我拒绝听凯文和爱丽丝的解释。
  出院时,父亲为我找了一个叫安的特护。父亲告诉我:“安20岁时,因病失去了语言能力,但她可以听见,你可以和她说话。”我想这是父亲的良苦用心,刻意找了一个这样的女子。
  我跟安说:“嗨,你好。”安把手轻轻放到我的手上,她的手指,不太像女孩子,有种似曾相识的粗糙感,竟然有些像凯文的手。我苦笑了一下,也许是安太辛苦了,才会有一双男人般的手。我忽然无端地对她有了一丝怜惜。我不知道我和她谁更不幸。我们都这么年轻,却注定要失去语言和光明。安似乎感觉到我心里的波动,拍了拍我的肩。父亲说:“从现在起,安就是你的眼睛了。”
   安每天早上准时来到我家。慢慢地,我已经能够分辨她的脚步声,和她衣服上淡淡的洗衣水的味道。这一切都让我觉得亲切。我忽然在这样的时候,会想起凯文, 想到有次我和凯文在家里玩捉迷藏的游戏时,我的眼睛被黑色的布蒙上了,我总找不到他,最后他跑到我身边抱住我说:“别害怕,亲爱的,就算有一天你真的看不 见了,我就是你的眼睛。”如今,当初要做我眼睛的男人,却带走了我心里的一片阳光。而现在,我却真的失去了光明。
  也许安从来不知道我在想什么,可每次把手放在她的手中时。我的心是安宁而沉稳的。这个我看不见的女子,给了我一种生命的安全感。
  我开始对安有了很深的依赖感,只是她不会说话。我不知道她在想什么。我们只能用我们的手指传递对彼此的那份喜欢、信任和温暖。
  安一天天改变着我的心情。我开始对安说一些话,说我成长的一些故事,说我和凯文的相识相爱。但是我不说我和他的分开,不说爱丽丝。安总是安静地听着,偶尔用手梳理我的头发。我喜欢安,安成为我的快乐我的眼睛,
   夏天过去,我开始对安无话不谈,我说到了爱丽丝。我告诉安,我曾经和另外一个女子,也有过这样好的时光,我说:“后来我们分开了,因为有一天,我和她之 间,有了伤害。”说这句话的时候,我的心还是疼了一下。安的手指好像停了下来,我忽然想知道她在想什么,如果她是我,她会怎么做第一次。我是那样迫切地想 听到安的声音。可是没有,依旧没有声音,我们离得很近,我听得到她的呼吸,不知道为什么,我越来越觉得和安似曾相识。
  冬天过去的时候,我 终于恢复了视觉。我脑部的淤血在我心情逐渐的舒畅中慢慢散去,那天早上。我睁开眼睛时,忽然看见了阳光。那种不真实的感觉,让我疑心自己是在做梦,我大声 喊着安的名字。却没有看到她。我打电话给父亲:“我能看到了,爸爸,我能看到了。”父亲在十几分钟后赶过来,他一把抱住我,我们相拥而泣。 “爸爸,快点告诉安。”我说,“现在,我要好好看看她。她一定会很高兴的。快点告诉她这个消息。”父亲看着我:“别激动孩子,我会告诉她,我现在就去告诉 她。”
  那天我等了安整整一天,她没有来。第二天。第三天,安都没有出现。父亲说安去给另外一个人做护理了,没有时间。可是三天后,出现在我面前的。竟然是爱丽丝。我不可置信地看着她,她的目光里有深深的歉疚。
   “不,不会的,不会是你。”我喃喃自语。“茜,你听我说。”爱丽丝垂下头去,很长的时间,仰起脸来:“对,不是我,可是,你能给我几分钟的时间,让我解 释吗?”我不说话。在一年以后,我听到了当初伤害我的那件事的根源。那天,爱丽丝失恋了,她无助地哭着去找我,可是那天晚上,我不在。凯文不知道如何安慰 她,他们拼命地喝酒。但喝酒不过是借口,凯文也承认,那是他人性的缺口,那一刻,他心疼满脸泪水的爱丽丝,试图用酒精帮她抵抗痛苦。他拥抱了她,吻了她。 用他的身体温暖了她。事情发生以后,他们彼此都对我充满了内疚。凯文一直乞求我的原谅,而我是那样固执。
  知道我出了车祸。他立刻来请求我父亲的允许,让他来照顾我。爱丽丝说:“一直照顾你的人,是他。现在,你还想见到安吗?”
  我握在一起的手指,一根根松开来。茫然中,一切开始慢慢变得真实,安的手指,“她”的呼吸,“她”走路的声音……我是刻意让自己忽略了细节的相似。我根本不会想到,“她”会是凯文。我看着父亲,父亲冲我点点头。
  “安,不,凯文呢?”我说,“他现在在哪’”“他依然没有勇气再见到你,可是他愿意用一切来换回你的光明,他说如果你一生都看不到,他愿意一生做你的眼睛。现在,他就在你的楼下。”
  我走到窗前,看着窗外蔚蓝的天空。然后,缓缓探下身去,我的眼泪模糊了窗外凯文的身影。

亲爱的 你回回头

  街上的阳光,招摇满街。我睁不开眼,一路抬着手,遮在额上,慢慢地走。一双熟悉的脚停在面前,我没有抬头,而是轻轻地绕过去。它们踢踢打打地跟在身后。手机响了,我没看,它一次次响起,伶仃的声音让我心力憔悴。
  我的花店在罗拓的写字楼对面。他常常在黄昏时穿过车水马龙的街道进店,也不说话,从花篮里抽一些花草,措配之下,是另种夺人的潋滟美丽:“算一下,多少钱?”
  罗拓盯着我在计算器上跳动的手指说:“你应该去弹琴而不是在这里卖花。”
  “我更喜欢开花店。”
  罗拓就不再说话,专注地看我的手指,至于那些花是送给谁的,我从不追究。罗拓来得渐渐频繁,却不见买花,只告诉我某些鲜花怎样搭配才更完美。
  他总是抱着包好的鲜花问我:“送给谁?”
  我用鼻子哼哼地笑:“喜欢谁就送给谁嘛。”那时我们已很熟悉,他随便喝我杯子里的水,脸皮厚厚地说这是在和我间接接吻。我心里热一下,嘴上说啊呸。
  一次,罗拓正坐在店里抽烟,懒散地伸着长长的腿,指点我怎样用细碎的叶子点缀一朵花的美丽。他说:“傻西,你一天到晚忙着给别人包装幸福,为什么就不想想自己?”罗拓叫我傻西而不是小西,我喜欢这个名字,黏稠亲昵的感觉。
  他咬着香烟看我,夕阳弥漫进来,花香满屋,一屋子安然的静谧,花草的叶子在细微的风里喘息。一个穿着蓝色职业套装的女子,一直站在门口,保持着她不想丢掉的从容。
  我说:“小姐,您要花吗?”其实,我是明白的,纠葛在她眼里的前尘,只与罗拓有关。
  罗拓摇过转椅,慢慢站起来:“欣兰。”没有慌张,仿佛一切皆在掌握。
  “哦,原来你在这里。”
  罗拓说:“最近有点忙。”欣兰笑笑:“哦,知道了,是该很忙,都忙到花店里了。”
  罗拓笑了笑,有些无奈:“晚上一起吃饭怎么样?”
  受伤的眼神,欣兰还是藏不住,她掏出一串钥匙。撕扯系在上面陈旧的中国结,她撕得眼泪都要落下来了,它固执在上面不肯离开。欣兰把它扔在柜台上:“或许我早该还给你。”
  她离去,是依旧的昂扬。
  罗拓说,某一天早晨上班时,他被街对面的那个女孩子迷住,一边唱歌一边用手指在门面玻璃上画满锦簇的鲜花。他想知道这个女孩子的心,是不是像春天的原野,开满了鲜花。那是他买花的初衷。
  我没有足够的定力拒绝一场爱情如此开始,可以不要这样的开始,但我无力拒绝罗拓这个沉默时嘴角都带着温暖的男人
  罗拓把他家的钥匙塞进我的掌心:“傻西,你什么时候想去都可以。”
  我看它们,圆润的,被使用过的痕迹。即使上面的中国结不在了,却依旧弥漫着欣兰的气息,它们被我锁在抽屉里。爱会让每一个女孩子细腻如丝,我不是罗拓眼里的傻西,不想让罗拓看成是随便轻贱的女孩子。心却一直被他攥在掌心里,暖暖中有一丝窒息的痛。
  雪花蔓延了北方的天空,我出生在凛冽的天气,罗拓送的生日礼物是一部彩信手机,他把我拥在胸前,拍了一张传到自己手机上:“任何时候,只要想你。就可以把你的傻样抓过来。”
  那夜,和罗拓私密到没有丁点儿缝隙。
  我奔跑在圣诞前夜的街上,买圣诞树以及漂亮的挂件,爱情让这个冬天变暖。
  我抱着巨大而蓬松的圣诞树,第一次,我使用这串钥匙,给罗拓惊喜。
  罗拓却在家里,他扒拉开圣诞树,喃喃说:“傻西。”我扔了圣诞树打他:“讨厌,本想给你惊喜的。”
  罗拓怔怔地望着我:“傻西,傻西……”泪就涌出来。我从没见过流泪的罗拓,我说:“罗拓你别吓我。”
  从罗拓躲闪的叙述中,知道欣兰被公司的员工扣留了。因为失恋,欣兰无心经营,甚至吸毒,公司败落得厉害,几乎处在濒临破产的边缘。四个月没拿到薪水的员工愤怒地扣留了欣兰,让她筹集资金。
  罗拓眼里装满自责,它们像坚硬的石子,纷纷撞向我的身体,我听见了自己被击中的声音。
  罗拓猛然问抓住我:“都是我 ”我缓缓说:“罗拓,需要多少钱?”罗拓说了一个数字,几十号人,4个月的工资,它们巨大无比地积压过来,我只能怔怔,这是我无能为力的唯一表情。
   罗拓望着倒在地上的圣诞树,惨淡一笑:“傻西,我打算把房子抵押出去。”这时,我才看见罗拓攥着一个文件夹。我打开它们,是罗拓全部的家当,甚至零散的 票子。我哭了,抱着我的圣诞树哭了:“罗拓,你让我把它放在哪里?”其实,我的哭泣,与圣诞树无关,穿过罗拓的眼神,我洞穿了所有的未来。
  圣诞夜,在一家叫伤的酒吧,暖暖的酒一点点沸腾了身体。关于罗拓的点滴,若飞旋的花瓣,晃啊晃,眼泪落下来,一直喝到酒吧里只有我和调酒师。
   我望着他,边喝边笑边落泪,看着他把头发漂得跟五彩的鸡毛掸子的模样我就想笑。他把红茶放在我面前:“喝杯茶如何?”我不理他,我没醉,心从未如此清晰 过,所有的片段来回闪断,像落叶缓缓滑过季节的末梢。狂欢人群渐渐疏离,黎明一点点逼进酒吧。我给罗拓打了手机,拍了一张黎明的天空传过去:罗拓,圣诞快 乐。然后我隔着一杯酒望着手机彩屏,恍惚中好像隔绝了一个世纪。
  手机清脆地响起来。我跟调酒师说:“请你帮我按一下接收键。”他看看我,我说:“按。”他按下去,隔着琥珀色的葡萄酒,我看见安睡如婴的罗拓,蜷缩在晨曦穿透的床上:你也圣诞快乐。
  他身边的另一个枕头,有着明显凹陷的痕迹c他睡了-拍照片发彩信的,定然是欣兰无疑。我的心一阵疼痛。
  我说:“来,跟我拍张合影。”我揽着调酒师五彩鸡毛掸子一样的脑袋,绽开灿烂的红唇。然后按下发送键。调酒师手里捏着面巾纸,随时准备为我拭泪。我却笑了,内心干枯,所有的液体,已消耗殆尽,我只想找一张床,好好地睡上一觉,醒来时已是往事无痕。
  街上的阳光,招摇满街。我睁不开眼,一路抬着手,遮在额上,慢慢地走。一双熟悉的脚停在面前,我没有抬头,而是轻轻地绕过去。它们踢踢打打地跟在身后。手机响了,我没看,它一发次响起,伶仃的声音让我心力憔悴。
  我打开手机,彩屏上的罗拓与我近在咫尺,一张又一张几乎相同的镜头,我们咫尺之间的侧影,下面有罗拓的字:一直发到你停在我的面前。又一张:一直发到你站下一直发到你回过头……一直发到你听我说我爱你。
  我怎么可能接受一个刚刚还睡在别的女人身边的男子的求爱?飞奔着穿越街心,心像雪花,飘飘地落满了这个城市的角落。迎面撞到一辆车上,世界便像了旋转的摩天轮。
  醒来时,欣兰在。我缓缓地扭过头,不想看见下一幕。欣兰说:“如果可以,请原谅我。”
   然后我知道了整个阴谋,其实欣兰根本没有吸毒也没有破产,更没有被扣留,她只想用这样的方式让罗拓陪她过个圣诞节而已,不知情的罗拓却为此奔波得心力憔 悴。今天早晨,她才告诉罗拓真相,“那一刻,他像疯狂的牛,一个旧情重燃的人怎会睡得那么香,我只是把客房的枕头搬过去而已。”
  我眨着眼睛看她,她拍拍我的手:“如果拥有你的幸福,即使不再醒来又如何?”
  我不停地问自己:信不信?信不信?
  手机响了,是罗拓,他的表情伤心欲绝,下面是我蹭着调酒师五彩脑袋的照片:傻西,难道一夜之间你爱上了一只火鸡?
  望着望着,眼泪哗啦就落下来,拍了自己的脸传过去:撞残了的傻西只能爱上一只火鸡。
  罗拓一头扎进来:“傻西,车没撞你,是你一头扎到车上,吓晕了而已。”
  我爱罗拓,爱上这个圣诞,像传奇。

丢失的银戒指

  父亲一直希望我能嫁给有钱的男人,一辈子衣食无忧,不要担心被饿着。我告诉父亲。虽然阿东既没有房子又没钱,但是他能给我幸福。
  没有面包的生活会幸福?父亲反问我。
  阿东去了深圳。他说,世上没有现成的面包。但他绝不会让他的妻子跟着他受苦。临行前,他送给我一只戒指,纯银的。
  “你愿意去等一个只买得起银戒指的穷小子吗?”他看着我说,“不赚到盆满钵满我绝不回来见你。”
  “你一定要回来。”我说,“哪怕你仍然一无所有。”
  我把戒指戴在左手的无名指上,每天擦拭,它是我心里神圣和无价的爱情
  深圳有很多和阿东一样怀揣梦想的异乡人,我能想象出阿东所受的苦,虽然他在信中说他过得不错,我知道他在掩藏,我知道他不想让我为他担心。
  我找了份兼职,晚上偶尔熬夜写写稿,赚些稿费。我不能替他分担什么,但我可以同他一起努力。
  中秋节那天,雨下得很大。我给阿东挂了一个电话,我说我想他。他说工作太忙不能回来过节了。我冒雨骑车回家,在过一个十字路口时,我忽然感到头晕目眩,等到发现正红灯时,一辆横行的汽车已经快速地撞了上来。
  银戒指丢了。出院后我去找过很多发,但是都没有找到。我难过得不能自己,我竟然弄丢了我和阿东的爱情信物。
  这一切,我没有告诉阿东。这一年的春节,他没回来。我看着满天的烟花,不禁泪落如雨。烟花再美丽,它的存在也只是刹那。难道爱情也如烟花,刹那芳华?
  我给阿东寄去一封信,信上只有十三个字:分手吧,我已经没有信心再等下去。
  我辞了职,到一个偏远的小镇上工作,开始与世无争的生活。只是有时突然从恶梦中惊醒,会不可遏制地想他。想我的阿东,我的心便如刀割般疼痛。他怎么样了,结婚了吗?在恨我吗,他还爱着我吗?
  回答我的只有夜的沉寂。
  冬天,昆明下了百年罕见的一场大雪。
  我坐在桌前,桌上放着一封我辗转收到的信,是阿东写的。看着熟悉的笔迹,我不知道应该说什么是好。
  他说他已经买好了房子。新娘却失踪了,他说有很多女人想嫁他,可他想娶的永远只有一个。
  我在孤寂的小屋里泪流满面,窗外漫天的雪花飞舞,没人能够知道我那一刻内心的痛苦。
  我多么想告诉阿东。其实我是多么地爱他,我是多么地不舍得离开他。
  我在这个小镇上的民政福利厂工作。每天机械的生活,平静而淡然,让我看不到一点生活的波澜。
  另外,我再也不能戴任何戒指。当初擦拭戒指的喜悦已经成为了痛苦的回忆。
  因为,在中秋节我给阿东打电话的那个雨天,在那次车祸中,我失去了双手,我再也没有机会戴任何的戒指,哪怕只是银的。

梅林的爱情

朋友尹戈找到我,开口就说“我小姨子爱上你了。”
  我开玩笑说:“你是不是想和我攀亲戚,”
  尹戈说:“穷作家,攀你还能给我办出国护照啊?你的名气只能吸引十八岁的小女孩,我小姨子叫梅林,她正好十八岁。你是她这十八年里唯一钟情的人,也是最后一个。希望你能……好好待她。”
  说到这儿,尹戈的间调有些颤。
  “她怎么了?”
  “癌。医生说她至多再活一个月。”
  “可是我已经有女朋友了……”
  “你难道不能把你那爱情暂停一个月来骗骗梅林吗!”尹戈吼起来:“让她在最后的时光里品尝一点被爱的滋味吧。她读过你的文章,对你念念不忘。也许,只有你才能使她的生命再延长一点点。”我说:“她知道自己的病情吗?”
  尹戈摇了摇头。
  我说:“你放心好了,我会把她当成妹妹一样看待的。”
  尹戈说:“难道我不会?”
  我纠正道:“我会像疼爱自己的妹妹一样倾尽全力扮演成她的爱人,使她得到最后一点满足的。”
  然后,我去了女朋友彭珞的花店,向她讲明了实情。
  彭珞说:“你去好好爱她吧,我不会怪你。”
  当晚,尹戈领来了梅林,介绍了一下,他就离开了。
  梅林长得并不漂亮,并且被病魔折磨得一脸憔悴。我们在一起聊了一个多小时。为了让她多一天得到男人的爱,我过早地抓住住了她的小手——那是初次见面啊。梅林浑身颤抖着,轻声轻气地问我:“你 真的喜欢我吗,”
  我说:“真的。”
  她又说:“那你就这样和我在一起,永远不变卦,好不好?”
  我的鼻子一颤,木木地说:“永远不变卦。”
  “我就害怕找到一个不守信的男孩。多年以后,如果我被他抛弃了,我会死的。”
  我紧紧地抱住了她。一边用手抚摸她那毫无光泽的头发,一边说:“你太……纯真了,任何男孩都不会那样对待你的。”“我们出去看月亮吧,我早就幻想过,假如有一天我找了男朋友,一定天天和他在一起看月亮。”她说。
  月亮挂在天上,凉凉的。
  我抱着梅林仰着头把月亮观望。她的神情很专注,我却三心二意地愣神。
  从此,梅林晚上常常和我坐在一起看月亮了,不论是圆是缺。
  梅林的脸上渐渐现出了健康的润泽,双眸也有了光彩。她常常偎在我的怀里,对着月亮构想我们结婚的时候做一扇怎样的月亮窗和一扇怎样的月亮门。
  漫长的个月过去了。梅林许多天没有来,尹戈也一直不曾露面。我想梅林肯定是死了,心中充满酸楚。
  一天晚上,彭珞来了,告诉我说她次日去广州。我正和她说着话。猛然听到有人蹦蹦跳跳地向我的房里走来。
  是梅林的声音。
  我慌乱地把彭珞推到了另一问屋里去,然后打开门,把梅林迎接。
  梅林没死,她笑嘻嘻地跑进来。张口就说:“东哥,你看我变没变样子?”
  “纹眉了。”
  “漂亮吗?”
  “漂亮极了。”
  “那你吻我!”
  我向另一间屋子瞟了瞟,咬咬牙,捧起梅林的下额,吻了她一下。
  那晚,梅林在我的房子里呆了两个小时左右。彭珞在另一间屋子摒声敛气,没有弄出一点声口自。那间屋子没有电暖气,并且彭珞穿得又单薄。我就在自己的恋人跟前,和另一个女孩恩爱缠绵,直到夜深人静。
  送梅林回家的时候,我忽然觉得有些对不起彭珞。
  快到梅林家门口了,她停下来,说:“东哥,你快回去吧。”
  “梅林 再见。”
  她笑了笑,转身走了。走出几步她又停下慢慢地返回来,在月下对我说:“东哥,我想 问你一件事。”
  “你说。”
  “唉,算了。”
  我拉住她,“你说嘛!”
  她愣愣地望着我,突然问:“刚才躲在你另一间屋子里的那个人是谁?”
  我呆住了, 时不知道该怎么回答。梅林不再说什么,低下头匆匆回家了。
  从那天起,梅林再没有找过我。一个星期后,我在街一遇到尹戈,他说:梅林死了。
  我听了以后,泪水哗哗地淌下来。
  抬头看天,月亮不在,天依旧是蓝蓝的。

执手

  那时候他们都还年轻,还很穷。在城郊的家中,除了一些必需的简单的生活用品之外,惟一的奢侈品可能就是摆在小屋中 间的那台14英寸的黑白电视机了。虽然清贫,但日子倒也过得闲适,像所有的小知识分子一样,他们彼此宽容、互敬互爱。丈夫爱看球赛,妻子爱看电视剧。妻子 看电视时。丈夫若无其事地在一旁看书;反之,妻子也一样。
  在一个春天的晚上,这种安静的生活被打破了。家中发生了一件大事:电视机坏了。 里面的图像影影绰绰,时隐时现,声音也沙沙的。更要命的是,此时正在直播一场重要的足球比赛。这下可糟了,平时温文谦和的丈夫心急如焚,拼命地对电视机拍 拍打打:文静的妻子也放下书本,着急地把天线拨来拨去,可是全无效果。“好了!”随着妻子惊喜的叫声,电视图像又清晰了,声音也好了起来。“还是你行!” 丈夫又坐了下来,妻子也准备继续看书。可刚一离开,图像又恢复原样了。回到原地方,图像又清晰了。“这回可真是好了!”图像稳定一段时间后。丈夫兴高采烈 地接着看下去。全身心投入的他没有注意到妻子一直站在那儿。
  “真精彩!”球赛结束了,丈夫发出啧喷赞叹,抬头正要招呼妻子,却发现妻子站在电视机旁手扶天线,正在打瞌睡。丈夫叫醒妻子,妻子手一松,天线落下。“沙沙……”电视机的屏幕又模糊了,图像又开始影影绰绰
  多少年以后,他们把家迁到了市区。三室两厅的公寓房里装上了进口的“家庭影院”。只是那台清贫时期的黑白电视机,他们仍舍不得扔掉;而那双执过天线的手,丈夫也再没有松开过。

忘记我继续生活

 男人女人相爱4年,爱得很深,可女人老是怀疑男人是否真心爱她,因而迟迟不愿与男人结婚。
  有一天,男人实在忍不住就大胆地向女人求婚,女人说:“在我答你之前,你必须回答我几个问题,但绝不许说谎!”男人点一点头。
  于是女人问男人你爱我?男人说爱。女人又问如果我死了,你会不会陪我一起死?男人说不会。女人有点失望地问男人:“那如果明天就死了,你会怎么办,不许说假话!”男人想了想说:“忘记你,继续生活。”女人很失望,感到男人爱她还不够深,于是离开了男人。
  两年很快就过去了,这期间,女人也试图去找一个坚实的臂膀靠一靠,却始终没有找到。她开始想到男人对她的种种好处,后悔当初没有答应他,于是她又去找男人。可男人已被医院确诊患了不治之症,不久将离开人世。女人看着病床上的奄奄一息的男人,不禁失声痛苦起来。
  女人问男人:“如果你死了,我该怎么办?”男人微弱的声音在她耳边响起:“忘记我,继续生活。”
  女人听到这句话,心里猛地一阵,她将男人拥在自己怀中,哭得更厉害了。男人在女人怀里微笑着闭上了双眼。

爱情手擀面的味道

结婚后,他们像所有的夫妻样,过着饮食男女的平凡生活。
  他喜欢吃面,却不喜欢吃挂面,只爱吃手擀面。如 今的女孩儿,即便是在北方,也很少有会做手擀面的。就连她,结婚前也只会做清汤挂面。结婚后,在他的影响和母亲的调教下,她竟然也能擀得一手好面了。她做 的面颇得母亲真传,擀出的面条光滑柔韧,切得细细的,下到锅里随着滚开的水花团团转,盛到碗里晶莹透亮,吃到嘴里根根爽滑,丝丝顺口。他吃着她亲手做的 面,看着这个肯会为他做手擀面的女人,幸福得一塌糊涂。
   日子繁密如树叶,她做的面条也随着变化的日子花样翻新:香菇鸡丝面、青菜鸡蛋面、榨菜肉丝面,凉拌面,热干面、杂酱面……普普通通的面条,经了她的手, 就有了各种各样的味道。每次吃完饭,他总是握着她的纤纤玉手,心疼地说:“瞧,擀面把手都变粗糙了!”她便笑着说:“哪天我要是下岗了,就开饭馆卖手擀面 去!”
  也不过是五年的时间,他由一个普通的职员变成公司的老总,工作越来越忙,应酬也越来越多,经常是一连几天不回来吃饭。五年的时间,她从一个美丽的少妇变成普通的家庭主妇。
  像那些俗套的故事一样,当婚姻的激情不再,新欢便及时地出现了。女孩儿是他公司的下属,年轻、新鲜、充满了活力。很会享受生活。她带他去以前从不敢去的地方,疯狂地玩乐,不断的新鲜刺激使他年轻了很多,他觉得自己活了这么多年,现在才体会到生活真正的滋味。
  他们的离婚没有争吵没有眼泪没有纠缠,很平静地离了。出了民政局要分手的时候,她忽然对他说:“你的胃不好,不要老吃海鲜,面条要软一些,太硬了消化不好。”他心里一酸。勉强笑了一下,转身离开。
  从此和新欢长相厮守,生活新鲜而美好。新欢样样都好,却从不肯为他下厨做饭。有一次他提到自己最爱吃手擀面的时候,女孩儿举着自己白嫩的手撒娇:“我这手,也擀得面吗?”随后又不屑地笑了:“现在谁还做手擀面啊,想吃,叫外卖吧!”
  他不得不常常去外面吃饭。他的胃被那些乱七八糟的食物填充得越来越难受,便越发开始想念那熨贴的手擀面了。
  一天,朋友介绍了一家新开的手擀面面馆,他循着地址去了,打开菜谱,香菇鸡丝面、青菜鸡蛋面、榨菜肉丝面,凉拌面,热干面、杂酱面,每种面都是他的最爱,他恨不能一次点完,好好满足一下许久没有被宠过的胃。
  他点了以前最爱吃的香菇鸡丝面,不大功夫,面就上来了,细细的面条洁白晶莹,上面是切得细细的香菇丝,绿莹莹的香菜和葱花,飘着一层红红的辣椒油,扑鼻而来的,是鸡汤的鲜香。他看着那碗面,整个人就呆住了。几乎在同时,他看见了站在柜台边巧笑嫣然的她。
  “尝一下,看味道如何?”她笑着招呼他。
  他尴尬地笑了一下,埋头吃面。那碗面,吃得他又酸又麻又辣。一辈子都忘不了。他终于明白:被辜负的爱,原来竟是如此痛苦的滋味。

2009年2月26日 星期四

你能在大难来临时紧握我的手吗?

  在厦门打工的同学写信来,说台湾海峡地震那一天,他正在挨老板训,一下点头如捣蒜,“是是是”、“对对对”、“我 全错你全对”。老板却更怒:“你还在抖腿!”他忙辩解:“没有啊。”一眼瞄见老板:“你的腿还不是在抖?”再一看,何止老板,连桌子椅子的腿都在瑟瑟地 抖。
  还是台湾老板有经验,大叫一声:“地震了!”一下钻进桌底——亏他那么大肚皮,身手倒敏捷得很——半晌,全无动静。
  而刻不容缓的瞬间,除了轶事之外还有传奇,如烟火绽放在寂寥的夜空。
  一位女友在保定读书的时候,一晚,突然有人高喊“地震了”。整幢宿舍楼的人顿时像炸窝的蜂群般大乱。她迷迷糊糊跟着人流跑到操场上,夜深如水,她赤裸的双脚冻得时不时地摩擦取暖,良久,也不见那楼有倒下来的迹象。
  她困得要死,又不敢回到七楼去睡,恍惚记得一楼有间寝室是本班女生的,便沿着漆黑的楼道摸索而进,往床上一歪。蒙眬醒来之际,只见一方绿军被盖在自己身上,她大骇跳起,一把撩开蚊帐,一个男生转过脸来……面面相对,仿佛山水遭逢刹那。
   ——她摸错了房间。而他随着同学回寝室后,看见一个陌生女孩睡在自己床上,便为她盖好棉被,不声不响在床边坐了半夜……
  三年后她嫁给了他。
  可是另一位女子的故事却饱含泪水。
  寻常的中午,她在二十层报社大楼的十五层看小说,朝夕相处的男友与同事们在打牌。谁偶尔一抬头,发现电线正无缘无故地轻轻摆荡,荡过来,又荡过去,大家看呆了,半晌猛地警醒过来:“地震了。”
  她正看得全神贯注,没听见。只觉得轰隆隆一片声音,整个办公室跑得精光,也不经心,信手又翻了一页。等她一部小说看完,虚惊一场的同事们说笑着回来,看见她:“咦,你怎么还在这里?刚刚地震了你知不知道?”
  她大吃一惊,反复盘问心爱的男孩:“你怎么不喊我?”
  “……我以为你知道。”
  “那你也没发现缺了我?”
  “……发现时,已经下到楼底下了。”
  不是他的错吧,当死亡如大军压境,关于生的渴求,是任何人都会一把攫住的一线天。只是,那比骆驼过针眼还要狭窄的隙口,他的爱,不曾通过,而橱窗中她早已看好的婚纱,仍在寂寞地等待……
  有一幅漫画是这样说的:“你能在大雨里捧着花在我家门前等待吗?你能在千人万人的海滩里认出我游泳衣的颜色吗?你能在众人目光里坦然为我洗袜子吗?你能在大难来临时紧紧握住我的手吗?”
  画面上,先是如林密举的手臂,一排一排地放下了,到最后,惟有空白……

幸福女人只睁一只眼

  百样的男女,造就了百样的婚姻。作为一个依旧在婚姻边缘徘徊的我,亲眼目睹了两个最要好的已婚朋友的生活。
  文和雪都是我的闺中密友,我们三个人曾在被窝里策划过甜蜜的未来:找一个疼爱自己的老公,做一个小鸟依人的幸福女人。当我还在寻找时,她们两个丢下我急忙嫁人了。
  几天前,文在QQ上告诉我,她想离婚。我不由地惊慌失措,连问了几个为什么?文曾经为了爱情,义无反顾地离开了生她养她十几年的父母,独自一人来外地寻找她梦中的爱情。然而,结婚不到一年,爱情童话中的公主就嚷嚷着自己的委屈,数落着男人的 不是:“那个男人啊,真让我伤透了心,我辛辛苦苦把房子收拾干净,他一回来就全变了。你说他,他不听,你吼他,他就急。看他那凶相,我真怀疑我们以前的爱 情!”而我只能在计算机上劝解说:“文,拜托你了,都结婚了还吵得跟小孩似的,就为那点小事,省省吧!”“不,这不是小事,这说明他不尊重我,非得治治他 不可!”文的头像闪动着。
  而雪呢?两年的婚姻生活,不断磨合,她和老公的感情越来越好。他们曾在一所学校上学,毕业后各自分配了喜欢的工 作,每年一有空闲就会出去旅游,每到一处便会拍下许多相片作为留念。有时,老公去另一座城市出差,雪丝毫没有独守空房的寂寞感觉,反而觉得一个人的生活自 由自在。
  我把文的事情告诉了雪,雪却笑了,说:“男人都是这样的,不用小题大做,有时,一双袜子还扔两个地方呢,更别提让他们收拾房子了。”我问雪是怎么过的,她只是说:“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想做就收拾收拾,累了就由它去吧。”
  是啊,我不禁感叹,幸福有时不是自己能够选择的,幸福的女人要学会只睁一只眼!

丢失的梦

 母亲对槐说,槐啊,昨夜里你爸的眼镜上了雾水。我给他擦,怎么也擦不干净……
  槐说,后来呢?
  母亲说,后来你爸找来一个大木盆,把我,还有你,抱上去。他推着木盆,划啊,划……我闭着眼睛,给你爸唱歌……我不停地唱……唱啊,唱……突然一个大浪打来,你爸就不见了……
  那时,他们正吃中饭。母亲夹一块鱼,小心地剔去上面的刺。她的表情平静得像黄昏的湖面。
  槐不厌其烦地听母亲讲梦,听了三十年。母亲的梦千姿百态、千奇百怪、千头万绪、千变万化。可是她的梦不管如何变化,有一点一成不变。那就是,槐年轻的父亲,总是固执地在她梦里出现。
  槐完全忘记了父亲的样子。槐的父亲没有留下任何一张照片。那时母亲还很年轻,鲜花般娇艳的脸,稗子般饱满的身子。那时槐还在襁褓,像未及睁眼的粉色透明的小狗或者小猫。大水眨眼就来了,房子成为落叶,在水中翻着跟头。父亲说,跑。他抱起女人, 女人抱起槐,他把女人和槐抱进木盆。木盆漂起来了,他也漂起来了。母亲说你累吗?父亲说眼镜湿了,你帮我擦。母亲就帮他擦干眼镜,再帮他戴上。擦干的眼镜 在几秒钟后被重新打湿,巨大的水珠像镜片淌出的汗。槐在母亲怀里号啕,父亲在漫天洪水里微笑。母亲说你累吗?父亲说你唱支歌给我听吧。母亲就开始唱。她不 停地唱,不停地唱。后来,她睡过去。睡过去的她,仍然唱得声情并茂。再后来她醒过来。醒过来,只看见一片黄浊的水。
  从此,母亲只能在梦中,见到自己的丈夫。梦成为母亲平行并游离现实的另一个世界,她深陷其中,不能自拔。每天她都要给槐讲述自己的梦。
   槐盯着母亲,他发现母亲是那样苍老。母亲的身体飞快地僵化,像一枚风干的枣,落下了,静静等待着冬的掩埋。槐说妈您休息不好吗?母亲说习惯了。这么多 年,天天晚上做梦,醒了,就再也睡不着。母亲再一次陷入沉思。槐知道,其实,她怕所有的梦。因为父亲总会在梦中出现,三十年来,一夜也没有落下。梦让母亲 在梦里兴奋异常,在醒后伤心不已。
  母亲对槐说,槐啊,昨夜里你爸,嫌我把菜炒咸了。这个死老头子……
  年轻的父亲,竟然在母亲的梦里,一点一点地变老。槐想着这些,心隐隐地痛。
  槐找到学医的大学同学。他把他请到家中,吃了一顿饭。饭后,同学悄悄告诉他,你的母亲,需要更多的休息。
  槐说,可是她并不累。
  同学说,可是她睡眠不好,这样下去,她的身体会彻底垮掉。
  槐说,可是她三十年来一直这样。
  同学说,可是她现在年纪大了,年纪大了,就不比以前。总之,她不需要梦,她只需要更深的睡眠。
  槐听了同学的话。他的菜谱严格按照同学的指点。茶几上有茶,客厅里有淡淡的曲子。所有的一切,全是槐的精心安排,全都有助于母亲的睡眠。
  终于,那天饭桌上,母亲没有讲她的梦。母亲静静地吃饭,眼睛盯着碗里的米饭。槐说,妈,您今天没给我讲你的梦。
  母亲笑了笑。她说昨天夜里,我没有做梦。昨天夜里,我把你爸弄丢了。槐啊,你说,是不是人老了,连梦都会躲开?
  槐说,妈,您睡得好,是好事情。听说,这样可以长寿。
  母亲再笑笑,笑出两行泪,那泪顺着她的笑纹,蜿蜒而下。她说,可是这样的话,活一千年,又有什么用呢?如果没有梦,如果梦中不能相见,我靠什么活下去呢?

红娘变

  梅芳结婚十年了,说起她和先生的缘分还是很兴奋。
  她说先生原本并不是要追求她的,而是要拜托她帮 忙,去追求她身边一个“仙女型”的女同学。女同学长得漂亮,情书几乎要用麻袋装。梅芳是她的好友,常常要帮她看信。梅芳说,是她从众多追求者中挑出她的先 生的,她觉得这个男生性格很好,人品也不错,只是,她完全没向“仙女”推荐,她其实另有主张。
  她约了男生出来见面,先告诉这个男生,他要面对的是怎样激烈的竞争,再告诉他自己对他的欣赏,很愿意帮他的忙。男生当然感激她的好意,也感动于她的知遇,立刻对她坦诚自己的许多想法。
  “成为他的同路人,是第一件重要的事。”梅芳如此说。
   既然担任了红娘的角色,自然他们俩见面的次数就愈来愈多,梅芳倾听他的想法,给他许多赞美和肯定,偶尔也把“仙女”的状况透露一些给他知道。当他期望和 “仙女”见面的时候,梅芳就会消失一阵子,让他积极寻找,找到的时候,便很愧疚地说:“对不起,我没办法帮你,我不好意思跟你见面。”男生急急表态,他们 是好朋友,见不到“仙女”没关系,但,他希望他们还是好朋友。“让他慢慢发现我的重要性,这是第二步。”梅芳是有计划的。
  当他们夜夜电话 聊天聊上一两个小时,男生靠她愈来愈近时,梅芳知道时候到了。她告诉男生,最近有另一个男生在追她,她需要听听他的意见,他开始焦虑,她干脆避而不见。男 生终于忍不住向她示爱,说他其实已经喜欢上她了,她比“仙女”在他的心中还重要,他想和她在一起。梅芳说这是不行的,你只是把我当成“仙女”的替身。男生 恳切地说:“陪我聊天的人是你,为我加油的人是你,跟我看电影的人也是你。别的女生对我根本没有意!”
  自此,男人爱上了红娘。
  很多女人乐 意帮男人牵红线,扮红娘,对于某些被动型的男人,他们就在等待着一个殷勤的女人,为他们谋划情感道路与未来的人生。如果初次介绍就成功,也就功德圆满。如 果屡战屡败,男人便会开始思索,在这个世界上,其他的女人都对我不屑一顾,真正能够赏识我的,不就只有红娘一个人吗?从惭愧而感激,由感激而生爱意,也就 是自然而然的事了。
  只要女人愿意放下身段,充当红娘,就有可能变成新娘。

守候无法接通的电话

  我没去赴白雪的宴会,把鲜花也送给了一个疯子,但我的心出乎意料地顺畅。我找到我的女友,告诉她,一个疯了的人还记着丈夫没吃的一顿晚餐,我们更应该给爱情一个坚守的理由。
  这天,女同事白雪邀我参加晚上在她住处举行的生日Party,虽然我已经有了一个如花似玉的女朋友,但美女有约。我哪能不去呢?
  信口跟女朋友撒了一个谎。我就买了一大束意义含糊的鲜花,赴白雪的宴会去了。
  白雪住在东郊,但具体住在什么地方,我不太清楚。兴冲冲骑着单车赶到东郊。我掏出手机给白雪打电话:“白雪,我快到了,你在哪……”你说丧气不丧气,白雪还没来得及告诉我她住哪儿,手机没电啦。
  还好,路边一个报摊上摆着一部电话。看报摊的是个两鬓苍苍戴眼镜的老头儿,我连忙扑过去:“大爷,我用一下电话。”谁知这老头儿把头一抬,拿了张报纸就把电话盖上了:“这儿没电话!”
   这时,过来一位包着头巾的姑娘袅袅婷婷地走到老头儿跟前,娇声道:“大爷,我打个电话!”老头儿本来怒气冲冲的脸一下子像盛开的菊花,立马把报纸从话机 上拿开。连声道:“好好,你打,你打。”说完,从桌边绕出来,还搬了个凳子给姑娘。那姑娘坐在桌边,拿起电话就聊天了:“喂,老公啊,今晚,我给你做红烧 肉啊,我用小火给你慢慢地炖,炖到八成熟,我再给你放佐料,什么葱啊,姜啊,香菜啊,对了,你不愿吃太烂的,我早早给你盛出来,等你回来吃,你说好不好 ”那姑娘打起电话没完没了,我在边上把肚子都气炸了,这叫什么事,明明有电话,不让我打,见了人家姑娘就眉开眼笑,还搬凳子给人家坐,这个老头儿是不是有 点那个呀。
  姑娘啰啰嗦嗦总算打完了。却还是坐在桌边不走,好像还有什么事情忘了说。我一个箭步上去就按住了电话:“大爷,您也别太那个了吧,你不能光让姑娘打,不让男人打呀!”老头儿腾地一下红了脸:“你个小子,你想到哪儿去了?好好,你打,你打!”我心下不由微微得意,不抓着你痛处今儿这电话肯定打不成了。我抓起电话,拨打白雪的手机,不通。连电流声都没有!一看,电话机根本就没有电话线!
  “那这姑娘……”我结结巴巴地问老头儿,老头儿长叹了一口气:“你是问她为啥打电话吧?告诉你,她是个疯子!她每天都要到这儿来打电话,这部电话就是为她准备的!”
   姑娘名叫郑静,丈夫是个消防战士,在一次救火中牺牲了。丈夫是在一次晚饭前接到命令的,那晚,郑静为丈夫做了他最爱吃的红烧肉,因为那天是丈夫的生日, 可惜丈夫这一走,就再也没回来。受到刺激的郑静一下子神经失常了,原先这个地方的报摊确实有个公用电话,郑静的新家就离报摊不远,有时候郑静会在这里给丈 夫打电话,自从丈夫走了,郑静几乎每天晚上都来这儿打电话,而且内容永远都是红烧肉……
  老头儿抹抹眼角:“以后这报摊儿的主人也去干别的 了,我就接了他的报摊,也安一部和原先一样的电话,为的就是这姑娘,只不过电话没线而已,我是害怕她再伤心……”我张大了嘴:“大爷,您是怎么知道她这些 事的?”老爷子抽了一下鼻子,叹气道:“因为,因为我就是她公公!自从她疯了后,就不认识我了,这孩子,心重,丈夫那晚没有吃上红烧肉,她疯了,还惦记 着……”
  郑静仍然坐在桌边,神情怔怔地,只是用手指着我的车筐,我知道,她看到了车筐里的花,我把花捧了出来,递给了郑静。郑静突然满脸喜悦,口中不知喃喃说些什么……
  这晚,我没去赴白雪的宴会,把鲜花也送给了一个疯子,但我的心出乎意料地顺畅。我找到我的女友,告诉她。一个疯了的人还记着丈夫没吃的一顿晚餐,我们更应该给爱情一个坚守的理由。

红玫瑰 白玫瑰

  我知道君在远处等我,我要用一生去爱这个给我温暖港湾的男孩子。做个温柔体贴的小妻子,正如当年我在他眼中的样子……
  张爱玲说每一个男子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 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 痣。我想说每个女子也都有自己的蓝玫瑰和黑玫瑰,一个邪魅迷人,一个儒雅温厚!当面对这样的两个人时,究竟该如何选择,如何舍弃’最终我选择了那默默爱我 的儒雅温厚,让邪魅迷人藏在心底,成为今生一笑而过的回忆。
  和君的故事始 于大学毕业,君是那种笑起来很温和。让人想依靠的男孩子,他有令人羡慕的家庭,但从他身上看不出一点纨绔子弟的气息,朴实得在人群中显现不出他来。我是个 很悠闲很自在的女孩子,大学即将毕业了,我写好了论文,懒洋洋地趴在教室桌上看小说。忽然看到君和他的一帮兄弟走了进来。当时教室中只有我和另一个男生。 君的兄弟都是平常很招摇,目空一切的家伙,我心想平时都没说过几句话,还是避开为妙,就顺势趴在桌子上假装睡觉,心想一会他们就走了。结果他们七,八个人 起涌过来和我前面坐的男生说话,君更是站在我的桌子旁边,我乜斜着看到他的衣角。天,他们滔滔不绝说个不停,君的兄弟们还在我前后左右走过移去。实在伪装 不下去了,我只好抬起头来,看见他正在微笑着看着我,我低声说了句:嗨!
  那天他穿着极干净的T恤,我至今都记得他脸白白净净的,由于紧张 微微泛红,笑起来好温暖,他问我干什么,然后就有一句没一句地聊起来,我是那种思维很跳跃的女子,很多时候我们观点不是很相和。我同时又是个很自卑很低调 的女子,我一直在纳闷怎么他们还不走,他们真是没理由和我这样默默无闻的小丫头说个不停啊。过了好久他要走了我的手机号码,QQ号,乃至我家里的电话,这 时他的兄弟拍拍他的肩膀说:走吧,别影响章小姐学习了。并且顺势把他的手机放在了教室,号称要充电,一会十点半的时候过来取,让我帮忙看着。我忙说好的好 的。还没到十点君就和那男孩过来了,我好奇怪呢,还早呢,应该没充好电吧。另外一个男孩一过来就直说谢谢我,还一直推君说:天这么晚了,快送章小姐回去。 我才不要那么尴尬,心想还不知道人家愿意不愿意呢,我忙把头摇得像拨浪鼓,说:不要了不要了,路我熟悉得很!说完头也没回就逃之夭夭了。
   回到宿舍没多久就收到了君的短信,我是那种外表极其温婉可人,但骨子里极其古怪精灵的女子,我的短信反映了我的内心。君惊讶干我的诡秘,一直在问是不是你 啊。我呵呵回答,当然是了,我就是大名鼎鼎,美名远播的章云云!如假包换。后来,每天我都会收到他的短信,我没多想什么,我想我是那样的平凡。直到后来他 开始邀请我吃饭,我还是调侃着拒绝了,我觉得他有点生气了。
  七月的校园到处弥漫着分离的气氛,每个人都焦躁不安,心里既充满了对未来的憧 憬又满怀对现实的伤感。那天我躺在宿舍,一个隔壁宿舍的女孩跑过来在我们宿舍大声说:你们知道么好奇怪的,咱们系有好多人喜欢云云(我的名字)的,尤其是 有一个,长得不错,人也好,工作也好。我马上心里就猜到了七八分,我问是不是君啊?那个女生吓了一跳:你怎么知道?我也吓了一跳:怎么可能?天知道?我想 可能是我貌似温柔的外表“迷惑”了他吧。
  毕业暑假在家我依然收到他的短信,温暖而体贴,慢慢地我开始依赖他的温情,我想只要他一说出来, 我一定马上答应他。那时他已经去外地工作实习了,他是个现实稳重的人,面对不确定的未来他不去作肯定的答复。后来他开始了封闭式工作,联系渐渐少了许多, 不过不管他到任何个新的工作地点都会告诉我他的情况。
  新的学年开始了,我开始了我的研究生学习,新的生活大大满足了我的好奇心,不久我认 识了鹏,我们几乎是一见钟情,我们从彼此眼睛里看到了欣赏二字。鹏和我有着相同的个性,我们都是那样时而冷漠时而热情洋溢,我们都那样骄傲,那样自以为 是,我们可以说出彼此下一句要说的话,我们相同的个性强烈地吸引着彼此,我喜欢看他像希腊神像一般的侧影,喜欢他给我带来的出乎意料的惊喜,我们的脚步遍 及我们所在的城市,我们吃过了所有的小吃,鹏会背着我走好远好远的路程。我觉得我体内的活力完全被他引发出来。但是我们之间有着不可逾越的障碍,他有个在 外地的女友,虽然他不爱她,但责任让他不能丢弃她。我们骨子里都充斥着悲天悯入的气质,我也不赞同他背叛,否则即使我们将来拥有幸福也是蒙受阴影的。我们 就像两只彼此取暖的刺猬,互相吸引又彼此伤害。终于有一天鹏不堪重负,走得远远的,我也默默为他们祝福。哭着告诉自己,只要爱过恨过,此生就无怨无悔。
  这时君回来了,我很惊讶。他一来到这座城市就通知了我,第二天一早他就开车来看我,两年的工作让他变得沉稳儒雅,但温和依旧,看着他温暖的笑 容,我觉得有港湾的感觉。他红着脸说大一就喜欢我了,喜欢我灵气温和,又安静乖巧。但那时他觉得我是那样高高在上不可侵犯,现在他可以给我个安定的环境, 嫁给他好吗?说这话的时候他脸红红的,一如当年他站在我面前的样子。我呆了,我早猜到会有这样的结果,但没有想到会来得这么快,我感动得泪流满面,点头答 应了。是啊,我累了,我想找个爱人好好停靠一下了,我会好好疼爱他,为他这么多年的痴情。
  我就要毕业了,君为我们的婚礼忙活着,我的心也充斥着温暖和甜蜜,我心想嫁夫如君,我复何求7我挑选着我的嫁衣,发誓要作最美丽的新娘。看着镜子里的自己,在君的爱护下我长发披肩,明眸顾盼,美丽如仙子。我笑了。好幸福的感觉。
   不久之后鹏回来了,他瘦了好多,我和他坐在酒店的大厅,隔着宽大的茶桌我看着他竟有些陌生,他告诉我他辞职了,开始学着做生意。然后酝酿着找一份更好的 工作。听他讲这些,我突然觉得心里好心疼他,他经历了这么多挫折,压力一定很大,我却不能陪着他一起度过,哪怕只是朋友。只是此时此刻我们已经不再是青葱 年少,我们都已经是罗敷有夫,使君有妇了。
  我送走了鹏。我只会把他当作一生的好友,是的,我们曾经爱过恨过,但少年的轻狂与放肆只会成为我一生的温柔的回忆。我知道君在远处等我,我要用一生去爱这个给我温暖港湾的男孩子,做个温柔体贴的小妻子,正如当年我在他眼中的样子……

一生只做你的眼睛

  原谅那个曾经“不小心”背叛了你的人,因为他的不小心,他深深地愧对你,并乞求你的原谅。肯一生只做你眼睛的人不多,有些东西错过便不会再回来了。
  在那个黄昏。一辆失控的车偏离了道路,在急剧而刺耳的刹车声中,我失去了知觉。醒来时,眼前只有无尽的黑暗。
  在我的意识开始恢复的时候,一种深深的绝望已让我感觉不到痛楚。我抱住父亲,放声大哭。我失去了已经四个月的孩子。头部的淤血破坏了视网神经。那一刻,我几乎绝望,三个月前,我失去了我的爱情,虽然我还没有和凯文离婚,但是我知道,那是迟早的事情,因为我不能原谅我的丈夫,在我有了身孕的时候,他却背叛我,而那个情敌竟然是我最好的朋友爱丽丝。不管凯文怎样哀求,我还是决定和他分居。等孩子生下来后,就和他离婚。我拒绝听凯文和爱丽丝的解释。
  出院时,父亲为我找了一个叫安的特护。父亲告诉我:“安20岁时,因病失去了语言能力,但她可以听见,你可以和她说话。”我想这是父亲的良苦用心,刻意找了一个这样的女子。
  我跟安说:“嗨,你好。”安把手轻轻放到我的手上,她的手指,不太像女孩子,有种似曾相识的粗糙感,竟然有些像凯文的手。我苦笑了一下,也许是安太辛苦了,才会有一双男人般的手。我忽然无端地对她有了一丝怜惜。我不知道我和她谁更不幸。我们都这么年轻,却注定要失去语言和光明。安似乎感觉到我心里的波动,拍了拍我的肩。父亲说:“从现在起,安就是你的眼睛了。”
   安每天早上准时来到我家。慢慢地,我已经能够分辨她的脚步声,和她衣服上淡淡的洗衣水的味道。这一切都让我觉得亲切。我忽然在这样的时候,会想起凯文, 想到有次我和凯文在家里玩捉迷藏的游戏时,我的眼睛被黑色的布蒙上了,我总找不到他,最后他跑到我身边抱住我说:“别害怕,亲爱的,就算有一天你真的看不 见了,我就是你的眼睛。”如今,当初要做我眼睛的男人,却带走了我心里的一片阳光。而现在,我却真的失去了光明。
  也许安从来不知道我在想什么,可每次把手放在她的手中时。我的心是安宁而沉稳的。这个我看不见的女子,给了我一种生命的安全感。
  我开始对安有了很深的依赖感,只是她不会说话。我不知道她在想什么。我们只能用我们的手指传递对彼此的那份喜欢、信任和温暖。
  安一天天改变着我的心情。我开始对安说一些话,说我成长的一些故事,说我和凯文的相识相爱。但是我不说我和他的分开,不说爱丽丝。安总是安静地听着,偶尔用手梳理我的头发。我喜欢安,安成为我的快乐我的眼睛,
   夏天过去,我开始对安无话不谈,我说到了爱丽丝。我告诉安,我曾经和另外一个女子,也有过这样好的时光,我说:“后来我们分开了,因为有一天,我和她之 间,有了伤害。”说这句话的时候,我的心还是疼了一下。安的手指好像停了下来,我忽然想知道她在想什么,如果她是我,她会怎么做第一次。我是那样迫切地想 听到安的声音。可是没有,依旧没有声音,我们离得很近,我听得到她的呼吸,不知道为什么,我越来越觉得和安似曾相识。
  冬天过去的时候,我 终于恢复了视觉。我脑部的淤血在我心情逐渐的舒畅中慢慢散去,那天早上。我睁开眼睛时,忽然看见了阳光。那种不真实的感觉,让我疑心自己是在做梦,我大声 喊着安的名字。却没有看到她。我打电话给父亲:“我能看到了,爸爸,我能看到了。”父亲在十几分钟后赶过来,他一把抱住我,我们相拥而泣。 “爸爸,快点告诉安。”我说,“现在,我要好好看看她。她一定会很高兴的。快点告诉她这个消息。”父亲看着我:“别激动孩子,我会告诉她,我现在就去告诉 她。”
  那天我等了安整整一天,她没有来。第二天。第三天,安都没有出现。父亲说安去给另外一个人做护理了,没有时间。可是三天后,出现在我面前的。竟然是爱丽丝。我不可置信地看着她,她的目光里有深深的歉疚。
   “不,不会的,不会是你。”我喃喃自语。“茜,你听我说。”爱丽丝垂下头去,很长的时间,仰起脸来:“对,不是我,可是,你能给我几分钟的时间,让我解 释吗?”我不说话。在一年以后,我听到了当初伤害我的那件事的根源。那天,爱丽丝失恋了,她无助地哭着去找我,可是那天晚上,我不在。凯文不知道如何安慰 她,他们拼命地喝酒。但喝酒不过是借口,凯文也承认,那是他人性的缺口,那一刻,他心疼满脸泪水的爱丽丝,试图用酒精帮她抵抗痛苦。他拥抱了她,吻了她。 用他的身体温暖了她。事情发生以后,他们彼此都对我充满了内疚。凯文一直乞求我的原谅,而我是那样固执。
  知道我出了车祸。他立刻来请求我父亲的允许,让他来照顾我。爱丽丝说:“一直照顾你的人,是他。现在,你还想见到安吗?”
  我握在一起的手指,一根根松开来。茫然中,一切开始慢慢变得真实,安的手指,“她”的呼吸,“她”走路的声音……我是刻意让自己忽略了细节的相似。我根本不会想到,“她”会是凯文。我看着父亲,父亲冲我点点头。
  “安,不,凯文呢?”我说,“他现在在哪’”“他依然没有勇气再见到你,可是他愿意用一切来换回你的光明,他说如果你一生都看不到,他愿意一生做你的眼睛。现在,他就在你的楼下。”
  我走到窗前,看着窗外蔚蓝的天空。然后,缓缓探下身去,我的眼泪模糊了窗外凯文的身影。

亲爱的 你回回头

  街上的阳光,招摇满街。我睁不开眼,一路抬着手,遮在额上,慢慢地走。一双熟悉的脚停在面前,我没有抬头,而是轻轻地绕过去。它们踢踢打打地跟在身后。手机响了,我没看,它一次次响起,伶仃的声音让我心力憔悴。
  我的花店在罗拓的写字楼对面。他常常在黄昏时穿过车水马龙的街道进店,也不说话,从花篮里抽一些花草,措配之下,是另种夺人的潋滟美丽:“算一下,多少钱?”
  罗拓盯着我在计算器上跳动的手指说:“你应该去弹琴而不是在这里卖花。”
  “我更喜欢开花店。”
  罗拓就不再说话,专注地看我的手指,至于那些花是送给谁的,我从不追究。罗拓来得渐渐频繁,却不见买花,只告诉我某些鲜花怎样搭配才更完美。
  他总是抱着包好的鲜花问我:“送给谁?”
  我用鼻子哼哼地笑:“喜欢谁就送给谁嘛。”那时我们已很熟悉,他随便喝我杯子里的水,脸皮厚厚地说这是在和我间接接吻。我心里热一下,嘴上说啊呸。
  一次,罗拓正坐在店里抽烟,懒散地伸着长长的腿,指点我怎样用细碎的叶子点缀一朵花的美丽。他说:“傻西,你一天到晚忙着给别人包装幸福,为什么就不想想自己?”罗拓叫我傻西而不是小西,我喜欢这个名字,黏稠亲昵的感觉。
  他咬着香烟看我,夕阳弥漫进来,花香满屋,一屋子安然的静谧,花草的叶子在细微的风里喘息。一个穿着蓝色职业套装的女子,一直站在门口,保持着她不想丢掉的从容。
  我说:“小姐,您要花吗?”其实,我是明白的,纠葛在她眼里的前尘,只与罗拓有关。
  罗拓摇过转椅,慢慢站起来:“欣兰。”没有慌张,仿佛一切皆在掌握。
  “哦,原来你在这里。”
  罗拓说:“最近有点忙。”欣兰笑笑:“哦,知道了,是该很忙,都忙到花店里了。”
  罗拓笑了笑,有些无奈:“晚上一起吃饭怎么样?”
  受伤的眼神,欣兰还是藏不住,她掏出一串钥匙。撕扯系在上面陈旧的中国结,她撕得眼泪都要落下来了,它固执在上面不肯离开。欣兰把它扔在柜台上:“或许我早该还给你。”
  她离去,是依旧的昂扬。
  罗拓说,某一天早晨上班时,他被街对面的那个女孩子迷住,一边唱歌一边用手指在门面玻璃上画满锦簇的鲜花。他想知道这个女孩子的心,是不是像春天的原野,开满了鲜花。那是他买花的初衷。
  我没有足够的定力拒绝一场爱情如此开始,可以不要这样的开始,但我无力拒绝罗拓这个沉默时嘴角都带着温暖的男人
  罗拓把他家的钥匙塞进我的掌心:“傻西,你什么时候想去都可以。”
  我看它们,圆润的,被使用过的痕迹。即使上面的中国结不在了,却依旧弥漫着欣兰的气息,它们被我锁在抽屉里。爱会让每一个女孩子细腻如丝,我不是罗拓眼里的傻西,不想让罗拓看成是随便轻贱的女孩子。心却一直被他攥在掌心里,暖暖中有一丝窒息的痛。
  雪花蔓延了北方的天空,我出生在凛冽的天气,罗拓送的生日礼物是一部彩信手机,他把我拥在胸前,拍了一张传到自己手机上:“任何时候,只要想你。就可以把你的傻样抓过来。”
  那夜,和罗拓私密到没有丁点儿缝隙。
  我奔跑在圣诞前夜的街上,买圣诞树以及漂亮的挂件,爱情让这个冬天变暖。
  我抱着巨大而蓬松的圣诞树,第一次,我使用这串钥匙,给罗拓惊喜。
  罗拓却在家里,他扒拉开圣诞树,喃喃说:“傻西。”我扔了圣诞树打他:“讨厌,本想给你惊喜的。”
  罗拓怔怔地望着我:“傻西,傻西……”泪就涌出来。我从没见过流泪的罗拓,我说:“罗拓你别吓我。”
  从罗拓躲闪的叙述中,知道欣兰被公司的员工扣留了。因为失恋,欣兰无心经营,甚至吸毒,公司败落得厉害,几乎处在濒临破产的边缘。四个月没拿到薪水的员工愤怒地扣留了欣兰,让她筹集资金。
  罗拓眼里装满自责,它们像坚硬的石子,纷纷撞向我的身体,我听见了自己被击中的声音。
  罗拓猛然问抓住我:“都是我 ”我缓缓说:“罗拓,需要多少钱?”罗拓说了一个数字,几十号人,4个月的工资,它们巨大无比地积压过来,我只能怔怔,这是我无能为力的唯一表情。
   罗拓望着倒在地上的圣诞树,惨淡一笑:“傻西,我打算把房子抵押出去。”这时,我才看见罗拓攥着一个文件夹。我打开它们,是罗拓全部的家当,甚至零散的 票子。我哭了,抱着我的圣诞树哭了:“罗拓,你让我把它放在哪里?”其实,我的哭泣,与圣诞树无关,穿过罗拓的眼神,我洞穿了所有的未来。
  圣诞夜,在一家叫伤的酒吧,暖暖的酒一点点沸腾了身体。关于罗拓的点滴,若飞旋的花瓣,晃啊晃,眼泪落下来,一直喝到酒吧里只有我和调酒师。
   我望着他,边喝边笑边落泪,看着他把头发漂得跟五彩的鸡毛掸子的模样我就想笑。他把红茶放在我面前:“喝杯茶如何?”我不理他,我没醉,心从未如此清晰 过,所有的片段来回闪断,像落叶缓缓滑过季节的末梢。狂欢人群渐渐疏离,黎明一点点逼进酒吧。我给罗拓打了手机,拍了一张黎明的天空传过去:罗拓,圣诞快 乐。然后我隔着一杯酒望着手机彩屏,恍惚中好像隔绝了一个世纪。
  手机清脆地响起来。我跟调酒师说:“请你帮我按一下接收键。”他看看我,我说:“按。”他按下去,隔着琥珀色的葡萄酒,我看见安睡如婴的罗拓,蜷缩在晨曦穿透的床上:你也圣诞快乐。
  他身边的另一个枕头,有着明显凹陷的痕迹c他睡了-拍照片发彩信的,定然是欣兰无疑。我的心一阵疼痛。
  我说:“来,跟我拍张合影。”我揽着调酒师五彩鸡毛掸子一样的脑袋,绽开灿烂的红唇。然后按下发送键。调酒师手里捏着面巾纸,随时准备为我拭泪。我却笑了,内心干枯,所有的液体,已消耗殆尽,我只想找一张床,好好地睡上一觉,醒来时已是往事无痕。
  街上的阳光,招摇满街。我睁不开眼,一路抬着手,遮在额上,慢慢地走。一双熟悉的脚停在面前,我没有抬头,而是轻轻地绕过去。它们踢踢打打地跟在身后。手机响了,我没看,它一发次响起,伶仃的声音让我心力憔悴。
  我打开手机,彩屏上的罗拓与我近在咫尺,一张又一张几乎相同的镜头,我们咫尺之间的侧影,下面有罗拓的字:一直发到你停在我的面前。又一张:一直发到你站下一直发到你回过头……一直发到你听我说我爱你。
  我怎么可能接受一个刚刚还睡在别的女人身边的男子的求爱?飞奔着穿越街心,心像雪花,飘飘地落满了这个城市的角落。迎面撞到一辆车上,世界便像了旋转的摩天轮。
  醒来时,欣兰在。我缓缓地扭过头,不想看见下一幕。欣兰说:“如果可以,请原谅我。”
   然后我知道了整个阴谋,其实欣兰根本没有吸毒也没有破产,更没有被扣留,她只想用这样的方式让罗拓陪她过个圣诞节而已,不知情的罗拓却为此奔波得心力憔 悴。今天早晨,她才告诉罗拓真相,“那一刻,他像疯狂的牛,一个旧情重燃的人怎会睡得那么香,我只是把客房的枕头搬过去而已。”
  我眨着眼睛看她,她拍拍我的手:“如果拥有你的幸福,即使不再醒来又如何?”
  我不停地问自己:信不信?信不信?
  手机响了,是罗拓,他的表情伤心欲绝,下面是我蹭着调酒师五彩脑袋的照片:傻西,难道一夜之间你爱上了一只火鸡?
  望着望着,眼泪哗啦就落下来,拍了自己的脸传过去:撞残了的傻西只能爱上一只火鸡。
  罗拓一头扎进来:“傻西,车没撞你,是你一头扎到车上,吓晕了而已。”
  我爱罗拓,爱上这个圣诞,像传奇。

丢失的银戒指

  父亲一直希望我能嫁给有钱的男人,一辈子衣食无忧,不要担心被饿着。我告诉父亲。虽然阿东既没有房子又没钱,但是他能给我幸福。
  没有面包的生活会幸福?父亲反问我。
  阿东去了深圳。他说,世上没有现成的面包。但他绝不会让他的妻子跟着他受苦。临行前,他送给我一只戒指,纯银的。
  “你愿意去等一个只买得起银戒指的穷小子吗?”他看着我说,“不赚到盆满钵满我绝不回来见你。”
  “你一定要回来。”我说,“哪怕你仍然一无所有。”
  我把戒指戴在左手的无名指上,每天擦拭,它是我心里神圣和无价的爱情
  深圳有很多和阿东一样怀揣梦想的异乡人,我能想象出阿东所受的苦,虽然他在信中说他过得不错,我知道他在掩藏,我知道他不想让我为他担心。
  我找了份兼职,晚上偶尔熬夜写写稿,赚些稿费。我不能替他分担什么,但我可以同他一起努力。
  中秋节那天,雨下得很大。我给阿东挂了一个电话,我说我想他。他说工作太忙不能回来过节了。我冒雨骑车回家,在过一个十字路口时,我忽然感到头晕目眩,等到发现正红灯时,一辆横行的汽车已经快速地撞了上来。
  银戒指丢了。出院后我去找过很多发,但是都没有找到。我难过得不能自己,我竟然弄丢了我和阿东的爱情信物。
  这一切,我没有告诉阿东。这一年的春节,他没回来。我看着满天的烟花,不禁泪落如雨。烟花再美丽,它的存在也只是刹那。难道爱情也如烟花,刹那芳华?
  我给阿东寄去一封信,信上只有十三个字:分手吧,我已经没有信心再等下去。
  我辞了职,到一个偏远的小镇上工作,开始与世无争的生活。只是有时突然从恶梦中惊醒,会不可遏制地想他。想我的阿东,我的心便如刀割般疼痛。他怎么样了,结婚了吗?在恨我吗,他还爱着我吗?
  回答我的只有夜的沉寂。
  冬天,昆明下了百年罕见的一场大雪。
  我坐在桌前,桌上放着一封我辗转收到的信,是阿东写的。看着熟悉的笔迹,我不知道应该说什么是好。
  他说他已经买好了房子。新娘却失踪了,他说有很多女人想嫁他,可他想娶的永远只有一个。
  我在孤寂的小屋里泪流满面,窗外漫天的雪花飞舞,没人能够知道我那一刻内心的痛苦。
  我多么想告诉阿东。其实我是多么地爱他,我是多么地不舍得离开他。
  我在这个小镇上的民政福利厂工作。每天机械的生活,平静而淡然,让我看不到一点生活的波澜。
  另外,我再也不能戴任何戒指。当初擦拭戒指的喜悦已经成为了痛苦的回忆。
  因为,在中秋节我给阿东打电话的那个雨天,在那次车祸中,我失去了双手,我再也没有机会戴任何的戒指,哪怕只是银的。

梅林的爱情

 朋友尹戈找到我,开口就说“我小姨子爱上你了。”
  我开玩笑说:“你是不是想和我攀亲戚,”
  尹戈说:“穷作家,攀你还能给我办出国护照啊?你的名气只能吸引十八岁的小女孩,我小姨子叫梅林,她正好十八岁。你是她这十八年里唯一钟情的人,也是最后一个。希望你能……好好待她。”
  说到这儿,尹戈的间调有些颤。
  “她怎么了?”
  “癌。医生说她至多再活一个月。”
  “可是我已经有女朋友了……”
  “你难道不能把你那爱情暂停一个月来骗骗梅林吗!”尹戈吼起来:“让她在最后的时光里品尝一点被爱的滋味吧。她读过你的文章,对你念念不忘。也许,只有你才能使她的生命再延长一点点。”我说:“她知道自己的病情吗?”
  尹戈摇了摇头。
  我说:“你放心好了,我会把她当成妹妹一样看待的。”
  尹戈说:“难道我不会?”
  我纠正道:“我会像疼爱自己的妹妹一样倾尽全力扮演成她的爱人,使她得到最后一点满足的。”
  然后,我去了女朋友彭珞的花店,向她讲明了实情。
  彭珞说:“你去好好爱她吧,我不会怪你。”
  当晚,尹戈领来了梅林,介绍了一下,他就离开了。
  梅林长得并不漂亮,并且被病魔折磨得一脸憔悴。我们在一起聊了一个多小时。为了让她多一天得到男人的爱,我过早地抓住住了她的小手——那是初次见面啊。梅林浑身颤抖着,轻声轻气地问我:“你 真的喜欢我吗,”
  我说:“真的。”
  她又说:“那你就这样和我在一起,永远不变卦,好不好?”
  我的鼻子一颤,木木地说:“永远不变卦。”
  “我就害怕找到一个不守信的男孩。多年以后,如果我被他抛弃了,我会死的。”
  我紧紧地抱住了她。一边用手抚摸她那毫无光泽的头发,一边说:“你太……纯真了,任何男孩都不会那样对待你的。”“我们出去看月亮吧,我早就幻想过,假如有一天我找了男朋友,一定天天和他在一起看月亮。”她说。
  月亮挂在天上,凉凉的。
  我抱着梅林仰着头把月亮观望。她的神情很专注,我却三心二意地愣神。
  从此,梅林晚上常常和我坐在一起看月亮了,不论是圆是缺。
  梅林的脸上渐渐现出了健康的润泽,双眸也有了光彩。她常常偎在我的怀里,对着月亮构想我们结婚的时候做一扇怎样的月亮窗和一扇怎样的月亮门。
  漫长的个月过去了。梅林许多天没有来,尹戈也一直不曾露面。我想梅林肯定是死了,心中充满酸楚。
  一天晚上,彭珞来了,告诉我说她次日去广州。我正和她说着话。猛然听到有人蹦蹦跳跳地向我的房里走来。
  是梅林的声音。
  我慌乱地把彭珞推到了另一问屋里去,然后打开门,把梅林迎接。
  梅林没死,她笑嘻嘻地跑进来。张口就说:“东哥,你看我变没变样子?”
  “纹眉了。”
  “漂亮吗?”
  “漂亮极了。”
  “那你吻我!”
  我向另一间屋子瞟了瞟,咬咬牙,捧起梅林的下额,吻了她一下。
  那晚,梅林在我的房子里呆了两个小时左右。彭珞在另一间屋子摒声敛气,没有弄出一点声口自。那间屋子没有电暖气,并且彭珞穿得又单薄。我就在自己的恋人跟前,和另一个女孩恩爱缠绵,直到夜深人静。
  送梅林回家的时候,我忽然觉得有些对不起彭珞。
  快到梅林家门口了,她停下来,说:“东哥,你快回去吧。”
  “梅林 再见。”
  她笑了笑,转身走了。走出几步她又停下慢慢地返回来,在月下对我说:“东哥,我想 问你一件事。”
  “你说。”
  “唉,算了。”
  我拉住她,“你说嘛!”
  她愣愣地望着我,突然问:“刚才躲在你另一间屋子里的那个人是谁?”
  我呆住了, 时不知道该怎么回答。梅林不再说什么,低下头匆匆回家了。
  从那天起,梅林再没有找过我。一个星期后,我在街一遇到尹戈,他说:梅林死了。
  我听了以后,泪水哗哗地淌下来。
  抬头看天,月亮不在,天依旧是蓝蓝的。